第13章 偶相遇

一只胖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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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白幽的梨花带着清甜的香气扑鼻,拂风一吹便簌簌飘落,落在裴子闫的发间,肩上。他那一身墨衣,在这一片雪白的世界里明明显得那般突兀,给我的感觉却是干净得不带丝毫杂质。

    “裴、裴子闫!”我鼓起勇气叫他。

    脚下一顿,裴子闫停了下来,身旁裴瑶也带着疑惑堪堪转身。裴子闫半眯着一双狭长目看我,那双眸子里梨雪飘舞分外美丽,裴瑶却扬起下巴睥睨着软软糯糯道:“大胆,竟敢直呼我皇兄的名讳!”

    我比裴子闫小三岁,裴瑶比我还小两岁。

    听闻我要当裴子闫的侍读,裴瑶笑得一口白牙合不拢。她嘲笑我说,我阿爹只是一个太傅,我出身就只有这样,不配给裴子闫当侍读。就是当朝一品丞相的女儿要去给裴子闫当侍读,都还得考虑考虑。她说我是个攀附权贵的人。

    我和裴瑶就此埋下了不愉快的种子。她嘲笑我的同时,连我阿爹也一并嘲笑了,这是我最不爽的,但也无可奈何。不管怎么说,我比她大一点理应不和她一般见识,我只好如是安慰我自己。

    裴子闫听得淡淡一挑眉,对上我的视线。我挺起胸脯道:“陪吃陪喝陪玩,帮抄课业帮打架,怎么样,你考虑一下要不要我?”

    裴子闫轻轻笑了两声,道:“就是不陪读是么,那还叫什么侍读。”

    我闷了闷,道:“当然陪读,我、我也是很厉害的!”

    裴子闫没有同意也没有不同意,转身便走了。但第二天上学时,他却把挨着的裴瑶的位置调开了,换我和他并坐一起。

    可能是我不甘心在裴子闫的眼里心中和别人落得一样。那时我想做一个特别的存在,在整个学堂时期里都不怕死地直呼他的名字。现在想来不由为自己捏一把冷汗,到底是少不更事,真真是太不知死活。

    也由着这个开头,我和裴瑶的关系从恶劣的方向开始发展。她暗地里教唆着一帮官家小姐和我掐过不少架,通常都是我势单力薄被揍得满地找牙,而其中绝大多数,离不开裴子闫的因素。

    我与裴家兄妹相处得最多的,便只有学堂里的这两年。头一年里,我死心塌地地跟着裴子闫并死心塌地地跟裴瑶对着干,到了第二个年头,因着某些个原因我和裴子闫疏得很远,他也没再把我当做是他的侍读。第三年,我还在学堂里的时候,裴家兄妹双双离开了学堂。裴瑶整日忙着学习公主仪态礼节,宫中也专给她请了一位学才兼备的太傅,听说等她一到十四岁大祁国便会给她张罗准备驸马事宜,而裴子闫则开始整日忙于政务。

    裴子闫在他第十五岁涉入朝政,十六岁登基为皇。理政的一年时间里,他成长得很快,以至于往后余生,我都只能用仰望的姿态和他相处。

    八月盛夏,酷暑难当,让人心烦意乱。太史院我书房外的葡萄藤疯长,爬满了竹架,油油绿意深邃。但就是结的葡萄,酸得掉牙。

    就连平素面瘫着的墨黎,被我不慎扔了一颗青葡萄入口,苦皱了一上午的眉头。可每每一到午后,墨黎总会定时出现,带给我一只食盒,食盒里放着一碗冰镇的莲子羹。

    我起初觉得很新奇,便笑道:“平时倒小瞧了你,不仅手能握笔,没想到还能握厨勺。”

    墨黎面不改色地给我将莲子羹张罗上桌,道:“大人不要多心,这是下官去别的地方要来的。”

    不管墨黎怎么说,我也没过分追究莲子羹的来历,反正有吃的降暑就成。就算不是他所做,他能每天都去别的地方要一碗冰镇莲子羹而人家又愿意给,也着实不容易。

    叶晓在家呆不住,大多时间都是往外跑跟同龄官家少女扎堆,能抽空来太史院的次数是屈指可数。

    傍晚我回家之前,没想到叶晓风风火火地跑来太史院。先灌了两壶凉茶,再舒坦地长长舒了口气,道:“热死了热死了,我还以为阿姐这个时候回了,跑来碰碰运气。”

    我瘫在椅子上,也是热得不想多说一句话,开门见山:“说罢,干什么来了?”

    叶晓道:“我能干什么,将将路过,就进来瞅一瞅阿姐呗!”我没有再问,她自个先沉不住气了,移了椅子过来,凑近了问,“阿姐,你猜将将在路上,我遇见谁了?”

