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三楼.叶秋水的烂桃花

徐小七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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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小马没有甲

    自此以后,那画着小星星的信纸彻底消失了。每次见到秦书,我都低着头走。不过小伙伴们都记性不好,没过多久,秦书生龙活虎的和男孩子们打成一团,我心里的愧疚,也少了那么一点点。。

    叶秋水和我又开始形影不离,没心没肺的挥霍我们最后的童年时光了。那时我已经成功的打入了她家内部,得到了她妈妈的信任和欢迎。自打小学二年级开始,叶秋水已经被托管给我,不用锁在家里了。为此她妈妈也没少给好处我,什么好吃的好玩的,经常会帮我买一份,当作我照看她女儿的回报。

    我也尽职尽责的“照顾”着叶秋水,暑假里偷偷带叶秋水去厂设的泳池里游泳,回来在我家吹干头发;寒假就溜到附近的公园里,在冰封的东湖上溜冰;什么逛庙会呀、划船呀、逃票看电影呀,都没少做过。叶秋水也因为我,有了个还算缤纷的童年。不过叶秋水对我也不错,零花钱经常拿来给我支配不说,寒暑假的作业都一并帮我做了,超赞有木有。

    不过她爸爸,倒很少见到,也没怎么听叶秋水提起过。大概从院子里的风声里得知,她爸爸准备下海了。

    故事递进一年,来到初三。小伙伴们好像一夜间大了不少,叶秋水也渐渐从小天鹅蜕变成了大天鹅,头发又长又直,眼睛水灵灵的,微微一笑,贝齿浅浅,真的很倾城。加上她妈妈舍得花钱给她买好看的衣服,每天坐在我们这群土包子身边,真的是出类拔萃、鹤立鸡群。而且她家教甚严,脑袋又灵光,成绩一直都是顶呱呱的。反正渐渐校园里都传开了,叶秋水是当之无愧的校花。

    叶秋水本人对于这些俗名呀流言呀,都是蛮不在乎的,她眼里只有钢琴和书本。我跟她聊起这个,也都是一笑置之,超淡泊有没有。不过我倒是挺得意的说,因为有个校花好友呀,最重要的是,这个好友前面还有个形容词,唯一的。

    而那年的我,则将全部基因都用在了个子上,才不过十四岁,已经长到了一米六五,而且还有往上窜的趋势。虽说五官也张开了,不过在叶秋水这朵鲜花旁边,顶多也算根野草。因为贪玩,成绩也马马虎虎。所以,我把我唯一引以为傲的基因用到了点子上,我去了学校的女子篮球队,并因为犀利耐操很快成为主力队员。

    这样一来,我陪叶秋水的时间大大减少。许是因为少了我这个护花使者,大伙儿得了空子,叶秋水的倾慕者在这一年内开始疯长。现在想想,那时候的男生还真是精力旺盛,变着法子告白呀,情书什么的都弱爆了。某次下课,我和叶秋水手拉手去wc,刚走到楼下,就听到楼上起哄,一个男孩子站在二楼栏杆上,大声吼道:“叶秋水~~我喜欢你~~”全校哗然,叶秋水羞得脸都要滴血了,我撒腿就往楼上跑。居然敢让叶秋水难堪,我就让他难看。谁知我跑到了,发现这倒霉孩子早就被教导主任揪住耳朵送去了办公室。

    当然,跟后面的比起来,这只是小儿科。什么214、七夕送花送巧克力的,更不值得一提。叶秋水也渐渐习惯了大家不同寻常的目光,收到情书告白时也不再害怕,大不了丢到垃圾桶就好了。直到快年末的时候,发生了一件大事。

    那天好似特别冷,铅灰色的天随时要坠下来,大概是要下雪了。放学后,我骑了单车,载着叶秋水回家,在街角一个拐弯处,被一群小混混拦住了。看着脸都很陌生,应该是附近学校的。引头的一个头发横七竖八,五彩缤纷的,活像只大公鸡。赤脚踢拉个拖鞋,大冬天的也不嫌冷。穿着脏兮兮的羽绒服,嘴里叼着根烟,自以为潇洒的朝天吐了一口,仰着鸡冠桀骜不驯的说道:“后面那个妹子长得不错呀,交个朋友吧!”

    身后的叶秋水揪紧了我的衣服。我停住车子,强装镇定,说道:“不带你们这样的吧,交朋友就交朋友,带这么多兄弟来,也不怕吓着人家了!”

