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 chapter14

亦然故我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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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逆境中的人,往往比处在顺境的人多了一分敏感,也许正是因为自己身世的不堪,洛晨比任何孩子都希望能成为一个可以让母亲骄傲的人,也希望自己的父亲能后悔就那样放弃了她。

    小的时候的洛晨在很多事上都是要强的,事事希望争第一,学什么都要努力比别人好,比别人快。

    离开了刘家后,心里的怨恨积累到了一个临界点,那段时间里洛晨更加偏激了,对于那时的洛晨来说,生命的意义就是打败那个叫父亲的人,她要比他还要强,当然这种想法只是个青春期孩子不切实际的梦想。

    不过即使是梦想,这个念头还是决定了洛晨整个高中期间的生活走向,咬着牙读书,学习成绩倒是不错,只不过除了学习生活仿佛没有其他快乐。

    小时候一直跟刘微一个学校,受人排挤一直以来没有什么相交的朋友,小的时候不是没渴望过朋友,她也想向普通小朋友一样,快乐的成长,后来渐渐大了,冷遇受的多了,心也冷了下来。

    早熟的洛晨也是从那时开始告诉自己别太多的期待,人的期待越多,有时会越绝望。

    从14岁离开刘家,洛晨的心仿佛装满了黑暗,然而母亲的死却打开了她的心结。

    洛清的离开也许是对她最好的解脱,洛清的一生纠缠于爱,挣扎于爱,失望于爱,绝望于爱,多年里把所有的关注都投注于刘正,一直都未看到自己身边的人,比如自己的女儿。

    一直自怜自伤。一直过的很痛苦,忽视了自己的女儿,到了快走的时候,却突然意识到自己还有个女儿,这个女儿是这么多年唯一对自己不离不弃的人。

    看着女儿满是悲伤的眼,自己在洛晨这个年纪的时候还是无忧无虑的孩子,而洛晨的眼里装了太多东西。

    洛清第一次觉得错了,生活已经是这样了,自己的无法接受,自己的执迷不悟,从头到尾她一直忽视了一些东西,而这时她才发现,这些东西才是生命中最重要的。

    她从自己女儿眼里看到了决绝的恨意,一如当年自己知道刘正结婚选择自杀,只是为了让他终身抱憾。

    多年之后自己才明白用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是世界上最蠢的错误。而这个错误已经要了自己的一生,洛清仿佛看到了18年前的自己,幡然醒悟,仅在一瞬间,不能让自己女儿的一生生活在仇恨之中。

    后来的日子,洛清可以说把所有的关注都给了洛晨,洛晨得到了从年幼时自己就期待的关爱,只是这爱等待的时间也许真的太久了。

    冷落太久了,让洛晨有点不知道该如何跟洛清相处,母女天性,即使洛晨怨恨母亲的不争气,心里还是爱这个人的,毕竟这个人是自己这个世界上最亲的人,是给自己生命的人。

    后来洛清跟她说:“晨晨,我不恨你爸爸了,没什么好怨恨的,至少还有过快乐的日子,妈妈这一生到了现在缘分也走到了尽头了,最后悔的事就是以前忽视了你那么久,等到明白过来,你看时日也不多了。最骄傲和人生做的最对的事情就是有了你,你是妈妈的骄傲,也是妈妈生命的延续,妈妈这辈子的幸福太少了,你要代替妈妈幸福,不要有恨,爱过再恨,就是否定了妈妈的一生,你以后要坚强,要乐观,要努力的生活,但是不要有怨恨,也不要太有野心,不要生活的太累,只要平平凡凡就好,不管你的父亲如何,你是我洛清的女儿,你就要替妈妈幸福。”

    多年的怨恨随着妈妈的离开也烟消云散了,终究是爱过的,终究是妈妈的一生,怨了恨了,就是否定妈妈的一切,妈妈大半辈子都为了那个男人而活,自己是妈妈生命的延续,难道还要为了恨他而活,不用了,就这样吧,以后洛晨只有一个妈妈洛清,父就不详吧。

    生活的转折也许就发生在那一瞬间,在那之后,洛晨真的不用为了恨而活了,平和的走过了自己的大学时光,也可以交朋友,也可以有娱乐,也可以不去学自己并不感兴趣的琴棋书画,也可以不用时时刻刻拿自己去跟刘微比较,也可以看到刘正出现在新闻节目时,无动於中,选择了平静的生活,大抵就选择了从此天涯是路人吧。

    这样的洛晨,也像正常的女人一样,结婚,工作。

    名校硕士,毕业后到了一家上市企业做财务,公司很大,洛晨只是一个小小的职员,但是在这样的城市,女孩子有这样一份工作也足够让人满意。

    满意的前提是你愿意踏踏实实的生活,九年前,洛清就还给洛晨这样的人生,自由有时候比名利更美好,把握自己的尊严和自由让洛晨可以随自己的心意做出选择,洛晨很满意这样的生活。

