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三章 一起宵夜

红莲池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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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月已过半。当“九﹒一八”警钟长鸣在当天上午九点准时拉响的时候,周蓦停下手中的工作,双手合十默哀了近一分钟。兰在黎虽然自己的祖辈、父辈因为这场浩劫吃尽了苦头,他却不知要默哀什么。在强者的字典里,永远只有行动,没有默哀。因此,他看不明白周蓦这是在做什么。

    “你觉得类似5﹒12这样的纪念有意义么?”兰在黎见周蓦睁开眼,递给她一杯清亮的碧螺春,淡淡的问道。

    “这是5﹒12么?”周蓦似乎总能抓住兰在黎话里的重点,虽然他问的很突兀。“适当的默哀,有助于更好地前行吧。”碧螺春她不是很喜欢,本身她不是多会品茶,喝茶也只喝家里带来的毛尖。

    “有时,太多作秀只会更麻痹思想。”兰在黎指的自然不是“九﹒一八”。像这样的国耻我们应时刻牢记,只要国家还没复兴、富强,每天都是“九﹒一八”。不过,有些自然灾害的反复强化纪念就有些让人疑惑了。我们不过是在说明人类在遭受自然的摧残时,有多么坚强和团结。可是,很多时候,*比天灾来得更为可怕。

    “您老想多了吧?”周蓦又轻抿一口茶,笑着摇了摇头。“存在即为合理。您作为商界营销策划终结者大师,难道不清楚大肆宣传的不仅仅是精神和信仰么?”

    “要是像你这样理解,本来还有些鸡肋,现在就是一块腐肉。”兰在黎抢过周蓦拿在手中把玩的大半杯茶,一饮而尽。在周蓦的无影脚送上之前,起身去泡第二道。

    “这样子不讲究卫生,还好意思忧国忧民。”周蓦不屑于再次追击,重重地哼了一声,声音藐视极了。“您也就是一奸商的命。还别看不起咱老百姓的大众默哀情节。往往最朴素的现象里蕴藏着最纯正的商机。”

    “这话可就深了。末末老师,能否详谈?”兰在黎好整以暇地回来,一副虚心求教的模样。小屁孩懂得什么。还说的挺有玄机,看来末末还有忽悠人的本事。

    “我忙着呢。现在行情走到这里了,拜师得先交学费。”周蓦自己也纯粹是耍耍嘴皮子,真要她说出个子丑寅卯来,她还真没仔细合计过。所以就恬不知耻地换了话题。童言无忌,她占的就是这优势。

    “我拿那一整架葡萄来交换啊。”兰在黎却不轻易就此罢休,商人就是有无聊到底,变废为宝的本事和潜能。“不过,这周你就得全解决了。不然,我就拿来酿酒了。”

    “这么着急?”周蓦可不是那平常的思维。她一听葡萄吃不了多久了。哪里还记得刚才说的什么。立刻就在心里盘算着怎样才能得到最大的馈赠。反正这也是兰在黎不要了的,她不捡也是糟蹋了。“那你会制作葡萄干么?”葡萄酒她不是太感冒,主要那不是一个随时随手都能吃得到嘴的美味。葡萄酒讲究太多,她还是吃葡萄干来得实在。

    “不会。屋里也没制作的工具。”兰在黎真不知这丫头品味如此不求上进。这种没品位的小吃货,怎么还可以活得如此滋润,真是太伤他们这些上流美食家的自尊了。兰在黎又使出了制服怪侠周蓦的绝招,“想吃,自己做。”

    “……算了吧。”周蓦就知道会是这句话。这些天相处,每次一搞定不了她,就拿这句万能贴来堵她。“我有了一个伟大的决定。从今晚起,去你家,我要宵夜。”

    “末末。你确定。你这句话,没有歧义?”兰在黎听见小丫头庄而重之的宣告,在心里早就笑翻了,面上却仍旧保持一副教父般的慈悲心肠,对她循循善诱。

    周蓦被兰在黎一本正经的表情唬住。果真白痴地在心里翻看了一遍那十一个字。字字珠玑,有个毛的歧义?只有兰在黎这样的脑残才会职业病似的常常说她的纯洁无比的话有歧义。

    下午放学后,兰在黎早早在西门等着。拉风的车型和拉风的周易让低调奢华的兰在黎无比郁闷。自己有多久没有这样傻傻地站着,任别人看了又看十来分钟的?周蓦,要不是为了表示对你的热烈欢迎,我还真以为自己的脑袋被门挤了。上次你还不去机场接我。这笔账积累到今晚,你自己看着办吧。

    兰在黎和周易望眼欲穿,周蓦姗姗来迟。旁边,居然跟着一个意想不到的人,麦熙华。是恰好遇见,还是早就有约,要放我鸽子?总之,看着他们两个走在一起,兰在黎腾地就升起一股无名之火。一向睿智冷清如他,总是很轻易地就被周蓦搅碎了心弦。

    “兰总,周经理。”麦熙华礼貌地跟两位上司打招呼,然后转向周蓦,不即不离的语气,“你刚才说有事,什么事?”

