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路莫遥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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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赶到醉生梦死的时候,任静已经到了,我看见她的桌面上摆了杯玫红色的浓稠液体,里面还有些许黑色浮游的不明颗粒,我不知道这个红与黑是新近推出的什么酒,但既然能让任静放弃她钟爱的血腥玛丽,应该是那种喝一口就能把舌头割伤的烈酒。她看见我的头发时也愣了半晌,哈哈地就笑了:“你这个椰子壳倒是不错,在海南买的?”

    我于是把事情的来龙去脉以及昨晚顾林昔酒后跟我说的话都跟她讲了讲,她先是对我目前的进展表示惊讶,又对我忍辱负重地在他家喂狗表示钦佩,然后她沉思片刻,问我道:“所以你的意思是他跟那个弹钢琴的只是在联手炒作?”

    我说:“像。”

    她说:“为什么他们要这么做,嫌自己名声太好听?”

    我说:“我不知道。”我的确是不知道,商人的世界如此迷雾重重,可能是为了利益,可能是一笔交易,我又怎么能看得分明。

    任静又说:“那他说你像的那个人是谁,他老婆?还是他的什么梦中情人?”

    我叹道:“谁知道呢,搞不好是个死人也说不定。”

    “是就麻烦了。”她也叹了口气:“你看我,那么多年了我连活着的都斗不过,何况你那还是个死的。”

    我叹了一声,满心苍凉地低头呷了一口水,静了片刻,任静又说:“阿琰,其实你把我搞糊涂了,我怎么觉得你现在有点像中了邪?着了魔?”

    我愣了愣,不明所以地抬头看她,她也看着我,苦口婆心地说道:“我明白,这世上有钱的男人百里挑一,好看又有钱的男人万里挑一,遇到顾林昔那样的,简直就跟玩德州扑克遇到一副皇家同花顺的概率差不多,可是你要先想想,你有没有那个筹码上场玩?不说别的,就凭你长这张脸,想嫁个普通的好人家也绝对没什么问题,但如果是那种狠角色,我真的要劝你想清楚,别到时输惨了,把自己的人生全部赔进去。”

    我哑了几秒,我想任静说得没错,我的确没有什么筹码,我唯一的筹码就是我自己。

    但我说:“没关系,我又不是名门望族的千金小姐,本来也没有什么名声地位,赔就赔了,也没什么可失去的。”

    她“哈”了一声,似乎觉得我有些可笑,不可思议地道:“难道你想告诉我你是真的喜欢他?真的?真心的?”

    我想了几秒,点点头。

    任静摇着头转过脸去,大概是觉得我无药可救了。

    我低下头又喝了一口柠檬汁,我觉得我现在的心境也跟这水一样,虽然入口时有一点甜味,还主要还是酸涩,到了喉咙口,又从酸里泛出一丝苦意,徘徊在喉间久久不能散去。

    过了一阵,任静突然又哼地笑了声:“也罢,就算是赔给顾林昔,也总比赔给这样的人渣好。”

    我顺着她的声音望过去,离我们位置不到十步的那个沙发上坐了七八个人,为首坐在中间的是个大腹便便还毛发稀疏的男人,他喝得红光满面,搂着他左边的一个姑娘上下其手。我就在心里感慨,那个姑娘漂亮得就算是放眼整个娱乐圈也找不出几个,简直可以用什么风华绝代举世无双一类的词来形容,林纾蕾要是只天鹅,这姑娘就是只凤凰,可这样的绝色怎么偏就沦落到这种满脑肥肠的癞蛤蟆手里?果然自古红颜多薄命。

    谁知我正这么想着,那姑娘突然猛地站了起来,像拍电视剧一样拿起桌面上的一杯酒就往男人脸上泼去,然后大跨步地冲了出来,像阵风一样地与我们擦身而过,甩着飘逸的长发离开了。那只癞蛤蟆也愤怒地站起来,一抹脸摔了杯子,周围的人顿时乱作一片,纷纷拿着纸巾毛巾往他身上脸上招呼,连声弯腰道歉,姿态就像是古时候犯了圣怒的一群太监。

    任静看着那个姑娘的方向,回过头来啧了两声:“现在的新人也真是胆大,简直堪称烈女,难道以后都不想混了?”

    我也把头转回来,懒得再看,过了一阵,却听见任静低低地“嗯?”了一声,我抬起头,竟然发现那只癞蛤蟆朝着我们的方向走来,我心里咯噔一下,就看他走到我面前,领口胸前湿了一片,鼻头上还沾着酒,盯着我看了几秒,然后露出一个猥琐至极的笑容。

    他刚想开口说话,任静便在我身边道:“于总,好久不见啊。”

    她坐的位置靠里,隐在黑暗里面,我面前的癞蛤蟆这才发现她。他一脸被打断了的不快表情,皱眉道:“小姐,我们认识?”

