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番外二:林和叶的故事

赠品毛兔子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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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

    第一次看到林清宁的时候,他手里拿着一把伞没有撑开,浑身湿透了,大暴雨下的整个街道都没有人。他一个人悠闲的在雨中走着,仿佛逛街一样的优雅,脊梁挺得直直的,远远看着非常特别,那一年我十六岁,他十四岁。

    (二)

    “我叫叶君成,你呢?”我脑子一抽,直接把他拉进车里,这么大的雨会把人淋出毛病来。

    他冷冷的看着我,不发一言,透过车灯我看见一张天使般精致的脸孔,琥珀色的瞳仁,桃花眼,皮肤白皙的几近透明。浑身全被雨水淋湿,水滴顺着头发滑落,湿衣透勾勒出消瘦的身材。

    在这荒无人烟的街道中,他一个人走在路中间,好像是落入凡尘的天使。这一瞬间,心里竟然有说不出的感觉伴随着心脏的敲打,一声重似一声。

    他定定的看着我,那飘忽的眼神像是直接穿透我的灵魂。他莞尔一笑,刹那耳朵嗡的一声爆炸了。

    像我这样的人是从来不信什么一见钟情的。可是现在不知道怎么的,呼吸渐渐变得粗重。

    车里这样狭小密封的空间,似乎更容易让某种感情发酵。

    “林清宁。”

    我瞬间就记住了这个美妙的名字。

    我问有没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我可以帮助他。

    可是他却笑了,笑容里有说不出的妖娆,怎么会有这样的人,少年的青涩和无限的媚意巧妙的融合在一起。直接闯入我的心灵。

    “你可以让我父亲破产吗?”

    他说出这话的时候,我整个人都愣住了。他却还是笑。我想我错了,他根本不是什么天使,是从地狱而来的恶魔,妖艳却带着让人不能拒绝的味道。

    细细问过,才知道他父亲不过是一个地板建材商,当初是凤凰男出身,逼疯了他妈,每日都有小三打来电话,都是那些不堪入目的辱骂还有其他的录音。

    四十岁的男人,二十岁的女人,新鲜的*。高超的手段,能让一个男人连家都不要了。一心一意的跟这个足以当他女儿的人谈恋爱。

    我笑了,这个事儿对我来说简直易如反掌。答应他三个月内就会办好这个事儿。

    那会儿他眨着大眼睛,问我,想要什么作为报答。

    白皙的皮肤,艳红的唇色,无声的勾勒出妖娆的面孔。他是个聪明人,很清楚这种优势,而且每时每刻都把这种无声的诱惑发挥到最好。

    我说:那你陪我一辈子吧!永远到底有多远,我不知道,只是看到这样一个忧伤寂寞却妖娆的恶魔想要把他禁锢在自己的身边。不让他人染指。这样的聪明的男人不该在社会的最底层。

    他呆愣的时候居然说不出的可爱,目光复杂:“一辈子?”仿佛带着不可置信似得。

    那时候,我并不知道,他此生最厌恶的就是这三个字,当年他父亲跟他母亲说过,也跟他说过。可是在录音中,同样对小三这样说。

    这三个字意味这谎言。而且很拙劣。

    “没错。”我回答他。

    谁知道他却哈哈笑了起来,这笑声很刺耳,我皱着眉头。

    “你不可能会让我陪你一辈子?”他眨了眨眼睛,竟然有点小调皮的味道。

    “为什么?”对于他的说法,我并不服气。

    他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反而带着一种看透世俗的眼神。我不喜欢他这个样子,她如今才多大呀,半晌他道:“好吧,看在你帮助我的份儿上,我会爱你多一天。”他说话带着一丝玩世不恭。

    那年,我十六岁,他十四岁。我们达成了某种契约,那一天也永远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之中。

    (三)

    我们每天都生活在一起。他比我想象中的聪明,原本七年的课程,他两年就修完了。这些年为了我,一直留在校园里辅修了个表演系。

    他高超的领悟力再加上出色的外形,还没毕业就很多家公司找上门来。在这一行小有成绩。但是导师却对他很不满意,因为他从来不拍亲热戏,连接吻都不行。

    这话传到了我的耳朵里,我也蛮好奇的,他理所当然的笑道:“对象不是你,没法投入呀。”我哈哈大笑,神情十分得意。那时候我身边的女朋友一任一任的。而他也知道,好似全然不在意。

    那次我正跟一个模特抱着亲吻,这家伙突然进来,看到的时候笑道:“不好意思打扰了。”

    我被他这么一冲撞什么想法都没有了。匆匆的穿好衣服让那美人走。

    我出去的时候,看见他在厨房里忙东忙西,正在煎牛排。他不喜欢吃饭店里的东西,每次都一定要自己做。

    看见我出来也好不意外,笑道:“带了你的份儿!”笑容明朗。

    他聪明的什么都没问,却让我有些郁闷,他真的喜欢我吗?我感觉不到。我喜欢他吗?我不知道。但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他对我来说是与众不同的。

    我修的是导演系,他每次都喜欢黏在我身边,看我剪片子,安静的就像是一只乖猫。每次看到他如此乖巧的时候,心中总是有种说不出的柔情。

    “你以后当导演,我就拍你的片子!”

