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7章本章纯文

浮游的蜉蝣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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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挂着两串鼻涕,花易木然地看着面前脏兮兮又到处是裂纹的镜子。镜子里是个脏兮兮一看就惹人嫌的小男孩,实际年龄七岁,看上去顶多六岁,又瘦又小,阴郁的气场裹着全身。

    “重……生……”花易阴测测地从牙缝中挤出两个字,一股子怒火直冲头顶,暴躁地一脚踹向了镜子,让破烂的脆弱物品终于结束其不堪重负的一生,哗啦哗啦,碎到了一地。

    “作死的狗崽子,你不想活了,”闻声而来的大嗓门妇人抄着鸡毛掸子狠狠抽向花易。

    花易没躲没挡,压低了声音,鬼气森森地盯着妇人说:“打死我啊,我好期待的。”

    妇人狂怒:“你还敢装神弄鬼?!狗崽子老娘告诉你,真有鬼到老娘面前,老娘也把它再抽死一次!”

    呸,死婆娘,老子当然知道你鬼见鬼愁神见神忧,但你丫的怎么不再多点胆直接抽死我呢?打什么屁股,有种冲着头打啊!好吧,知道你没种。

    花易趴在床上挺尸,对于自己重生的事情依然耿耿于怀,相对之下,被鸡毛掸子抽一顿这种小事简直不值一提。那婆娘看着是凶狠,但也就是个普通的泼辣大婶而已,顶多能造成点皮外伤,扔着不管也几天就好的小破伤,这算什么,想当年他的伤有多少次是踩着鬼门关跳踢踏舞啊,一次养伤不养个半年都不好意思说自己受伤了……当年毛啊当年,二十年后的事情了。

    花易抑郁,想他殚精竭虑,布了个同归于尽一了百了的好局,总结自己的一生虽然无益于社会无益于人类……好吧,是严重有害于,但也算是波澜壮阔不虚此生,现在眼睛一闭一睁,就来了个倒带重来,他大爷的辛辛苦苦二十年……

    真他娘的活不下去了!赶紧再找一伙人来同归于尽吧!

    孤儿院的人都发现,狗崽自从被盘姓院长胖大婶又抽了一顿后,便老实了,整天整天地沉默不语,抢他东西他也不还击,还躲在图书馆里不敢出来。

    “终于知道厉害了吧。”某个大孩子得意洋洋,这孤儿院果然还是自己的天下,不长眼的笨蛋早晚要服软的。

    现在还不叫花易而叫狗崽的小孩,窝在号称图书馆其实更像是废旧书报兼杂物屋的小房间里忍着灰尘翻残缺的旧书。倒不是因为好学,而是作为一个合格的反社会人士,他必须要知道社会是个什么情况,上一次童年少年时就是因为不学无术,才导致青年时一开始那么被动……

    花易把少说缺了一半的书扔开,支着脑袋发愁,等他十一岁时,也就是四年后,花家就会找到他把他接回去,并且出于愧疚对他有求必应,直到他犯的事实在太大了必须舍弃,然后他就脱离最后一个约束他行为的地方,开始纵横江湖直到一命呜呼。

    再这么走一次?他还不如现在就自我了断,也不用费事再等什么同归于尽的好对象出现了。上辈子走到最后两年就已经是无聊之极,这辈子还这么走?想想就了无生趣,甚至比当个好人更蠢……

    咦?当个好人?花易琢磨了下,觉得这点子不错。首先,他对当‘好人’完全没有经验,于是充满了新鲜感;其次,好人容易吃亏,但他绝对不能容忍吃亏,那么在当好人的同时不吃亏,很有挑战性;再次,如果他当好人失败,以他当坏人的丰富经验,要转型那是手到擒来不费吹灰之力,退路有保障。

    总结,妥了,就这么办。

    终于发现未来还是有指望的,花易神清气爽,走出满是灰尘的书屋,一出门就看到三个满脸写着‘找麻烦’的小破孩。

    太低层次了,花易不忍直视,作为一个反派怎么连口蜜腹剑都不会呢?心思写在脸上,那是炮灰的节奏啊!想想自己曾经还跟他们打了好几年攻防战……娘的,自己的童年怎么能蠢成这样,太不堪回首了!

    “狗崽,把那只兔子给我们,我们今天就放过你。”为首的小破孩趾高气扬地说。

    被人叫了好几年易爷的花易掏了掏耳朵,他倒是还记得回花家前的这个名字,其实官面上他也不叫这个,还有个有名有姓虽然土点但也算正经的称号,不过花易反而不记得那个官方名号了,‘狗崽’这个小名他还熟悉些。再说,在这孤儿院里小鬼们都被叫小名,谁也不比谁好听点,花易也就勉为其难地不计较这个了。

    不过,兔子……花易想了会儿:“哦,那个啊,好啊,我去拿。”

    三个小破孩一愣,互相交流了会儿眼神,花易也没理他们,自顾自地往院子走去。

    所谓兔子,其实是个半只手掌大的塑料兔,材料差、做工差、颜色差、造型……压根就没造型。以花易现在眼光其实他都不能肯定这是兔子还是耗子,算了,没差,反正他都没兴趣,谁要谁拿去。

    不过,虽然现在的花易没兴趣,但重生前的真小孩花易还是很宝贝的,藏在了一个隐蔽的墙缝里,拖着还在痛的屁股,花易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把兔子挖出来,随手就扔给了小破孩们。

    三个小破孩又你看看我我看看你,最后最大的那个人梗着脖子说:“知道孝敬爷就好,老实点,爷会罩着你的。”

