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章改写

浮游的蜉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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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梦》讲述了一个俗套,苗可主观评价,的爱情故事,中间的分分合合就不说了,单说结局。逆流将之定义为he,主要原因应该是男女主角最终走到了一起,而他之前的文都是以分离为终点。

    但问题就在于这个走到了一起,其含义并不是王子与公主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男女主角是有心结的,一道裂痕始终在他们的关系中存在。他们无法对对方放手,所以各自在绕了一个大圈后,双手再次交握。

    “快乐比痛苦多,所以收捡起痛苦,维系着快乐。”

    “我们都做错过事,我们都无法忘记过去的错误,但是,幸好,还有未来。”

    “如果有下辈子,我们一定相互督促,从一开始就不犯错,不过,这辈子已经来不及了。既然无法失忆,只好正视。既然无法分离,那么就一起克服。”

    ……

    苗可跳过前面所有章节,只看了《美梦》的最后一章,觉得这玩意实在有点致郁,她要是心情亢奋过头看看也就算了,但现在作为一个病人,苗可还是想翻找些真·温馨文。

    没翻找几篇眼睛就涩得难受,看文字有点吃力,苗可不得不放弃,转而点开姜涵的宠物店网站,那上面有她治疗过的动物照片,还有一些视频——当然,都是经过宠物主人同意了的。

    要苗可说,这些宠物们不自觉的卖萌才是最治愈的,当然,前提是要忽略它们必然会先一步离开其主人。

    之前《如此吵闹》放出来时,喵一声就带头发评论控诉过她详写魏秋莹的第一只宠物猫的死去,将整篇文欢乐的基调都拖黯淡了。苗可表示,这纯属不可抗力,那文从魏秋莹出生一直写到结婚,时间线有点长,大猫需要陪伴魏秋莹度过成长期,于是就不能走入魏秋莹的成年后,否则一只家猫活二十几年还活蹦乱跳,那叫猫妖。

    说起来,苗可昏头昏脑地想,不知道姜涵的惯用网名是什么,作为一个宠物医生,她应该能有更具建设意义的看法,可惜自己不想暴露笔名,否则写《如此吵闹》时真该好好咨询一下姜涵。

    纯属帮忙:“翻手想写《破局》这篇文,发了邮件问你要授权,怕你没注意,又懒得走官方渠道,所以我也帮他问问。”

    看到了。苗可正处于惊悚状态呢,刚把翻手为云覆手雨的私信放入“大神光芒万丈”的分类夹中,分类夹里就又被自动放入了纯属帮忙的新私信。

    嗯?为什么把逆流的信放到另一个分类夹,却把纯属帮忙和翻手为云覆手雨两人的放一起?那不是很显然的事吗,这两人是一对啊。咳嗯,一对好搭档。

    苗可回信:“我同意授权,另外,我想问问,《破局》这个故事在《脱轨的小说》中已经算完整写出来了,翻手大神要写的是什么?”

    翻手为云覆手雨:“纯属那家伙跟我说对你可以直言不讳,所以接下来的话如果打击到你我不负责任的。同意这个免责声明吗?同意了我再往下说。”

    苗可:“……您说,我撑得住。”也大概能猜到您要说什么了……

    翻手为云覆手雨:“那我就不客气了。简言之,你在《脱轨的小说》中设的局太渣,虽然你通过侧面描写来抬高甘书和戚思良的智谋值,但是里面实际写到的局都配不上这些描述,尤其很多关键点你还刻意避开了。我想你自己在写的时候也发现了你在设局上的能力不足,所以你想方设法地去回避。但《破局》的精髓其实却恰恰就应该是你回避的这些‘局’,你有些思路不错,但没展开,或者你不知道该怎么展开。如果把‘局’写好了,不用侧面描述,不用通过旁观者的惊讶,甘书和戚思良自然能站在很高的格局上,也才配得上‘神’的名号。我想写这些‘局’。”

    苗可得说自己……没被打击到。正如翻手大神所说,她很清楚自己的文的尴尬,要细腻,细腻不下去,要大气,又大气不上去,她号称各种类型的文都敢写,但事实上,各种类型的文她写出来感觉都很类似,缺乏独特的灵魂。

    像逆流,虽然苗可吐槽他的温馨文写得依然那么致郁,但是即使只看几章她也能看出来,《美梦》和他之前的文,色调是不一样的,同样让人落泪,但压抑地落泪和畅快地落泪,显然是有区别的,即使苗可出于对虐文的惯性排斥而带着有色眼镜去看,她也无法否认这种区别。