    任静笑了笑,若无其事地说:“于总您是贵人,我这种小人物您肯定是记不得了。我父亲是瑞辰的任言安,上回他跟您一块吃饭的时候我也在,哦对了,我老公温昭扬也在,就是工商局那个。

    蛤蟆的表情顿了顿,然后把脸笑出了一堆褶子:“哦……原来是小任,我还说怎么那么面熟……怎么,瞒着老公自己在外面泡吧?”

    “什么话呀?”任静笑嘻嘻地一伸手揽住我的肩膀,“带我表妹出来见见世面而已,小姑娘刚上大学,什么都好奇得很。”

    我仰起一张老脸向那只蛤蟆笑了笑,觉得任静的话也没什么不妥,毕竟有我脑袋上这个猎奇的椰子壳罩着,估计说我是初中生高中生也说得过去。为了配合自己的整体造型,我还拿起桌面上的柠檬水,抿着吸管故作纯情地喝了几口。

    蛤蟆又看了我几眼,哈哈大笑起来:“好,那你陪你表妹玩吧,我先走了!”

    他离开之后,任静看着我道:“你倒是挺镇定,今天要不是我在,你估计就要被辣手摧花了。”

    我笑道:“有你这个靠山在,我有什么好怕的。你把你爸搬出来,这市里大大小小的政府官员都要给你鞠躬。你把你老公搬出来,政府官员之外的人都要给你下跪。”

    她说道:“你别光顾着跟我贫嘴,你不知道这个禽兽,他叫于有霖,近年在投资一些电影,其实估计是在洗黑钱。只要遇到他喜欢的明星演员,他一个都不会放过,我估计是刚才他看见你看他了,以后你要小心点。”

    我心有戚戚地说:“哦。”

    她又道:“不过说起来,他还是顾氏集团的董事呢,没想到吧?所以你要是跟着顾林昔也好,这人渣也不敢再打你的主意。”

    我顿时哑然失笑,我想任静也太看得起我。虽然我也很希望她说的话能成真,但我目前的身份只是一个狗保姆,估计在顾林昔心里还没他家狗吃饭的那个碗重要,顾林昔会保护我,那就是个笑话。

    然而,虽然只是个狗保姆,我也要做个合格称职的狗保姆。第二天起床以后,我的太阳穴比前一天还疼,一掀开被子就接连打了四五个喷嚏,一下床先走了个华尔兹回旋,但我还是毅然决定坚守岗位。

    可惜我在混乱中还是犯了一个错误,我忘了带顾林昔家里的钥匙。我站在他家门前感到很崩溃,陈嫂一般是早八点和晚八点过来,而顾林昔一般又都是到深夜才回来,我本来还想把希望放在那条瞎了的狗身上,但想想即便是它有慧根到能拧门把手,应该也没办法用那一嘴牙咬开防盗锁。

    我只好无奈地坐在了门前的台阶上等陈嫂过来,原本太阳还是个白光球,渐渐地它终于变成咸蛋黄了,可太阳一落,我又觉得有些冷,脑袋发沉,就抱着手往门角边缩了缩。不知是不是下午出门前喝了一包感冒药的缘故,我还觉得有些发困,夜色越发朦胧,四周影影绰绰,愈发像个清冷的坟地了。我记得有人跟我说过,难受的话就睡吧,睡醒了一切都会好的,如果害怕,就看看窗外的那道光。只听哐当一声,我的后脑猛的一疼,意识有些昏昏沉沉,我想我一定是已经进入了梦境,否则怎么会看到那道熟悉的光了呢?

    身后支重的屏障忽地撤去,我躺在地上,还看到了一张很熟悉的脸,他脸上有一晃而过的惊悸,虽然不易觉察,还是让我发现了,于是我对他笑,笑出了一个鼻涕泡。他皱着眉蹲了下来,膝盖的地方嘎吱一声,我想这得多疼啊,马上就灵台一片清明了。

    “用头来撞门,你是有多大的冤屈。”

    我说:“我冤啊,我不就是想多见见你吗,你却把我当保姆,还不是你的保姆,是你家狗的保姆。我每天等你到半夜,你都不回来,我给你做早餐,你不吃,还赶我走。”

    他拨开我的刘海把手背贴在我额上试了试,然后就要收回去,我连忙按住他:“别,你摸,你摸,我发烧了,烧得意识不清,烧得人事不省。我这是工伤,哥哥,你可要对我负责。”

    他愣了愣:“你说什么?”

    “你要对我负责。”我又对他笑出了个鼻涕泡,趁着他没有反应,我做了一件这两个月来一直想做的事情,我把手放在他脸上,轻轻碰了碰他的眼角。我一直觉得他生得冷冷清清,但有了这一点浅褐色,就生动多了。

    然后,我两眼一闭,心满意足地睡了过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