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八章 我们很熟

红莲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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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蓦放学后,拿出手机,晕了。八条未接。额滴神,昨晚刚充的电,不带你们这么浪费。麦熙华两条,刘科逸三条,兰在黎三条。这三个人都很闲么?咦,麦熙华?他怎么想到我了。要不要回一个?连续打来两次,那么他一定是有什么重要的事情了。另外两个人,可以直接忽略。周蓦刚要给麦熙华拨过去,手机就又亮了。

    “怎么了?”周蓦接了电话,语气不善。兰在黎,你最好有很重要的事情。我还等着给麦子打电话呢。

    “末末?这么大火气,怎么了?”兰在黎在科大西门下了车,挥手让司机回去,自己往里走。正值放学高峰期,很多女孩子看见这么一个神情温柔的极品美男,忍不住一看再看。也不知谁这么有福。以前只觉得刘科逸学长帅呆了,现在这人完全不是一个层次上面的。周蓦,你被比下去了。

    “就是问你怎么了?黄金抢饭时刻打电话,你不晓得等于谋财害命么?”周蓦顺着闹哄哄的人流往外冲,声音不免很大。周围同学听见了的,不免心领神会地笑了起来。这么清纯淑女的一小姑娘,很难将她跟抢饭这么有激情的场面联系起来。

    “哈哈哈……”兰在黎乐了,杀伤力十足的笑容迷翻了一群花痴女。“那就别抢了。我请你吃吧。”

    “您逗我呢,你将午饭空运过来?”周蓦听见兰在黎那磁性魅惑的笑声,不由得也扬起了嘴角。真是富人不知穷人的苦,饱汉不知饿汉饥。偶要是有足够的银子,还用着每天这么拼命三郎地抢饭?这个月的稿酬是涨了六百,不过还有其他的用途。不能大吃大喝呀,还是得老老实实抢食堂。

    “不是午饭,是我。我将我空运过来,你接受么?”看来这丫头是记住那束空运的黄玫瑰了,虽然她没收。兰在黎极力让自己的语气听起来像在开玩笑,他不想将小丫头吓走。

    “您又不是件东西,更不是午饭,我谢绝接收。”周蓦看兰在黎没有丝毫有急事的样子,语气不耐烦起来,“我挂了哦,很忙滴。”

    “别呀,你在哪里?是主教么?”兰在黎赶紧进入主题,这丫头脾气很不好,怎么就一点耐心都没有呢。“不礼貌的末末,我请你吃饭。”

    “你……真来了?就在我们学校?”周蓦愣住了,这个兰在黎搞什么飞机?我们不熟啊,大哥,你请哪门子的饭啊?

    “是啊,我现在春晖学堂北门外。”兰在黎在报栏下立着,眼睛盯着门口。末末要是在主教上课,最有可能从这里出来吧?正西的那个门一般都是外出的人才走的。其实,兰在黎没看见主教还有其他好几个门,d/e/f三区都有,还有正门、南门、北门。在这里等周蓦,完全赌的是运气跟人品。

    “……”周蓦听见兰在黎的话时,第一反应是马上避开。但为时已晚,她已经一脚迈出了北门。很快地,她看见了左侧报栏下立着一个与众不同的人,这个人不是兰在黎又是谁!虽然在脑中对这个人的印象已经很模糊,但是这个人个性如此鲜明,让你再次看见他时,很难不想起他。

    “hi!”周蓦见兰在黎一双深沉如海的眸子直勾勾地锁定自己,只好很不情愿地飘移过去,礼貌却很疏离地打着招呼。

    “hi!”兰在黎在看见周蓦的一瞬间,就有种要将她拥入怀中的冲动。不过,这丫头看来对自己可没有相同的想法。他稍一思虑,便也不温不火地有样学样。

    “……”周蓦无话可说。周围的同学越挤越多,她不得不一点点靠近兰在黎,以免自己被撞到。

    “我们出去吃吧。”兰在黎看出周蓦浑身的不自在,他此时很是反感自己走哪都招风的形象。这些女孩子,都没事可干么?周蓦还没反应过来,兰在黎就牵起她的手,从人群中穿了过去。

    “喂!我不去。中午还要休息呢。”周蓦在人少的花坛下站住,使劲往外*抽*自己的手。这是一什么人啊,本姑娘的手是谁都可以牵的么?