    苗可常常觉得,写文确实需要天赋,而遗憾的是,她自己似乎并不具备这种天赋,她只能努力,然后停留在一个不上不下的尴尬位置。不过值得庆幸的是,好歹她还不需要放弃。

    “另外,还有一件事需要跟你商量,”翻手为云覆手雨继续说,“我个人是希望能直接使用《脱轨的小说》中的所有人名、设定、世界观,但是里面的所有布局我都会推翻重建。换言之,这种方式写下来的文,相同的名词,却是完全不同的内容,这必然会导致成文后我的这篇文和你的那篇放在一起比较,你会收到很不好的评价。所以如果你介意的话,我就把名词全部改了,人物性格也做一定调整,虽然最本质的世界观依然一样,部分局的开场也会相似,预言术更是绝对的重中之重,两篇文还是会被比较,但相对而言,这种方式会被看做是我借了梗,只是同类型的文而已,比较的程度会轻很多。当然,在收益方面,我承诺不管你同意我用哪种,我都会按改写文收益分配规则中最有利于你的方式来分配。”

    我的文会收到很不好的评价啊……这位大神可真是信心十足,不过,也确实应该信心十足。苗可笑了起来,回道:“哪一种你写着更顺手就用哪一种吧,我没有意见,至于外界评价,我也无所谓。其实我倒是蛮有兴趣看看《破局》顺着相同的背景设定、相同的主线、相同性格的主要角色,可以不同到什么地步。不过,我突然发现,你要的是《破局》的改写授权,那跟戚思良就没关系了吧?”

    翻手为云覆手雨:“谢了。我保证那差别会让你大吃一惊。至于戚思良,当然跟他有关系,我要写的是he结局版,戚思良需要扮演‘神’的角色,不过不是带着作者身份穿越的,这个现在我还只有一些想法,需要再仔细设定。不过你说得也对,既然戚思良出场了,多少都是会涉及到《脱轨的小说》的现实层,可以设定为高低位面的关系,所以,把《脱轨的小说》的改写权限也放给我吧。或者我干脆直接写同人算了,其实之前我就在考虑如果你不同意授权的话我就只好把这文往同人里归类,反正也算勉强归得进去。”

    喂,勉强得有点过头吧,大神?

    一般来说同人文主要有三种形式,一种是把文中人物放到另一种环境中,保留的是人物的主要特征、性格等,关键点在人物;一种是塑造新的人物放入该文的背景中,保留的是社会习俗、规则、主线剧情,关键点在背景和事件;还有就是人依然是那些人,环境依然是文的环境,但是添加了某种变数进而发生了蝴蝶效应,这种通常是为了改写悲剧。

    同人文的范畴可以说非常广,但无论是哪一种,它首先必然得有‘同’的地方,其次,可以加私设,但不应该与原设定矛盾。

    照翻手大神的预计,他会保留时代背景、预言术规则,这是‘同’,但同时他必然将大幅度拔高甘书和戚思良的智商,大幅度增加局的难度系数,重设剧情走向,这个……其实就与原文矛盾了,虽然原文是很菜,但是,它好歹也是原文不是……

    咳,总之,如果与原文生产了不可调和的冲突矛盾,这就超出了同人文的范畴,进入改写改编文的领域。

    改写权限在原作者活着时默认是没被放出的,需要写手自行与原作者商量。有的写手嫌麻烦,而且如果改写后写得比原作烂,其实是很丢脸的一件事,更不要说由于先入为主的观念,使得即使改写文与原作水平差不多,读者也会偏心原作些,而给改写文差评。所以经常会有人打擦边球,把改写文勉强放入同人文中。

    一般来说,原作者不会深究——连个改写权限都不敢申请,连写改写文的写手自己都对自己的文没信心,原作者也就不给人伤口上抹盐了——除非那披着同人文皮的改写文影响实在太大了,让人装瞎不成。

    综上所述,翻手大神这严重偏向于改写文的文,加上他的高人气高影响力,他要是敢把这文归类为同人文……呵呵,反正丢脸的人不是苗可,她也不会跟去跟大神探讨权限问题甚至死扣法律定义告他一状什么的,她大不了就是再迎接一次书评区被炸事件,她已经习惯了,不就是大神及其粉丝嘛= =

    作者有话要说:再推荐一篇文,《回到过去变成猫》,很可爱很温馨的文,不过这个坑现在还不到四十万字,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填满。又掉坑里了, 怎么办>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