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章 他的演唱会

后紫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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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想给他像他那么好的爱情,便不是嘴上说说就可以的。

    钢琴好久都没有弹过,此时一触碰它,就难免会想到,那些年月最不想想起来的事情。

    还是和她的母亲有关,这若放在一年之前,谁敢让她弹琴,她一定会视其为仇敌。

    她还小的时候,家庭属于双职工家庭,父亲和母亲一个是医生一个是护士,两个人的工作虽然忙碌,但大抵是不会缺钱花的。

    这就特别注意对孩子的培养,什么画画跳舞,总之她的生活被排得满满的,形形□□的老师,还有形形□□的伙伴。

    唯有钢琴一样,是她的母亲教给她的。母亲一共有两个学生,一个是她,一个是乔贝。

    年少的岁月有多么的快乐,后来回忆起来便有多么的悲伤。

    大概是她母亲出事的一年多前,那个时候她和乔贝正值高三,那是一段最艰苦,也是最痛苦的岁月。

    父亲和母亲以为她10点半才下夜自习,可是那一天学校里停电,9点钟的时候,乔贝将她送到了楼下,9:05她便目送乔贝离开,站在了自家门前。

    屋里的争吵,她听得真真切切。

    那时候他父亲也并不确定母亲是不是出了轨,当然也不会知道母亲是和乔贝的父亲扯上了关系。

    那个年纪她懂的还并不是太多,尤其不懂得成人的世界里纠结的爱情生活。

    为什么要叫爱情生活?因为爱情一旦陷入到生活里,白色变成了灰色,黑色也变成了灰色。想要非黑即白,爱恨分明,大抵是不那么容易的。

    男人的自尊,使得父亲暴跳如雷,他不顾一切地砸烂了母亲的钢琴,隔着房门,她也能听见,钢琴一分为二时发出的“咣咣咣”,震撼心灵的声音。

    比现在这个“咣”不知要震撼了多少倍?

    以至于她一想起来,就因为心跳加速带来的痛苦,不得不停了手。

    这个时候,她仅仅弹了一段。

    简老师见她停下,点评道:“小时候的基本功还在,但对曲子不太熟练,还要多练习。你家里有钢琴吗?”

    她和白玉谦的家,一共是两层半,最顶上的半层,是一间有着尖尖屋顶的阁楼。白玉谦将那阁楼做成了工作室,有的时候灵感来了,或者想唱歌了,他就会待在上面,有时候一呆就是几个小时。她上去看过几次,里头有很多乐器,还有一套录音设备,也有一架白色的钢琴。

    白玉谦说过,最近一段时间他会比较的忙,演唱会已经迫在眉睫,台上一分钟,台下就得付出无数的时间,去揣摩去练习。

    他白日里一般都不会在家,这倒方便了她。

    傅晚丝道:“有的。”

    简老师便又道:“那你回家勤加练习,上网搜索一下音乐家表演视频,多看一看他们表演时的状态。我觉得,你一定可以练好这个曲子,但是你临场发挥不一定会行,因为你缺乏自信,还有你的表现让我以为你由衷的不喜欢弹钢琴,你不在状态之内,就是曲子记得再熟,声音再完美,也不一定能呈现出最好的表演,你懂我的意思吗?表演的时候要加入感情,一旦有了丰富的感情,你弹的曲子也好你唱的歌也好,都会让人感觉特别的舒适,特别的能激发内心的情绪。低头看看你的手,你看,你的手上并无绳索,也没有手镣,束缚着她们的,其实是你自己的心。”

    自然是懂的。而心结是什么?就是因为太清楚了,就好比是历历在目,才总是一而再再而三地扰了她的心绪。

    傅晚丝是受教的,点了点头,“简老师,我回去再调整一下心情,明天这个时候再来找你。”

    “去吧!”

