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2章 跟班

和平老三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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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42章 跟班

    大民是一大早离开羊部的,在米娅她们醒来之前离开的,他不喜欢悲悲戚戚的场面。

    昨晚,洗完澡回来的卡卡一帮子毛孩子也缠着自己讲故事,干脆就把他自己知道的一些正面阳光的东西拿出来晒晒,不想让这帮子半大孩子一个个眼睛精光四射,最大的理想竟然是当一个足球运动员!

    大民简直都无语了,你以为马拉多纳那是好当的?不吃遍苦头想都别想!

    卡卡还是玩儿心太重,靠不住,大民只能在大多数孩子都休息后给米娅四个交代了一下自己走后的一些注意事项,尽量少惹事儿,别去危险的地方,家里的粮食、肉食足够吃,别去冒险狩猎等等,毕竟,自己在,其奴和比康是一个态度,自己走了,势必会微微发生一些变化。

    根据比康他们的建议,大民施展瞬移技能,一路南下,即便这样,也到了午后才见到了比康嘴里说的那座小城。

    主要是大民的真气量还是不够,全力瞬移的话,瞬间能移动20公里,但这样“全功率”的瞬移,大民只能做四次就真气耗竭,只能坐下来修炼恢复。但阿萝给大民说过,任何时候都要留有一定的余量,免得连逃跑的机会都没有。因此大民只敢做三次瞬移,然后就地练功,吸收整个世界的能量。

    好在大民别的不行,但练功吸收能连却是非常顺手,一个小时下来就能将周围20公里内的热量吸收得差不多,够自己再做几次瞬移。

    就这样,顺着记忆,大民瞬移而去,午后时分看到那座据说距离羊部七天路程的小城。

    天气很热,天空很蓝,比无人区的天空还蓝。天上没有云彩,太阳懒洋洋地斜挂在天顶,估计正当午的样子。地面上草坪遍野,在炎阳下散发出阵阵湿热的蒸汽。还有青草的味道,明显不是国内那种要么荒山野岭、要么阡陌纵横的景象,你可以再这里打滚撒野,没人会说“爱心草坪,禁止践踏!”。

    房子都不高,多数是平房,白色的墙,红色的顶,绿色的草地,蔚蓝的天空。很好看,让人心旷神怡。最高的建筑就是航空塔台,然后是候机楼,也不过两层,很简陋的样子。远不是国内那种磅礴大气的建筑,显得很温馨,没有那种咄咄逼人的富丽华贵,没有让人感到自己弱小无助的那种威严。

    站在这小小土丘上,能看到很远,人很少,即便是黑色的公路上。汽车也很少,行人就更少了,偶尔一两个孩子追逐打闹,总是引得行人驻足观看,脸上都是一种溺爱,似乎见到了天使一般。

    这里和国内太不一样了。远处的小城中心到是有一些高层建筑,但给人的感觉很安静,说不出来为什么,但就是能感觉到那种安静。

    经过一次次的修炼,大民的皮肤很白。但不是白人的那种白,而是温润如玉的白色,似乎淡淡地发出一点点润泽的光,看着很舒服的白色,略略带点米黄色,表明他依旧是东方人,不像白人的那种红白的白色、灰白的白色,那种肤色大民不太欣赏。

    想了想,翻了翻储物袋,大民换了一套牛仔服,这种服装全世界通用,也是旅行者最常见的服装。背着一个黑色的旅行包,一顶棕色的牛仔帽,活脱脱一个漫步者。大民很庆幸,一直将储物袋挂在脖子上,否则自己那段时间经常莫名其妙地进入那种梦幻状态,未必能想起来这珍贵无比的东西——即便这样,那个充气床还是留在了碧波无垠的大海上。

    什么时候看到了再补充一个吧,这个装备确实不错,也很享受。

    背着旅行包,胸前挂着一架高级莱卡照相机,浑身牛仔装扮,一双正版的nike翻毛步行鞋,很舒适,很惬意。似乎真的是旅行者一般,对什么都好奇,街景、行人、甚至一条卷毛宠物狗都很好奇,“咔嚓咔嚓”照个不停,遇到有特色的建筑,还绕来绕去地照,一看就是个外来的旅行者,除了引起行人的一丝自豪外,就是人们善意的微笑。

    黑人居多,白人相对较少,但在黑白两种人的表情上,大民感觉到了一些不和谐,大家都很和气,但黑人和白人在一起的时候,那种和气就会变成一种客气,让人不由得感到一种隔阂,是的,那种客气,是一种保持距离的和气,让人很无奈的客气。

