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轩辕紫竹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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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人在镇里又待了会儿,带上一车程思翰的东西,就告别了高兰夫夫及亲家们往家里赶去。

    回到村子里正好农民晚归的时候,一路上遇到不少打招呼的熟人,这个叔,那个伯的一路上高大山和胡岩的嘴就没怎么停。

    “大山啊,这是谁家小子,长得真俊啊?”一位年老的老汉坐在村口的树下,看到一位骑着高头大马的男子,正在他们的牛车后面慢慢地走着,感觉对这人有些熟悉,但是一下子又想不起这是谁,就问向他熟悉的高大山。

    “呵呵,三叔公,您看着小子是哪家的呢?”高大山今天看到程思翰心里也有些高兴,也有着这个心情跟这位老人说笑着。

    老汉听到高大山这话,微抬着头,吸着烟,眯着眼想着这到底是哪家的小子啊。这大山这么说,这小子绝对是自己村里的。

    “三太爷您好,这么久没了您的精神头还是这么好的。我奶么么和爷爷他们可挂念您了,我回来的时候,可是特意嘱咐了声,要我回来一定要来看下你。”程思翰看到老汉的样子,笑着下了马,走到他的身边,微弯下身,让老人可以更好的看到他。

    这位老汉姓高,在他们那一辈排行老三,都叫他高三,辈分比高大山高上两辈,而且他在村里高姓人家中有些威信。程思翰的奶么么和这位也是沾亲带故的,是他奶么么的堂叔,从小对他奶么么也好。所以程思翰在他面前更是恭敬。

    高三听到程思翰的话,就盯着他又仔细地看了看,许久才一脸惊喜地笑着说道:“哟,我道是谁呢,原来是小花家的翰小子啊。都出去好多年了啊,有六年了吧?”

    “恩,有六年了,我奶么么在我来的时候就交代我要回来看看您,让我问问您这两年身子可好?”程思翰站在高三面前很是恭敬的说道。后面的胡岩看到这样的情况,也下来牛车,走到高三的面前喊了声三太爷好。

    “好好好……你三太爷我身子可是好的很呢,你爷爷和奶么么身子怎么样啊?”高三爷爷背着手笑眯眯的说道。

    “我爷爷和奶么么身子都不错,就是惦念着你们,说出去了,连个可以聊天的人都没有啊。”程思翰脸上带着笑的说着。‘

    “该,谁让他们出去呢,外面再好也不如咱们在村子里快活。这人老了,怎么的也该落地归根。”高三吸了口烟笑着说道,看到站在程思翰身边的胡岩,笑着说道:“小子这回还回去嘛?这玉哥儿也长大了,也该娶回去了啊。不然这玉哥儿也该急了。”说完高三自己先笑了起来。

    “三太爷,我才不急呢,谁要急谁急去,我才不急呢。”胡岩听到高三太爷这么说,就笑着插嘴说道。

    “恩,恩,你不急,让这小子急去,谁让他出去这么久不会来,也让你家那些鸽子多锻炼锻炼。”高三太爷好笑地说道。胡岩家的鸽子在他们村可是有名的啦,这鸽子每个月的飞来飞去,村子里谁人不知啊。

    “呀,三太爷,你太坏了,居然笑话我。”胡岩怪叫着喊道。

    “诶呀,你这小哥儿。好了好了,你们刚从镇里回来也累了,我这老头子就不拦着你们了,你们快回去吧,别让清儿那哥儿着急。不过你们两个要记得有空来看我这老头子哦。”高三太爷抽着烟笑着说道。

    胡岩和程思翰看看天色也不早了,也就不再和高三太爷说看,也就借着他的这句话,告辞回去了。

    还没到高大山的家里,程思翰就看到那袅袅升起的炊烟,高家还是原来那个房子,不过房子比原先有些扩大了,后面种着一些时令蔬菜,宽敞的前院里正晒着一些衣物,院子里的东西摆放的整整齐齐的,想必是陈清儿和高玉的手笔吧。

    走近院子,程思翰就看到一个哥儿打扮的人正从院子里出来,向他们这边方向望来,看到他们的牛车,脸上的欣喜没有半点遮掩,连忙向着屋里喊了声,就往这边跑来了。

    “阿爸,二哥,你们回来了,今天怎么晚了些时间啊,高拯哥哥他在镇里面还好嘛?”高云围着胡岩嘴巴不停地说道,突然他看到跟在他二哥身后的男人,有些好奇有些警惕地问道:“咦,二哥,这位大哥哥是谁啊?怎么跟你们一起回来了?”

    “他,你不记得啦,我可是记得有人以前粘着他可是比粘我还厉害呢。”胡岩指了指程思翰笑着说道。

    “啊?”高云一脸迷糊地望望程思翰又望了望胡岩,这人他半点印象没有,他谁啊?怎么听他二哥的意思自己以前可是粘过他的。

    “呵呵,你慢慢想吧,我们先把东西搬进去了。”胡岩看高云这个呆萌的样子,心里立刻乐开了花。

    程思翰看到胡岩这个样子,也由着他逗弄着高云,笑着将牛车上的东西搬了下来。刚转身就看到站在门口的陈清儿,陈清儿这时候看到程思翰还有些愣神,见到程思翰转过来,有些迟疑地问道:“你是翰小子?”

    “恩,清婶么么,这些年您还好吗?”程思翰将手中的东西放下说道。

    “好,好,好。诶,你这小子,怎么回来也不说一声。你不知道你前些日子没回信,把玉哥儿给急的啊,这回好了。”陈清儿看到程思翰笑着说道。

    “阿么,你说什么呢,我哪急了呀。”胡岩看自家阿么拆自己的台,连忙开口说道。

    “好,好,好,你没急。是我看着急。”陈清儿也不和胡岩争辩地说道。“对了,翰小子啊,你回来的急,没和我提前说一声,你家那都还没打扫呢,今晚你就先住这里,姜诚那屋有两张床,被子什么的都有的,你先去他那屋睡,明天我们在去你家打扫一下。”姜诚是胡岩当初买的那个帮忙干活的小子,做生意不行,但是干农活那是一把好手,而且不怕苦不怕累,那人跟他名字一样实诚,原本高大山他们打算在救了高拯之后,就将姜诚卖了的,他们家本就不是大富大贵的人,就是个普通农民,家里有个奴仆,怎么地也说不过去,当初要不是胡岩拧着,他们俩夫夫才不会,买个人回来呢。但是买了之后,再卖就没那么容易了,而且姜诚当初就一再求他们不要赶他走,只要给他一口饭吃,就可以了。陈清儿看他孤苦可怜最后还是动了恻隐之心,让他留在家里了,这样他就可以多些时间招呼家里,招呼俩孩子了。而地里高大山和姜诚都是一把好手,都不用他费心了。不过姜诚留下来,他们没有对外说他是他们买的奴仆,只对村里说那是他们救的一个可怜人。

    程思翰对于胡岩的安排没有什么反对,也就笑这应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