    傅晚丝出了门,并没有急着回家,她漫无目的地在街上逛了又逛。

    去了一趟新世纪广场,本来是想买一件适合演唱会穿的衣裳,不知道是不是自己眼光出了问题,总觉得没有一件是她想要的。

    又去了新世纪广场旁边的咖啡屋,点了一杯黑咖,坐在窗户边,看着人来人往。

    黑咖见了底,她掏出了手机瞧了瞧,一共才消磨了两个小时的时光。

    往常都是觉得时间不够用,今日却觉得时间特别的难熬。

    还想再要一杯黑咖,又唯恐晚上会睡不着觉。

    就是这个时候,窗户外面走过一个穿着白色大衣的女孩,手里捧着一束鲜艳的太阳花。

    傅晚丝一看见她便知道了,今天她最该去的地方是何方。

    她出了咖啡屋,径直去了新世纪广场一楼的鲜花店,要了一束紫色的勿忘我,那是她母亲生前最爱的花。

    细细小小的花瓣,美得像星辰一样。

    绚丽夺目的紫色,是那样的,无法让人忽视它。

    她将勿忘我放在了副驾驶的座位上,发动了汽车,一路向北,往城外的萧山公墓驰骋而去。

    还记得母亲和乔贝父亲的事情东窗事发了以后,她并不像别人想象的那么反应激烈,没有哭过,没有质问,每年的忌日她都会出席,甚至不停的告诉自己那是母亲,她可能不是一个好妻子,但并不代表她不是个好母亲。

    可是很多年后的今天傅晚丝才发现,并不是不哭不闹就不曾怨恨,她心里的积怨是那么的深厚,以至于十数年如一日的从不曾忘怀。

    如今是该释怀的时候了。

    墓碑上的字是老傅同志亲手写成,由雕刻的师傅拓下来,一点一点凿出来的。

    也许那个时候,老傅同志就已经原谅了方荷,并且深深责怪自己。

    责怪自己太忙,忘记了妻子也是个事业心旺盛的女人。

    责怪自己太忙,没有时间倾听妻子的烦恼,以至于她铤而走险,迈出了作为一个妻子、一个母亲,最不该迈出的危险一步,才造成了最终的结局。

    或许正是因为如此,忙碌了半辈子的老傅同志,在方荷走后,彻底地离开了医院,离开了他最挚爱的手术台,从一个忙人,变成了一个闲人。

    傅晚丝站在墓碑之前,轻轻地弯腰,将勿忘我摆在了照片的下面。

    “我不怪你了。”她说。

    其实老傅同志以前就跟她说过,他说:“小丝,知道一个背叛者最痛苦的事情是什么吗?就是她一念之间作出了一件背叛的事情,却时时刻刻地在忏悔着……你的母亲,就是因此而生病。她的心病了,咱们不应该站在高处可怜她或者指责她,咱们应该平视着她,去理解她挽救她……”

    “我想…我真的不怪你了!”脑海里总是浮现着有关于过去的事情,她一直都在骗自己。

    骗自己像正常人一样的生活,却从不触及有关于母亲的任何回忆。

    骗自己像正常人一样期待爱情,却从不接受任何人的靠近。

    是的,她怎么可能不怨方荷!若非因为她,老傅同志又怎么会郁郁!若非因为她,乔贝又怎么会远离!

    可是现在……傅晚丝深吸了一口气,原来原谅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容易,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困难。

    “过些日子,我带他来看你。”傅晚丝在墓碑前静默了很久,临走的时候,这么说道。

    她开着车径直回了她和白玉谦的家,又径直上了阁楼,掀开了那架白色的钢琴。

    钢琴的声音是那么的美丽,恬静的时候使人仿佛置身云端,铿锵的时候又使人觉得浑身充满力量。

    用钢琴去弹《唱一首给她听的歌》,婉转柔肠,就像是情人的声音。

    曲末的时候,她在心里说:“妈妈你听见了吗?我再也不害怕过去。”