    而且,还有,大民明显的觉得,羊部的黑人比这里的黑人白的多!但又不是白人,而是和自己差不多,应该属于黄人或者棕人,反正应该不是黑人、白人。

    小城里面行人很多,也很繁华,但没有那种感觉,那种嘈杂的感觉——对!,就是“嘈杂”,商店没有大功率的喇叭播放“吐血大甩卖”之类的广告,也没有人播放声嘶力竭的流行音乐,整个街道上最大的声音就是汽车发动机的嗡嗡声,偶尔一声汽车喇叭,还要引起行人的扭头驻足。人们也在大声打招呼,也不过是“哦!马克!见到你真高兴,就像见到彩虹一般令人欣慰!”之类的招呼,然后相约去酒吧喝一杯,让人感到快乐的声音。

    大民忽然明白刚才在城外的土丘上的那种莫名其妙的感觉了:次声波。

    国内的城市里到处都是高分贝的音乐声、叫卖声,在城市的上空会形成一种次声波,虽然听不到,但能感觉到的嘈杂声,让人莫名其妙地心烦意乱,让人很远就知道城里很喧闹。但在这里,没有那么多的高分贝声响,自然没有那种次声波,因此大民才会离得那么远就能感觉到那种城里很宁静的感觉。

    大民像个稚嫩的旅行者——其实他也确实是个雏,第一次到国外旅行,第一次到这种人生地不熟的地方,语言不通,竟然胆大妄为地随便转街,背着高级照相机,随意钻进一些偏街小巷,不出事就怪了,事实上大民也在琢磨。怎么能得到一些有用的信息。

    搜神术已经被大民排除在外。这玩意儿大民还是有点抗拒,对生死之敌使用大民没有什么心理阴影,但对普通人、一个无冤无仇的人使用,就有点过了。毕竟这种法术的结局就是被施术人变成白痴。他心通自然是首选,但大民从来没有对人类实际用过,效果具体是不是那么好,他一点儿把握也没有。有没有变通的办法呢?找个翻译到是不错,但自己没有身份,必定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大民也不想采用。那么走黑路到是一个好办法,大家都走黑路,都不想让暴露,这才是最稳妥的做法。

    因此。大民才穿街走巷,尽量引起当地黑路人士的注意,但大民没想到的是,自己根本没走过黑路,根本搞不清走黑路的人长得啥摸样。怎么才能接触到。走了半天大民也没找到走黑路的人,反倒有俩小混混跟了上来,让大民很无语,这种底层的小混混帮不到自己吧?

    其实,大民自己也明白,护照对自己并不是必需品,只是那种无法融入社会的感觉很不舒服。似乎自己被隔离开了一样,有一种莫名其妙的疏离感。储物袋中,那些修行者人人都有至少一套证件,与自己相像的也不少,反正这里是外国,外国人看东方人长的都差不多。糊弄过去也不是没可能,但心里总觉得慌慌的,没有那种踏实感,这是大民很不愿意的。

    终于,大民“慌不择路”地拐进一条更加僻静的小巷时。对面一黑一白两个人堵住了去路,手里还卖弄般地在食指上旋转着手枪。“急忙”转身,后面是那两个黑人混混,呲着雪白的牙齿在讥笑,手里也是手枪。

    看来自己的演技还行,起码将人都带到了这里。从他们的神态上看,对自己没什么戒心,真把自己当旅游者了。

    大民立马高高举起双手,退在墙边,大叫“no!no!no!”

    四个混混笑的更开心了,叽里呱啦说笑着,慢慢走向大民,大民虽然听不懂他们说什么,却明确无误地“听”懂了,他们在说“别紧张,不会要你的命!”。

    心中电光一闪,他心通。

    自己竟然能听到他们的心声!

    虽然开始大民不愿意轻易使用他心通,顾虑便是担心对方受到伤害。但持枪抢劫就超出了大民的容忍底线,这万一走火伤人怎么办?这是对生命的一种极端不尊重!