    “好呀!”我随口一说:“拍gv吧!”

    他脸顿时红透了:“不要脸。”说完走了,留我在原地哈哈大笑。

    那一年,我十九岁,他十七岁,我定下做导演的愿望。

    (四)

    他还是决定去国外。那时候他一直挺烦的,每次打越洋电话都是欲言又止。

    最后一次打电话,甚至能听出他喝了不少的酒:“有人喜欢我。”

    “那是你自己的事儿。”

    电话那头瞬间没了声音,半晌才道:“知道了!”

    半个月后,跟他一起出国的那些人在msn上跟我说,他跟一个墨西哥人搅在一起。我既不伤心也不难过:“那人对他好吗?”

    “百依百顺!”

    他再也没有给我打过电话。但是他每次过年都会做十几个小时的飞机回来,陪我呆一天再走。

    我们像是两个陌路人,但却又某种羁绊。扯不断理还乱。

    他的事情总能不断的传回到我的耳朵里,像是妖冶的恶魔,总是玩弄别人的感情,床伴换了一个又一个。甚至有人以自杀为要挟,他也无动于衷。明明是他先招惹别人的。

    所有人都知道他是什么样的人,可是他的身边却从来没有缺席的时候,那些人仍然飞蛾扑火。

    他表演系毕业了。出乎意料他没有以演戏出道,反而开始做起了生意。那一年我二十五岁,他二十三岁。

    (六)

    我们吵架了,这是第一次也是最凶的一次。以我摔门离去告终,我知道,我们这份感情完了。

    他就不是当初的小白兔,我也不是当初那个护花使者。

    这么多年过去了,我们太了解对方了。中间有太多次的不信任,空中建造的楼阁无论多美丽,还是会有坍塌的一天。

    我的戏开始频频获得大奖。回国内,我接手了自家的企业,顺便以新锐导演的身份出道。拍了一个《武林奇侠》

    那天我在片场在看了一天的烂戏之后,师兄居然拍了一段好戏,我看了几眼,十分不错。我看到一个让我感觉到熟悉的影子。

    打听了之后发现他叫沈清鹤,他那痴迷的眼神,让我很得意。演技也是没话说。我十分喜欢。提出包养这一说法,虽然有多波折,但他答应了。

    他有敏感的身体。乖巧的性子,并且眼睛里只有我。让我有种说不出的感觉。这么多年里,身边的人换了无数个人,什么样的人没玩过。但如今我有些累了。正好就遇见了他。

    那天我打了他。他疲惫的说:“我不想跟你吵!”我心里突然很后悔。我不是喜欢他吗,为什么要伤害他。

    这么多年的百花丛中过,我好像遗失了爱人的能力。这让我很慌张。

    每次看见沈清鹤的时候我总试图想从他身上找到那个人的影子,可是却找不到,他霸气骄傲带着惑人的气质十分与众不同。

    当初我拒绝了一份百分百的爱情,如今老天大概这就是让我珍惜眼前人吧。

    我打算好好的对待他,可是没想到那个人又回来了。他放下了身份主动回来了。他说:“我想你了!”我的心里忽然有种久违的感觉。

    (七)

    对不起,我到最后还是伤害了他,跟他在一起什么都不对,满脑子想着都是另一个人。

    他黯然离去。

    我们之间不知道是谁的错。可能是时机不对吧,我最爱他的时候,他不在我身边,时间真的能冲淡一切,没有人永远在原地。

    老天爷一定是不想让我过的太平稳。我把沈清鹤弄丢了!

    我这一生都是平顺的,如果有什么让我觉得是毁天灭地的打击,大概就是那一次吧,我加班加点的工作。三年,一千多个日子,每一天对我来说都是致命的折磨。

    他又给我打电话了,告诉了我沈清鹤的消息。我激动的差点握不住电话。买了最早的一班飞机票。

    下了飞机远远的就看见他来接我。带着微笑。岁月对他实在是太过于厚爱。他的容貌丝毫不减,反而增添了一份成熟。

    我开始死皮赖脸的在沈清鹤的家住下。

    听到这些年他所受的痛苦,我心如刀绞,恨不能替他承担了这一切。

    但幸亏在他最难的时候,有林清宁在身边。

    失而复得的激动,没经历过的人这是不会懂得。

    感谢老天,我找回了他。

    看着小宝熟睡的模样,他眼睛里充满着柔和的光芒。在我心里久久难以忘记,我愿意用我所有的金钱来换现世的安稳。

    后记

    我这一生做过最正确的事儿就是在那个满天飞雨的夜晚里,捡到了林清宁。虽然我们最终没有在一起,但他的身影却贯穿了我所有青春的记忆,因为有他,所以才能把人生憾事得以弥补。

    我问他,什么时候也找一个?

    他笑说:我?可能会孤老终身吧。

    我瞬间想起当年那个雨夜,他闪着亮晶晶的眼睛对我说:“我会爱你多一天。”

    祝福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