    ——

    人活着,总会有矫情的时候。

    傅晚丝觉得自己的矫情病痊愈了,像一只欢快的鱼,停不下来地游来游去。

    “游”的时候还在想,是时候勇往直前地和白玉谦过日子了。

    时间又往后数了二十几天,满大街公交站的广告灯上无不是白玉谦演唱会的宣传海报。

    听说,演唱会的门票已经卖了个七七八八,还余了一部分友情票是专门给人“走后|门”的。

    陈老头还打电话让她预留了2张门票,她同他打趣:“您老还真是个人老心不老的。”

    陈老头在电话那头嚷嚷了起来:“8点半才开始,我8点钟就要睡觉了,哪里有时间去?门票是给你师弟要的,不好好上学,处了一个女朋友……”

    所谓的师弟,就是陈老头自己的儿子,前年考进了电影学院的导演系,陈老头从那时起便嘟嚷着“我先将我这辈子积攒的本事交给你,等到你师弟毕业了你再交给他。啧啧,我就可以享清福了。”

    陈老头对她真是没话说,从不藏私。真的,就因为他什么活都不干,她才可以从一个门外汉,迅速地练就了独挡一面的硬功夫。

    挂了陈老头的电话,她算了算手里的七张门票,和她预想的一样,全部都送出去了。

    蒋文艺、吴好两张,陈老头两张,老傅同志一张,自己一张,还给乔贝寄去了一张。

    她请了这些人到场,就像白玉谦那天录节目时说的“请大家做见证”。

    见证什么?

    到时候她要定下附近花店里所有的玫瑰花,她要向他求婚。是的,求婚,那一纸证明全是由他主导,那么,他们所缺憾的求婚仪式,就让她来主导好了。

    只是哪里能想得到,心有灵犀,两个人刚好想到了一块儿去。

    全城的花店乐翻了!

    ——

    12月25日,晴,阳光特别的好。

    白玉谦昨天晚上没有归家,这还是他们结婚以来的第一次夜不归宿。

    一直忙碌到凌晨2点半,他和游晓在后台眯瞪了4个小时,又开始不停地走位,不停地和乐队、伴舞沟通。

    甚至还能不停地催促游晓“玫瑰花订好了没有?戒指送来了没有?椰子糖买好了没有?”

    游晓哭笑不得,嚎了一句:“到底是演唱会重要,还是求婚重要?”

    他的本意是,反正红本本已经领到了手,这时候在办求婚仪式,还真的不是那么的重要。

    可是说完他就后悔了,他们不务正业的谦哥啊,一开始办演唱会的初衷只是因为那么多年都没有好好的唱过了,等到后来,演唱会俨然就成了为求婚而办的。

    哪个更重要?不需要问都知道。

    游晓叹了口气,认命般给曼丽打电话,一共说了3件事情。

    “玫瑰花、戒指、椰子糖……”

    正在开车的曼丽道:“好了,好了,都好了。”

    这时候是早上的四点五十,傅晚丝穿了一件米色的风衣,里头是一件黑色带亮片的裙子,款式是改良型的旗袍,那是为了晚上上台的时候穿的。

    她原本打算6点出门,直奔演唱会现场,就在刚才看电视的时候,她忽然想起自己疏忽了一件事情,她应该去买一对儿戒指,人家求婚不是都得送戒指的,她都已经决定向白玉谦求婚了,总不能少了那个象征着爱情有多坚贞的道具。

    她都想好了,她可不是土豪,以她目前的财力买不了几克拉的钻戒,那就买小一点,买一个13分的,再买一个14分的,说法好听,象征着一生一世。

    想的是挺好,可哪有那么现成的事情。

    她连续跑了5家珠宝店,都没有买到她想要的。

    再这样耽误下去,她就赶不上演唱会进场的时间。

    追求完美是最要人命的一个坏毛病。傅晚丝稍微犹豫了一下,在网上搜索了城内所有珠宝店的分布图,决定挨个挨个寻个一遍。

    ——

    八点二十五分,外头的天已经漆黑一片,但是这里却是光的海洋,舞台上的彩灯犹如即将出场的那人一样,是那么的绚丽夺目。

    舞台下是黑压压的人群,手里举着印有白玉谦名字的荧光棒,有的在挥舞,有的在聊天,还有一群一群的人,声嘶力竭地喊着“白玉谦”。

    再有几分钟就要登台表演,可是白玉谦方才让游晓看过,傅晚丝并没有出现在他给她特别预留的vip中的vip坐席上。

    游晓小声嘀咕了一句:“傅导是不是不敢来了?”