    大民看着四个可怜的小白鼠在面前停下,忽然呲牙一笑,高举的双手向下一耷拉,四道真气就出去了,各在四个小白鼠身上点了一下,然后,那四个人像见了鬼一般,满脸惊恐,浑身僵硬,张大嘴却不能发出一点点声音。

    有老僧的记忆做底子,加上大民变/态强大的神识,“点穴”这种属于武学范畴的技能没什么难度,几乎瞬就学会了,剩下的仅仅是操作熟练的问题。而“他心通”几乎是彻底的法术,对神识的要求极高,但偏偏大民有变/态的神识,甚至能神识外放,那就更简单了,在脑海中演练几次,就熟练了。对面四人身上的穴位,就像夜里的灯泡般明亮,大民只需要将“真气子弹”弹出去,而真气子弹的手法,大民已经熟得不能再熟,从能将巨石爆裂到给人挠痒痒一般,顺手拈来,纯熟无比。

    因为老僧记忆的霸道,刚开始大民还只敢对一个人进行他心通,后来觉得这几个人的记忆“太少”、根本喂不饱他那变/态强大的精神力,直接将神识进入剩下三人的识海中,竟然没什么事情,几乎是瞬间就吸收四个人的记忆,大民竟然能没一点反应!

    这也就是普通人的精神力太弱了的缘故,即便活一辈子,看到的、听到的也远不及修士们一年内得到的信息多,比如大民,即便不行功,随时都能巨细无遗地观察周围几十米内的一切,这是多么庞大的数据?只是大民的潜意识中对这些数据进行了处理,一般不去打扰主动意识,仅仅保存在识海中,而非遗忘,只要需要,大民就能回想起以前的点点滴滴。这也是精神力修炼到一定程度。能回想起刚出生时的情景、甚至前生前世的记忆的恐怖能力的体现。何况大民前几天刚刚从野草身上得到了“明月照大江、清风拂山岗”的境界,彻底消化了老僧400多年的记忆,现在正空着呢!

    这四个“抢劫犯”的记忆不多,大民很快就“吸收”完毕。仿佛自己用不同的身份度过了四次人生一般,很奇妙,不但将他们的文化、语言、民俗、常识等等完全吸收,连他们私生活的感觉都吸收的干干净净,仿佛他们的老婆就是自己的一样,还有那种对亲人的亲近,完完全全地继承了下来。

    大民心里明白,这只是吸收人家的记忆,并不是自己的记忆。这个问题老僧也没有意识到,可能是他仅仅知道他心通的功法、还做不到。自然意识不到这个问题。但现在这对大民不是问题,只需将记忆重新梳理一遍,得到需要的东西后,将不需要的打上“资料”一个标签,立马就会从中解脱;甚至可以在使用他心通的时候就有意梳理记忆。不需要的部分根本就不会进来。但大民想得到的信息太多,干脆一股脑先拿来,然后再说。

    四个人都是最底层的混混,还是很弱小的、就他们四个人的小组织,这次是全体出动了,却不想成为了大民的小白鼠,全军覆没。四个人的身份到是让大民很感兴趣。白人叫托马斯,三个黑人分别叫迈克、刘易斯、杰瑞,非常西化的名字,是自小在一个院子里长大的,更让大民惊异的是,托马斯竟然是一个内务部工作人员。属于一个秘密的职业,三个黑人竟然一点都不知道。

    消化了四个人的记忆,大民很感兴趣,三个黑人没多少可以说的,都是当地土著。土生土长的,迈克比较懒,但身材最为高大,壮的跟狗熊一般,在一家废品回收工厂做工;刘易斯身材中等,很协调,为人很狡猾,接受过职业教育,是一家杂志社的业务员;杰瑞很瘦小,却是最为狠辣的一个,现在是一家饭馆的外卖员。

    白人托马斯就有说头了,他祖上是16世纪的远征军军官,后来就在北方某地住了下来,经营着一座矿山,很是风光了几个世纪。一直到上世纪初,到处都在打仗,矿山也被更加强势的北方势力收归国有,家道从此中落,他的曾祖父也在家族倾轧中死亡,曾祖母带着当时仅仅三岁的祖父逃往南方,凭着手里的一些金银珠宝盘下了一座奶牛场赖以生活。好在他的曾祖母非常洞悉人心,对工厂的黑人工人很好,对附近的黑人也很好,从解决工作到家庭纠纷、孩子的教育都做的非常到位,很快赢得了周围土著的尊敬,以致于上世纪40年代的种族冲突中被周围的黑人保护起来,是当时一个非常奇怪的事情。但曾祖母和短命的祖父相继去世后,祖母改嫁带走部分家产,当时非常年轻的父亲又参与了一次种族冲突,被当场打死,当时刚刚出生不久的托马斯母子自然是被人垂涎的肥肉,母亲很快陷入爱情生活,随后结婚,到托马斯长大后,母亲早已去世多年,奶牛场已经不存在了,甚至他的继父也消失的无影无踪,他自然没什么遗产,好在还接受过正规教育,现在是一家律师事务公司的初级律师,又因为与黑人关系比较好,被秘密吸纳为内务部工作人员,也就是民情调查员,大民也当了几天,不过仅仅是个名义而已。