    “嘿嘿……当然是好事。”周蓦有些羞惭,支支吾吾地,只管望着脸色有些不善的兰在黎。刚才在主教恰好遇见三天不见的麦熙华,周蓦想都没想,直接将他诳到这里来了。她是想着,要是麦熙华也去蹭宵夜,那她岂不是安全很多?兰在黎就是一匹野狼,这个常识度娘妈妈不说,她也懂的。周易虽说挂着她哥的名号,只要是对兰在黎有利的事情,他立刻倒戈相向、是非不分,关键时刻根本指望不上。

    兰在黎只看了一眼周蓦投过来的求助眼神,将视线定在她小巧圆润的下巴上。这样的复杂心思,这双眸子怎么还可以这么清亮、无邪。末末,你到底是有多不信任我、害怕我,才会带一个不相干的人来践踏我的人品?难道我表现得还不够内敛?无论我有多么想,你还小,我总是要等你长大。最起码,等到能给你一个法律认可的身份。你不来,我不强求。你来,就是这样带着防备来的?

    麦熙华是多么的敏锐,他一秒钟就反应过来是怎么回事了。原来自己又被当作了挡箭牌。之前挡草头将军刘科逸,现在刘科逸退出了,又来挡更高级别的翻云覆雨帝王兰在黎。周蓦,你的生活还真是处理得一团糟。不过这种事情,他一个外人是不好插嘴的。退一步,他也算是周蓦的娘家人,又不好置身事外,只能静观其变了。

    “娘哎,你们两个中午吃饭的时候不还是有说有笑、郎情妾意的么?现在一个个摆着张脸给谁看?”麦熙华可以袖手旁观,周易自然不能隔岸观火。手心手背都是肉,他怕倔强的末末,也怕狠辣的兰在黎。这情急之中的话不知不觉间说的就有些意有所指了。

    反正与自己无关,麦熙华听着也只是笑笑。周蓦则是被说的脸红,明知道周易夸大其辞,也不好辩驳,只恨恨地瞪他一眼。这人不会说话能不能不说话了?一上来就排挤麦熙华,是做给谁看呢?你以为兰在黎会稀罕你这么向着他么?周易被周蓦那狠狠的小眼神瞪得心里发虚,虽然还不知道自己哪里说错了,绅士做久了还是条件反射地双手作揖无声地向周蓦告饶。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兰在黎在经过最初的愤怒之后,还是明白的周蓦的自保本能。他熟悉末末,可是末末不熟悉他。要是一个女人对自己这样亲近,即使不是无缘无故,他也会很不爽。何况周蓦一个女孩子。她接受了自己这个朋友,不代表她就认可了他这个人。虽然她可以放心地来自己家中吃葡萄,可是她不会放心在一个不完全信赖的人家里过夜。末末的心很难打开。她找麦熙华,并不是因为麦熙华是她信赖的那个人吧?只是,多一个人,会多些自欺欺人的安全感而已。我要真想怎样,即使叫一个加强连过来,末末,你又能怎样?

    “去我家吃宵夜,她怕回来晚了。你要不要一起来?”收起面上寒霜,兰在黎嘴角露出一抹浅笑,望着麦熙华,声音和煦。和聪明的人说话,不需要说满,点到即可。

    周蓦惊讶地张了张嘴,兰在黎这是在替她说话?刚刚那表情还恨不得打她一顿。哼,我又没有做错什么。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既然立志做一名不放过一切享受美食机会的高追求的吃货,那就必须得首先保证自己的小命还是完完整整的。反正那葡萄多得是,一个不太爱吃葡萄的麦熙华是消费不了多少滴。

    在周蓦无声的恳求中,麦熙华终于点头答应。反正也不会太晚,占用不了他多少时间,就当去散步了。四人上车,一路无语地回到末园。刻着“末园”两个字的假山好比一座巨大屏风,格挡了门外与楼宇的视线。周蓦只知末园是和她的名字相近,没想到恰好和她小名字相同。她记得小时候会写一些字的老爸嫌她的“蓦”笔画太多,曾经将她改名为“末”。后来,上了初中,又按照户口本改过来了。

    麦熙华看见这个“末”字也是一震。这和他藏在心底的那个名字相同。是巧合么?既然是有意拿出来给周蓦看,不是应该写“蓦园”的么?还是这名字只是应景,没有实质的涵义?说来也奇怪,自从正月里梦见了那女孩,这大半年来,有时麦熙华刻意去回想着,竟然一次也没再入梦。甚至,那些当时本来就不很清晰的感觉,越来越远,小人儿果真成了一个薄如蝉翼的影子,风一吹,就散了。再也无法依靠回忆来拼凑出她长大后的样子。就好像,十五年真切的思恋,就只是一个虚无的执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