    像这种会被万众瞩目的场合,别说傅导一个缺乏台上经验的女人了,就是游晓自己站在台上,也会忍不住两腿打颤。

    会害怕,那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

    “不,既然她答应了,就一定会来的。”白玉谦对傅晚丝很有自信,但谁知道那个迷糊鬼有没有记错时间,或者走错路呢!

    临上台前,他是这么嘱咐游晓的。“让曼丽辛苦一趟,站在门口等一等她。”他害怕门口的安保不愿意通融,即使有票也被拦在了门外。

    八点三十分,一秒钟都不差。

    白玉谦站在升降台上,出现在5万人的眼前。

    一开始的3首曲子,是连唱带跳,沸腾了台下无数的热血,气氛高涨。

    白玉谦的体力是好的,这一个月来也确实下了苦功,3首曲子下来,真有热汗淋漓,没有面红喘息。

    他长呼出一口气,看见vip空着的那个位子旁,蒋文艺正在冲他招手。

    说一点都不影响心情那是假的,他对着麦克风道:“感谢大家来参加我的演唱会,也感谢陪我一路走来的你们,是你们的坚持造就了今日的我,下面,我为大家唱一首《感谢有你》。

    演唱会上演唱其他人的曲目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这首歌已经经过很多人的演绎,白玉谦自有白玉谦的唱法,他总是能够依靠自己的方式来打动人心。

    这才是演唱会的第四个曲目,有人已经泪流满面,还有人开始掩面哭泣。

    一曲终了,白玉谦又道:“今天已经是12月25日,再过5天,我就28岁了。再过两个月,我28岁的生日一过,就是28岁零一天,28岁零二天,28岁零三天……”

    底下的人开始发笑,还自发地往下数:“28岁零四天,28岁零五天,28岁零六天……”

    白玉谦做了个噤声的动作:“想要数够365天,咱们这个演唱会就要开到明天早上了。我的意思是什么呢!你们看,我都已经28了,忽然就很想有一个人…陪伴。

    那个人不需要太优秀,但她在我心里一定是最优秀的那一个。那个人不需要太漂亮,可是再过个五六十年,她依然会是我心里最想疼爱的那一个。

    等到七老八十了,我的背已经驼了,眼已经花了,就连走路都不太稳了,可我依然要为她活着,照顾她,爱护她,听她说‘死老头子,你的假牙又放错杯子了’。然后,在某一天的早上,一定要有很温暖的太阳,我们两个手牵着手、肩并着肩,闭着眼睛再不醒来的时候,嘴角还挂着笑……接下来,我要唱的就是那首《等到我们七老八十了》!

    为什么选这首歌呢?本来是想唱给一个女人听的,那个女人是个路痴,现在还没有到,我想她是迷路了。我唱的声音再大点吧,希望可以牵引着走在路上的她,来到我的身旁。”

    这一段话说的,叫台下的人怎么理解都行,“那个女人”可以是特定的某个白玉谦知道的女人,也可以是连他都不知道姓甚名谁的女人。

    音乐声响起的时候,台下便有人开始起哄。

    “傅晚丝!”

    “傅福报!”

    “傅导!”