    托马斯家族的经历都可以写一部《飘》了,大民心里想到。

    哪个名门大族没有一点可歌可泣的故事呢?也是因为过早地感受到了世态炎凉,托马斯的心态很成熟,是四个人中的大脑。但做为一个国家公务员,竟然兼职抢劫犯,到是让大民对这个国家的治安混乱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也十分好奇。

    哦,对了,大民终于知道这个小城叫“布朗卡姆”,是南非共和国的南方的一个小城市,属于南非南方著名港口城市伊丽莎白港的卫星城,距离伊丽莎白港78公里,两个城市之间、距离布朗卡姆18公里的地方就是大民从海岛上搭顺风飞机到达非洲后第一次落脚的飞机场——布朗若国际机场,大民现在能清晰地回忆起当时看到的英文词汇,就是这个地方。

    小混混,这种人对大民没有太大的用处,起码帮不了自己现在想得到有效身份的问题。但转念一想。这世界上没有废物,只有不会用人的废物,想想也是,起码他们是坐地户。什么都比自己清楚吧,人也熟悉,到是个不错的小弟!

    念随心转,考虑到托马斯属于特殊职业,大民不敢过于相信——公务员有人格么?

    说了这么多,实际上就几秒钟的时间,人的思维多快啊!

    想到这里,大民呲着牙“嘿嘿”一笑,直接让四个男人菊花一紧,这人干嘛?

    之间大民伸出一根食指。在这几个人身上指指点点,不到十秒钟,四个人就感觉到身上似乎爬满了蛆虫,黏糊糊的,乱哄哄地拱来拱去。让人忍不住直起鸡皮疙瘩!更恐怖的是,那种痒痒的感觉真的渐渐往下面走,连小兄弟都爬满了蛆虫,甚至,甚至找到了一个孔,开始往里面钻了!

    要命了呀!

    这是从老僧记忆里找出来的最不血腥的方法,但也是很折磨人的意志的方法。是老僧比较喜欢使用的刑讯逼供的法子。

    “饶命!”

    “饶命啊!”

    “饶了我吧!”

    “我错了!饶命啊!”

    忽然,四个人都能说话了,第一声就是大叫饶命,这感觉太恐怖了,再晚一点还不得钻到肚子里去?

    “嘎嘎嘎,要我饶命?凭什么?凭你们打劫我?嘎嘎。”

    “我们错了!我们错了!饶命啊!”

    “光是饶命?拿出点诚意来?”

    “我们没钱才打劫的啊……”

    “嘎嘎。时间可是你们的哦。”

    感觉那些恶心的驱虫真的开始钻了,黏黏糊糊的,又痒又疼,一旦真的钻进去,那不是一肚子驱虫嘛?!白人托马斯几乎要吐了。“你要什么你到是说啊?我们就光棍一个,什么都没有,你究竟要什么啊?”

    “什么都没有?有啊,你们这四条大汉,最瘦的都和我差不多,你们自己就是最好的东西!”

    “哦——!大神啊,我不做鸭子啊!”那个最壮的黑人杰克开始嚎叫起来,其他的也是一脸菜色,给吓的。

    “啊——呸!老子要你们做我的仆人,忠实的仆人!不是要你们做那种事儿!啊——呸!”大民怎么都没想到这几个家伙怎么能想出那种事情来,自己都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

    “哦,不是啊!做仆人啊?我愿意,只要你给我们吃的喝的!还有钱!”黑大汉杰克到是光棍直接说出条件,比其他三个直接多了。

    “那你们呢?”

    “同意!同意!”

    “同意!”

    “同意!”

    几乎是同时,三个人都快晕过去了,这玩意儿还往里面钻呐!

    “真的?”

    “真的!”

    “真的!”

    “真的!”

    “嘎嘎嘎嘎!那好!从现在开始,你们就是我的仆人了!嘎嘎嘎嘎……”

    随手在四个人身上摸了摸,四个人立马瘫软在地上,那种要命的感觉也渐渐消退,活动了一下僵直的身体,赶紧看看裤裆里面,还好,只是感觉而已,不是真的有蛆虫,四个人心里深深地出了一口气,好在不是真的,否则,这后半辈子怎么活?