    “晨晨,恒大要来s市了,你看他们老板,还挺年轻的,长的还可以,就是一双桃花眼,不过怎么这么眼熟”说话的是洛晨同一个公司的同事季谨言。

    季谨言本地人,比洛晨大两岁,季谨言很漂亮,那种漂亮不同于洛晨,洛晨是气质型,而季谨言却可称为艳丽。

    平时的打扮性感妩媚,洛晨来公司的时候季谨言已经坐稳了公司业务部的花旦,这样的人在这样的社会注定承受更多的压力。

    业务做的好,人漂亮,有钱的男人想把这样的人抱回家包养,没钱的也幻想这样的人可以青睐于自己。

    也要习惯无数明明暗暗的嫉妒,女人之间嫉妒往往夹杂着恶意的猜测,业务做的好有怎么样,还不是出卖美色,看那样子就是个狐媚子。

    洛晨到公司不久就听到各种版本关于季谨言的故事。洛晨本就是个性子极为冷淡的人,从不说他人的闲话。但是仿佛只要有女人的地方,就有八卦和是非,拦也拦不住,虽性子看起来有些冷,刚走出校园任劳任怨,勤奋好学,话不多,对人却很有礼貌,和善,也不争功,很快的融入了办公室,渐渐的同事吃饭的时候聊八卦也会带上她,洛晨和季谨言不在一个部门,但自从听闻这个人之后,也在电梯里碰到过几次。

    有次洛晨和同事吃完午饭回公司的时候,最后一个上电梯的女人个子高挑,大大的眼,时尚靓丽。

    洛晨想这女人还真是漂亮,等想完才发现平时话最多的同事也停止了呱噪,电梯停在了八层,女人走出去后,同事们又开始叽叽喳喳的说起话了,洛晨才知道刚刚的女人就是季谨言。

    洛晨很少对别人感兴趣,朋友也不多,明明没有任何交集,但是洛晨就是有种直觉,这个人不是传说中那般不堪。

    直到有一天,季谨言的一次醉酒,洛晨的一次巧遇,季谨言成了公司里洛晨的唯一的朋友。

    那天洛晨一个同学来s市,这个同学跟洛晨一起住了两年,但是两个人却是熟悉的陌生人,洛晨的学校是个好学校,学校重新建完新校区,硕士的生活条件还是蛮好的,两个人一个房间,所以这个同学就是洛晨研究生期间唯一的室友,

    两年同住,因为性格合不来,关系也算不上好,住在一个屋子,仅仅是点头之交。

    室友两年,人家来到自己地盘上,不陪怎么也说不过去,本来想做为地主,请这位同学吃饭,然后陪她逛逛。

    谁想到这位同学都快赶上本地通了,当洛晨下班时,同学带了一票人等在洛晨公司外面。

    热情的带着洛晨和一大堆洛晨不认识的人吃了一顿饭,于是洛晨像个傻子似的跟一票人吃了一大餐,这顿饭那些人吃的很尽兴,吃完后,同学也没什么表示,洛晨只能认命的去结账。

    吃完了饭,一票人又说要去唱歌。洛晨觉得头疼,又不好意思在同学朋友面前不给同学面子,只能安慰自己就这么一天,最后洛晨还是带着无奈,带着一票人去了当地很好的一个ktv。

    到了之后同学很高兴,同学是农村出来的,这个在贫困环境中苦读出来的人,有着远远大于常人的自尊心,洛晨明白这种想法,就像自己。

    只不过两个人自尊心很明显不在同一件事上,这位同学来找洛晨就是为了撑场面。

    实在是受不了一票人的歌喉,起身去了一次厕所,回来的时候推开门,房间竟然很安静,豪华大包里只坐了一个人。

    意识到自己走错了房间,开口说了抱歉,没听到回应,刚想退出房间,沙发上坐着的女人抬起头,竟然是季谨言。

    两个人一个公司,季谨言并不认识她,按理说应该冷静的走掉就好了,但是洛晨却仿佛撞破了别人的奸情一样尴尬,照洛晨的想法,季谨言一定有什么伤心的事,才在这样的地方,自己一个人买醉,而自己却无意窥探到别人的私密。

    洛晨脑袋一懵,傻乎乎的开口说:“我是洛晨”说完之后顿觉自己白痴,在洛晨觉得尴尬的时候,季谨言却没有回应。

    扫了一眼桌子上很多不知名字的空酒瓶,知道季谨言喝多了,想走,又担心这样漂亮的女孩子就这样放在这里,会遇到坏人。

    虽不是酒吧,不会有人轻易闯入别人的房间,但是毕竟是个公共的娱乐场所,如果有人像自己这样走错,如果碰巧是个色狼,这样的美女,怕是要危险了。

    想到这,洛晨退出房间,走回自己的包间,跟室友同学说有朋友喝多了自己要送朋友回家,室友同学很不高兴,觉得洛晨泼了她的面子,冷冷的说,如果有重要的事就去吧。

    被室友一噎,洛晨被这个态度气的够呛,怎么像自己欠人家的,陪吃陪喝,还给她脸色,想是这么想,毕竟相识一场,也不想闹的太难看,洛晨还是说“那我给你结账,你们好好玩”。

    听到这,室友的脸色稍缓说道:“那好你先忙吧”,洛晨跟室友打完招呼就走了。

    一大帮人都没有介意刚刚请她们吃大餐的人先走了,还是在那闹哄哄的,洛晨无奈的一笑。

    接着走进季谨言的房间,刚刚想着要送她回家。可是她家在哪?拿电话打给她家里?不成,女儿喝成这样送回去,怕是不好,想了半天,看到躺在沙发上的人,不知道该怎么办。

    又坐了十分钟,洛晨实在没有应付喝多的人的经验,想了想,还是带回家吧,于是一顿折腾总算把人带回了家,放到客房的床上,给季谨言盖上被子,自己洗洗就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