    喊什么的都有,白玉谦开始唱的时候,嘴角挂着笑。

    12月的夜风刮在脸上,就像钝刀割肉一样,疼的绵远柔长。

    曼丽是到了门口,才忘了戴围巾,想要回去拿吧,又唯恐错过了晚到的傅晚丝,只有在夜风中硬|挺|着。

    实在是挺不住了,就给傅晚丝打电话,头几次总是无人接听,好不容易有人接了,就听见傅晚丝急匆匆地道:“我在飞机场,这会儿堵车了,我会以最快的速度赶到。”

    飞机场距离市区不堵车的时候还要开35分钟的车才能到,现在堵车,“以最快的速度赶到”,又没有直升机,能有多快呢!

    曼丽在心里叹了口气,没有问她去飞机场干什么,只是看了看时间,告诉她:“一小时零十分钟之内赶到,还能来得及上台表演。”

    “好的。”

    傅晚丝挂了电话,探头看了看前面的长龙,心里头焦急的要命。

    她为什么会去飞机场?

    还不是因为想要买戒指啊!

    她几乎跑遍了全城的珠宝店,“新”的店员告诉她,“我们有一对儿戒指,是简易的皇冠型,皇冠的顶端镶有一颗钻戒,一个是13分的,一个是14分的,旁边还有一圈碎钻,每个戒指的所有钻石加起来都是52分,不过那对戒指在我们飞机场的分店里摆放。要不然这样,我们打电话把那对戒指调过来,你明天早上过来拿。”

    “不行,明天早上就晚了。”

    “那你就只能自己去飞机场跑一趟。”

    她赶在飞机场的“新”闭店前,买到了那对戒指,却被堵在了高速路上。

    如果她不能及时赶到,她想干的一切都干不了,就连买戒指的意义都失去了。

    这个时候,她真是恨不得自己能有一对儿翅膀,早就忘记了,她和人约好了这个时候,去演唱会的门口接预定的玫瑰花。

    曼丽找了个稍微避风的地方,用对讲机呼唤了游晓,问他,他们谦哥唱到第几首歌了。

    游晓将对讲机对准了音响,曼丽便听见他们谦哥正震耳欲聋地唱着“我虽然听不清这世界的声音,可我还有一双可以看透你的眼睛”,她骂了一声“吵死老娘了”,愤愤关掉了对讲机。

    这就看见,有人抱着无数的红玫瑰也站在风里。

    她只当这是她订的玫瑰中的其中之一,便道:“怎么才来?给我吧!”

    那人癔症了一下,将单子递给她道:“签字。”

    ——

    一个小时零八分钟之后,傅晚丝终于到了地方,仓惶间找不到停车位,不管不顾的将汽车停在了马路边上,拔腿就往阳馆跑。

    曼丽见了她,二话不说就将她往里拉。

    此时,演唱会已经接近尾声,按照预定好的程序,正是傅晚丝上台的时候。

    舞台中央的白玉谦,看着那个仍旧空空如也的位子,沉默了片刻道:“怎么说呢!接下来的话,只有我一个人在不太好说,我本来是想让大家做一个见证的,可是我的那个她,好像真的迷路了……”

    他没有注意,放在左边角落的钢琴前多了一个人影。

    傅晚丝深吸了一口气,揉了揉因为紧张而僵硬的手指,按下了第一个音符。

    舞台的上空便响起了清扬的钢琴声音。

    什么才是最大的惊喜?

    大抵便是这种已经跌到了谷底,重新攀上高峰的激动情绪。

    站在舞台正中的白玉谦没有动,指了指钢琴后面的傅晚丝道:“我的…她,来了。”

    台下是激动的人潮,耳畔边是嘈杂的声音,还是喊什么的都有。

    最后就汇集成了3个字,“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傅晚丝开始唱了,她的声音不算清丽,咬字也不算清晰,尾音的时候甚至还有点颤抖,可她的感情是真挚的,是那么的打动人心。

    她唱“唱一首他唱过的歌,声音不需要太漂亮”。

    底下便有人惊呼“啊,是那首歌,是白玉谦在‘云光’里唱的那首歌,歌词被改掉了。”

    她唱“唱一首他唱过的歌,就是为了他能欢喜我呀!”