    大民心里乐翻了天,自小接受平等教育的他,哪里想过自己真的能有仆人?那是万恶的旧社会才有的东西!只不过说的厉害些,好当做砝码慢慢往下降罢了,没想到南非人民这么纯朴,直接就答应了,让大民愣了一下后,高兴的笑声都变了,大有曹太监的潜质,也让那四个人听得浑身发冷。

    四个人同时都有这么一个念头,糟糕了,咱们这位新主人怎么这副德行,这恐怕不是好现象,以后万一没事儿就玩这种蛆虫满身找洞洞钻的魔术……汗直接就出来了。

    拍拍他们的肩膀,揉揉他们的背,一个个拎起来站好,四个人立马就站成一排,对大民点头哈腰,“尊敬的主人,对不起!我们看错了!饶了我们吧!……”

    爽就一个字!

    大民心里爽歪了。他心通竟然如此好用!嘎嘎嘎嘎!

    抬头挺胸,微微扬起下巴,眼睛下视,一副欠揍的模样。“嗯!要说么,以下犯上是要被处以极刑的!”看着四人满头大汗,大民心里嘎嘎一乐,“不过么,看在你们认错人的份儿上,死罪就免了吧!”

    四人赶紧低头称谢,大民接着说,“死罪可免,活罪难逃!自己掌嘴十次吧!”

    听着噼里啪啦的掌嘴声,大民心里一种奇怪的感觉。似乎回到大清朝了,自己是那高高在上的格格阿玛,很奇怪,又有点儿不舒服。

    “算了算了,好了。别打了!态度不错,以后跟着我吧!”

    这算是大民第一次收小弟,还是用仙术来做这么不起眼的事情,明显的投资收入不成比例,但大民喜欢,原来,点穴术是这样的好用!

    托马斯、迈克都是那种膀大腰圆的壮汉。比大民起码高一个脑袋;刘易斯身材标准,可以去当健美先生,也比大民高半个脑袋;杰瑞和大民身高差不多,看起来瘦,那是和托马斯他们在一起给人的印象,实际上不比大民瘦。甚至还强壮那么一点,只是那双像狼一般的眼睛,让人感到不寒而栗。

    其实,还都是人才嘛!

    托马斯、迈克可以当保镖,像黑白无常一般。应该很拉风,刘易斯脑袋灵活,最适合当狗腿子,杰瑞狠辣,嘿嘿,一些不好明面上做的事情就交给他了。

    全是人才啊!莫非自己也渐渐进入“明主”的层次?嘎嘎。

    不过也有点不好,这四个“仆人”没什么主动性,也不问自己有什么需要,全等着自己发话呢!

    世上没有完美的事情啊。

    “行了,别那么拘束,轻松点,嗯,就这样,很好很好!现在,先帮我订一间酒店,我还没住的地方呢!”

    四个人刚刚放松心情,闻言有愁苦起来,扭捏一阵,托马斯说:“尊敬的主人,我们没钱。”

    大民才想到,这四个家伙虽然都有职业,也就托马斯收入高一点,其他三人还都是托马斯帮忙才有了工作,但四个人都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有点钱全多是花在酒吧和女人身上了,哪有闲钱?

    大民耸耸肩,“我到忘记这事儿了。还有,以后叫我先生,别叫主人!”将背上的旅行包拽到胸前,在里面翻了翻——实际上是在翻那些储物袋,大民记得有不少花旗国的绿票子,这世上不认识美刀的人不多吧?还真有不少,抓出一大把交给托马斯,“够不够?”

    托马斯四个人眼睛瞬时就亮了,全是面值100的富兰克林的秃头,谁不认识啊!

    “够了够了!哦!太多了!太多了!”刘易斯怪叫到,很兴奋,其他三个人也是很兴奋,眼睛都绿了,这主人够大方!

    “剩下的你们自己分分,给我弄个住的地方!”

    “那个……先生,您的护照……?”托马斯是第一个想起这件事儿的。

    “丢了!”要是有护照,还找你们干嘛?

    刘易斯叫起来,“没关系!佛尔特大街黛丝太太家就是家庭旅馆,就在城边儿,关键是就在斯蒂尔公园边上,空气和阳光非常棒,房间也很舒适,是非常不错的选择!主人……那个先生,我建议您去那里住宿,黛丝太太可以不要护照的。”

    “ok!带路!先去办个银行卡!”大民拍着旅行包。

    “先生,我替你背包!”

    “我来背相机!”

    有小弟的感觉,确实不错!错!是仆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