    “遇见谁了?”我随口一问。

    叶晓滔滔不绝地道来:“还有有谁,秦大哥啊,他和那个劳什子公主在一起!啐,我从茶馆一出来就遇到煞星,真晦气!我就不明白秦大哥是怎么了,怎么最近老是听说他和那公主一起还走得那么近。方才,他俩在逛街呢,拐进了一家首饰店!”

    我阖上眼,捏捏鼻梁,心静则凉,道:“人怎么样跟谁在一起,碍着你了?”

    “我看着委实是挺碍眼的”,叶晓不服气道,“当初秦大哥看不上我怎的就看上那破玩意儿了呢,我真替他感到不值,眼睛是不是被酱油糊了……”

    “叶晓”,我睨她一眼,“祸从口出,你还没得到教训是不是?”

    叶晓耸了耸肩:“阿姐我没别的意思,你不是和秦大哥走得蛮近的么,你劝劝他,让他别想不开。”

    我起身踢开椅子,烦躁地走在前面:“关老子屁事。走,回家。”

    出了太史院,落日余晖云霞遍天。将一切万物之景都淬上一层薄薄的丹金色。街上来往而过的路人吹着晚风惬意的归家。

    有挑着担子汗津津的小伙子走上前来,嘿然笑问:“两位姑娘,要来点儿冰皮凉虾么,还是冰镇的哩!”

    我未回答,叶晓率先道:“来两碗,多加点儿冰啊,给我阿姐降降火气。”

    一碗冰皮凉虾味道虽不及每日一碗莲子羹,但却足够凉爽。一双姐妹吃着凉虾,堪堪穿过渐渐寂寥下来的长街。

    “阿姐……”

    路过一间装饰华丽的店铺门前,叶晓忽然扯了扯我的衣裳停了下来。我侧头看去,见她表情神秘莫测,再抬头看了看铺子,问:“怎么,你想买首饰?”

    “不是……”

    她话语一落,我视线便越过门槛看向了里边。适时,白衫公子温润如玉眉眼华光盈转,唇畔一抹闲淡的笑意惊扰了盛夏的黄昏傍晚。他身旁的杏色衣裙的姑娘,双颊绯然嘴角梨涡浅浅,笑颜如花。

    可不正是当朝的长瑾公主和二品大臣尚书么。两人有说有笑其乐融融。长瑾摆弄了手中的一串火红榴花链子,道:“还是方辞哥哥有眼光,选出来的手链真漂亮。”

    秦方辞看见我,笑意陡然一僵。我垂下眼,拉了叶晓,低低道:“走罢。”

    长瑾是个见缝插针的姑娘,只要是遇上看我笑话或者是奚落我的机会,她一刻也不肯放过。她拉长了声音懒洋洋道:“这可不是叶大人嘛,怎么,一见了本宫就想逃,莫不是怕本宫吃了你不成?”

    我顿下脚步,揖道:“见过公主,公主委实是说笑。莫说这酷暑热夏微臣一身汗臭公主下不去口,就是微臣这么大个头公主吃了也咽不下。”

    我很怕热,更怕在很热的时候还要对人阿谀奉承。可能,这两天火气尤其重,心里团团糟,说不出好听的话来。尽管知道这么说不合适,但说了痛快总比憋着难受强。

    “叶琤”,长瑾一声娇喝,“你这是在讽刺本公主吗?!”

    “不敢。”我气定神闲应道。

    叶晓伸长了脖子回一句:“哪里讽刺了,怎么我没听出有何讽刺了?是公主自己捕风捉影罢?”

    长瑾还想据理力争,秦方辞素白的手在眉骨出搭了一个棚,嗓音淡淡笑道:“公主该回宫了,一会儿天色晚了皇上会担心。”

    长瑾一口拒绝道:“现在还早,不回,没见叶大人都还没回么,她也想逛首饰店呢。”

    秦方辞道:“公主不听话,那一会儿臣就不送公主回宫了。”

    长瑾犹豫了一下,最终还是甩袖扬长而去。秦方辞收敛了笑,深深地看着我,道:“叶大人,回见。”

    我一言不发,拉着叶晓错身而过。

    不晓得要说什么,亦什么都不想说。

    一路上叶晓嘴巴都没停歇过,一直用力地批判着长瑾,罢后又开始用力地批评秦方辞。用我的话可以用四个字总结:狼狈为奸。而叶晓则用了更为简洁的三个字做总结:狗男女。

    我有些哭笑不得,望着叶晓,道:“你不是喜欢过秦方辞吗,也舍得这样说他?”

    叶晓理直气壮道:“他和那个劳什子公主惹得阿姐不痛快更惹得我不痛快,我这么说已经算嘴下留情了,还是看在我曾经喜欢过他的份儿上。呸,我怎么会看上这么个趋炎附势的人,早晓得他攀附权贵我就不喜欢他了。”说着她背着手踱进叶家大门,活像个唠叨的小老头,“还是我家裴子闫靠谱,不用攀附权贵,他本身就是顶级权贵了嘛……”

    我扶了扶门,险些绊倒在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