    “不怕,一会我开车送你回来。就半小时,怎么样?”兰在黎握紧周蓦的手,没有丝毫要松开的意思。这是他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和异性牵手,感觉很是享受。只因为手的那一端是你,末末。牵了后,就再也不想放开。

    “半小时?来回兼用餐?我不想得阑尾炎啊,大叔。”周蓦彻底火了。妈妈的,就算是在食堂用餐,每次我也都是细嚼慢咽。吃饭太马虎,怎对得起我的胃?看这架势,这位大爷是不会在学校附近随便找一个扑街的餐馆,而那些高档的餐厅有快餐么?

    “大叔?”兰在黎不可置信地扶额,这丫头简直欠扁。“要得你早就得了。放心吧,我时间观念很强的,说半小时就半小时。”

    正在争执不下,周蓦拿在手里的手机又亮了,刘科逸来电。周蓦正要接,兰在黎一把将手机拿过去,直接关了机,然后将手机很自然地揣进自己裤兜里。

    “……”周蓦瞠目结舌地看着这个成熟魅惑的男人做的这一连串幼稚没礼貌的动作,简直要疯了。“你把手机还我。”真是邪恶啊。装在上衣口袋,我还可以自己掏。妈妈说了,男人的裤兜是仅次于头的第二危险区。

    “就一顿饭,磨磨唧唧干什么,五分钟过去了吧。”兰在黎好笑地看着周蓦用无比哀怨的小眼神盯着自己的裤兜,语气却是威严起来。不听话的丫头,还从没人敢三番五次地忤逆他。你以为我很闲么?

    “手机先还我。”周蓦气极,谁稀罕你这一顿饭?下午满满的课啊老大,中午不休息会死人的。“送你一部新的吧。现在还用诺基亚,刘科逸就没给你换一部?”兰在黎薄削的嘴角噙着一抹闲凉地淡笑。那小子家底可是很丰厚的,竟然连一部手机也不舍得给末末买,就是这样爱她的么?以兰在黎的商人角度来看,爱一个人,首先就要在物质上极大地满足她。没有那个能力也就算了,既然有这个基础,你不能让她享受到最好的生活,怎么能是爱她?柏拉图式的精神恋爱纯粹是自欺欺人。

    “关他什么事?”周蓦有些跟不上这个翻脸比翻书还快的家伙的思维。她的手心出了汗,兰在黎你还能再无耻些么?仗着手大力气大人高马大,还牵手上瘾了。天啊,要是被同学看见,她又要成为话题女王了。这手机是我攒了几个月的稿费花了一千三百两银子买的,意义重大,哪能是刘科逸换得起的。

    周蓦有这点不好,就是对付不了兰在黎这样气场强大且厚颜无耻的人。纵使她心里已经将他千刀万剐、五马分尸,明面上除了不断的无谓挣扎外,连小脸黑的程度都做的不到位。说白些,就是她反应太慢,现在还在思考着兰在黎为什么这样做,而不是立即马上想办法摆脱这种不利的局面。所以说,麦熙华总是叹她傻得可怕。

    “不关他的事。你们不熟,我们很熟,我给你换。”兰在黎直接忽略周蓦的花拳绣腿,从裤兜里掏出了一方叠的整整齐齐的灰白色手帕,将周蓦的小手摊开,要帮她擦手心的汗。

    “大叔,你谁呀?”暗松一口气的周蓦趁机像只兔子一样敏捷向后跳开,不料撞进了一个人的怀里,险些摔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