    底下的人便又开始了“在一起,在一起,在一起。”

    那边的白玉谦适时道:“已经在一起了。”

    “啊~啊~~啊~~~”

    真的是不折磨死人不休的新闻啊!

    白玉谦向钢琴那厢走去,这才瞧见,钢琴上面摆放了一个方形的盒子,眼熟的很,还来不及细想里头放了什么,音乐声便止住了。

    他低头,她抬眼,无声的默契,那一眼里,究竟藏了多少情谊,只有他们彼此知晓。

    他将她从钢琴后面牵了出来,用最平常的语气道:“你来迟了。”

    她低着头,由他牵引着,不知道用了多大的勇气,才如蚊吟般说话。

    “人笨,主意慢,今天下午才想起来该给你买一样东西。”

    白玉谦一转身,拿了钢琴上的小方盒,旁若无人般笑问:“就是这个?”

    她默然点头,想了想,还是从他手心里拿过了戒指盒,而后打开,取出了小圈外头的大圈。

    就听见下头的人群,再一次地惊呼:“戒指啊!是戒指。求婚吗?是不是求婚啊?”

    傅晚丝含笑点头,又一想起后排的人肯定是看不见的,老是这样无声不好,正想再说声“是”,就听见旁边的白玉谦道:“是求婚啊!”

    又偏着头看她:“你不能将我该做的事全做了!”

    话音将落,那么多的红玫瑰从天而降,不光是降在了舞台上,降在了傅晚丝的脚下。另外,还有许许多多的玫瑰花降在了台下,观看演唱会的众人脚下。

    台下一片纷纷扰扰。

    白玉谦说:“大家不要抢,一共是九万九千朵玫瑰花,我想请大家做一个见证……”

    再将头偏向她,“求婚也该我来求呀!”

    于是就单膝跪下,还道:“我也准备了一样拴住你的东西。”

    一个一米多长的遥控车,上面还载着一个红色的硕大的礼盒,配合着他的话,准确无误地驶到了傅晚丝的跟前,然后“嘭”的一声,自动弹出了一个蓝色的戒指盒。

    白玉谦打开了它,取出了为她特别定制的“闪·爱”。

    那是一款闪电造型的钻戒,一共有十八颗蓝钻,上九颗,下九颗。

    那一道闪电就是划过艳阳的蓝光,舞在了人的心上。

    白玉谦抓住傅晚丝的手,将“闪·爱”戴在了傅晚丝的无名指上。

    又递出了自己的无名指。

    和人家给她的那个颗颗上克拉的“闪·爱”一比,她的两个加起来才有一克拉的为爱加个小冠,便显得有些拿不出手。

    可这个时候,不拿又不行。

    傅晚丝没有言语,将大圈套在了他的无名指上,又顺手将那个小圈套在了自己左边的无名指上。

    得,她的收获最大,一边手上套了一个,她可是跑不了了。

    面对着五万人,演了这么久的“哑剧”,总该再交待一句。

    白玉谦面对着众人,说:“好了,就是大家看见的……”他举起了他和傅晚丝握在一起的手,像新人对着结婚宴上的嘉宾鞠躬致谢那样,向每个角落深鞠一躬。

    作为一个明星,一个公众人物,有了自己认可的感情,应该对一直支持着他的人有所交待。

    但,也仅仅是一个交待而已。

    剩下的路……便是他和傅晚丝两个人的了。不需要复杂的语言,也不需要揣摩对方的想法,爱浓到了一定的程度,两个人相处的时候,怎么舒服才是王道。

    人潮散去,就好比是繁华落幕。

    白玉谦问了傅晚丝一句:“你怎么想起来给我买戒指了?”

    傅晚丝哼哼一笑,瞅了瞅右手上的“闪·爱”:“我想着你肯定要送戒指给我,肯定还是不小的个儿……戴着碍事,还是小点的戴着方便,不怕遭贼抢……”

    白玉谦看着漆黑夜空中的繁星,一个劲发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