    那小子嘿嘿一笑,“人多热闹呀,兄弟们准备去录像厅,怎么样,要不要一起去?”说着就要凑上来拉叶秋水。叶秋水一看那黑爪子,尖叫一声,吓得要哭出来。我一看形势不好,就想骑车闯出去,没成想,车把和车尾都被这群小混混牢牢控住。没法子,我转身抱住了瑟瑟发抖的叶秋水,在她耳边轻轻说了声别怕。迅速弯腰拾起路边早就瞄到的半块砖头,死命的朝那个领头的头上砸了上去,他扶着头啊的大叫一声,鲜血瞬间顺着额头就下来了。几个人都吓傻了,我也不知道哪里来的胆量,大喝一声,“谁还敢来!”扯着车子的几双手都缩了回去。我脚尖点地,一溜烟的骑着车逃走了。

    叶秋水紧紧搂着我的背,在我身后小声啜泣着。不知什么时候,零零碎碎的雪花开始飘飞,落到我眼睛里,灼出点点泪花。我轻轻叫了声,“秋水!”“嗯!”她在身后低声应答。

    “要是,万一,那个人有个三长两短,我被抓走了,你记得来看我哈!”她哭的更狠了,哽咽的说道:“不会的,不会的!”

    “那,要是我被枪毙了,你可记得去我坟前拜拜我,我会寂寞的。”

    叶秋水听了,突然就不哭了,半晌听到身后幽幽的来了这么一句,“不会的,你要是死了,我就去跟你作伴!”

    虽然知道她也是安慰我,但是听后,心里莫名的受用。怒跳的心突然就安定了下来,因为我知道,不管面对什么样的情况,我都不是一个人,我有个伴呢。

    (现在想想,那时真是幼稚的可笑呀。第一次见到那么多血,难免有点害怕嘛。)

    回到家里,雪已经薄薄落了一层,满院银装素裹。我擦干叶秋水脸上的泪痕,紧紧握住她的手,小声安慰她说:“回去什么都别说,有我呢!”她轻轻点了点头,消失在楼道里。我定了定心,推门堆了个笑脸,“妈,我回来了,外面下雪了呢!”

    “喔,是初雪呢,真是美呀!”老妈从厨房里探出个头来,温和的笑着应我。

    我不动声色的吃完了饭,回到自己的小卧室里,翻箱倒柜,整理出七十四块三毛的零用钱,将它们用橡皮筋扎好,贴上个纸条:给叶秋水。然后拿出纸笔,开始写遗书。

    爸爸妈妈,女儿该死,我对不起你们。划掉。

    爸爸妈妈,对不起,我给你们丢脸了。划掉。

    爸爸妈妈,我爱你们。不管我之前做了什么错事,请原谅我。还是简单点好。写完我将这封遗书和钱收在了抽屉里。万一哪天我被警察抓走了,爸妈就会发现。

    第二天我镇定自若的背着书包去上学,叶秋水没有来,估计是被吓坏了吧。我想着下课先去她家看看。谁料想爸爸在窗外一脸焦急的向我招着手。我连忙跑出来,被爸爸一把抱住。“小米乖,不管你做了什么,爸爸妈妈都不会怪你,可千万别做傻事哈!”说罢将揉成一团的纸丢给我。我晕,划掉的字团丢在纸篓里,居然被收拾房间的妈妈发现了,实在是太挫了。

    课时上不成了,我告假回家,老实向爸爸妈妈陈述了昨天发生的事。爸妈一阵后怕,将我好好教育了一通,什么下次遇上这种事就大声呼救了,会有大人来救你们的。以后放学小心了,多和小伙伴们一起走了。我心想,那是你没被别人堵呀,敢叫吗,万一别人拿着刀呢。

    之后的几天都战战兢兢,老爸亲自护送我和叶秋水去上学下学,甚至托人给我弄了条警棍放在书包里。可是似乎那伙混混都被打怕了,再也没有出现过。许久以后,大概是几校联合春季运动会上,我又见到了那个小混混,剃了个光头,贼亮贼亮的,人也顺眼了不少。参加的是跳远比赛,我看他活蹦乱跳的,似乎没什么生理障碍,心里不由念了句阿弥陀佛。当时最怕的就是他被打出个好歹,半身不遂,拉到我们家里让我照料有么有。

    这件事带来的后果就是,叶秋水越来越黏我了。初中毕业时,她甚至为了我放弃了市里最好的中学市立一中,跟我来到了二流点的十四中。为此她好像吃了老妈一顿打。我后来问起来,才知道中考考语文时,她没有写作文。其实也不错,十四中的校服比一中好看多了,叶秋水穿上白衣蓝裙,新一代女神就这么诞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