    龙游浅水遭虾戏。花易无力地呵呵了两声,不说他现在刚立志做个好人,就算他还坚决地在坏人的道路上肆无忌惮,他也没兴趣跟几个小破孩斗气,易爷是很有格调的。

    重活一次来看,孤儿院其实也没那么糟,花易想,有饭吃、有书念、有人揍,就是无聊了点,让他一天到晚只能靠看书打发时间,要不是为了顺应历史发展等花家的人来接,他都想出去闯荡江湖了……啧,低调,他这次是要做个好人的。

    “狗崽,那个蛋糕……”

    花易抬了抬眼皮,往桌子那边点了下头。几个孩子立刻欢天喜地地扑了过去。

    说起来,当好人其实也不错,花易想,上辈子学校里的人都对他敬而远之,这辈子居然有不少小女生暗恋他还给他送自制小点心,可惜……先不说他喜不喜欢点心这种东西,关键是她们的手艺实在太差,他就算喜欢也要怕中毒,就分给孤儿院的小鬼们了,然后就得到了小鬼们的一致爱戴。嘿,上辈子他们可是联合围殴他的啊——奠定了他以一敌众的好身手及好胆量。

    不过,受了不少称赞的自己现在算是个好人了吗?花易很困惑,仔细想想便沉痛发觉自己貌似还没做过好事。架他也照打,虽然没上辈子那么勤快地打,但那不过是因为对手太弱他提不起劲儿来。食物……不用抢了,自从某次有个小鬼从他这里抢了个馒头被他一巴掌按到墙上最后缝了三针——他自己则因此被盘院长大婶抽了一顿,挺尸三小时——后就没人敢跟他抢食反而还有人主动上供了。不过他没接,他有办法拿到更好的食物,犯不着为了几片脏兮兮的馒头干罩笨蛋。

    其他还有什么特别的事吗?花易想了又想,还是觉得没有,所以,果然自己的好人征途压根就还没启程,想想花家的那些真·好人吧,自己前途坎坷啊。

    “阿易……”

    花易看着这个满脸泪水却又满脸喜悦的女人,他的妈妈,恍惚间他看到这个女人同样满脸泪水却是满脸病容满脸绝望苍老得仿佛不是同一个人。

    “阿易,对不起,对不起,妈妈弄丢了你,过了那么多年才找到你,对不起……”

    她愧疚又满怀希望地说着。

    她愧疚又只剩绝望地说着。

    还好啦,你这女人笨死了,没弄丢你自己就不错了,只是弄丢了个儿子,而且还找回来了,挺不错的,值得夸奖。

    花易上前无视了女人伸手要拥抱他的企图,拍拍她的肩膀:“妈妈不哭,笑起来比较漂亮。”他看太多她的哭泣了,这次,换个新鲜的,让笑容来取代吧。这世界就那样了,他也就这样了,有什么好哭的呢?这辈子他当个好人当个好儿子,老妈你就知足常乐吧……还哭,哭毛啊,别逼我骂你啊!喂喂喂,别把眼泪鼻涕擦我衣服上很难洗……算了,随便吧,反正你们马上也要给我买新的了,这破衣服你看着办随便用吧。

    花家的住宅很大,看上去算不上华丽,但很贵……啧,哪怕上辈子在这里度过了整个少年时期,哪怕花家不断地对他进行修养教育,花易还是搞不懂品味是个什么玩意,所谓豪门世家不就只是作威作福的后盾吗?即使他后来装排场装得像模像样,本质上花易对奢侈品始终没什么兴趣,所以当不得不离开花家时,他对骤降的生活品质从来没有抱怨——他只抱怨那之后所有他造成的烂摊子都必须他亲力亲为去收拾,接着抱怨多了就要报复那些烂摊子。

    第二次初踏花家,花易感慨万千:从今天开始,正式当个好人啊……压力好大,当年扯着人一整个帮派同归于尽他都没这么大压力啊。果然,好人这种勾当从骨子里就不适合他啊。要不是其他作奸犯科的勾当他都玩腻了,他何必这么自虐呢。唉,算了算了,人生必须有点新鲜感,哪怕是亚历山大的新鲜感,他堂堂易爷从来不怕挑战。

    “阿易,这是你妹妹。”

    花易顺着老妈的介绍,看向五岁大的粉嫩小女孩,脸蛋嫩得就像白煮蛋。他伸出手,在女孩脸上摸摸捏捏直到把女孩的脸揉得通红眼泪在眼眶中打转才意犹未尽地收回手,在一片欲言又止中淡定道:“挺可爱的,继续保持。”

    别又被人毁了容了。那么漂亮的眼睛别省着用,找男朋友也要找个像样的,起码不能找个渣还附送一个精神病。唉,算了,反正这妹子跟老妈一样笨,就让立志当好人的易爷……嗯,易哥我来鉴定吧,鉴定不合格哥哥我直接阉了他,不用太感谢我。

    啊哈,这次没想直接弄死那男人,有进步,又向好人迈近了一步。花易振奋——虽然他尚不能保证这次小妹再遇到渣他真的不会像上次那样弄死对方,而是确实只限定在阉了他上。嗯,不过,有思想进步就好,行动是下一步的事情。克制,他要克制自己的脾气,这是当好人的第一步。

    作者有话要说:唔……这篇文中文略长,下一章或者下两章也有可能下三章都是文中文,对这篇没兴趣的话,可以跳过这几章等下周再来看。纯文中文的章节我会在标题处注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