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43回 落日谷

吾心飞扬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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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喀戎本是不死之身,但赫拉克勒斯的箭浸泡了九头蛇许德拉毒血,喀戎感到疼痛的折磨超过死亡。..

    当时,普罗米修斯因为偷了天火给人类使用,正被宙斯绑在高加山上受苦刑,有一天,赫拉克勒斯为寻找赫斯珀里得斯来到这里,他看到恶鹰在啄食普罗米修斯的肝脏。

    这时,他取出弓箭,把那只恶鹰从普罗米修斯的肝脏旁一箭射落,然后他松开锁链,解放了普罗米修斯,带他离开了山崖。

    但为了满足宙斯的条件,赫拉克勒斯把导师喀戎作为替身留在悬崖上,喀戎虽然可以要求永生,但为了解救普罗米修斯,同时受了九头蛇毒痛苦,于是他甘愿献出自己的生命。

    喀戎决定将自己与普罗米修斯交换,让普罗米修斯脱离痛苦而自己放弃永生,让两方都得以解脱,最后被宙斯升上天空,成为了手持弓箭的人马座。

    而这样一位传奇人物,所赠的长矛,自然不会是什么凡,佩琉斯曾经手持此长矛,以半神之躯,成功将一位高高在上的神灵射杀。

    见到了这样宝物,飞扬发现,这些宝物,顶多只能相当于洪荒之中的仙器,而且级还不是很高,不过,对于现如今,实力仅仅堪比合体的飞扬来说,这样的宝物已经是十分有用处了。

    当即,飞扬直接将铠甲穿上,骑上了天马。手里手持长矛,虽然只有十岁,身材矮小。但那毕竟是神器,穿在飞扬身上后会自动调整大小,至于那天马,已经被佩琉斯收服了,自然不会对飞扬有所抗拒。

    拿了宝物后,飞扬心情大好,赶紧拜谢父亲。而随即,他一声令下。天马振凯双翅,载着飞扬飞了起来,朝着落日谷方向激射而去。

    这个地方,之所以叫做落日谷。那是因为,这里关押着上一代的阳神赫利俄斯,他的儿,胡乱驾驭日辇,导致生灵涂炭,被宙斯雷电击杀,至于赫利俄斯,他难逃罪责,因此不但被剥夺了阳神神职。更是被关押在了这里,让一只巨大的老虎看守。

    不过说到底,赫利俄斯被剥夺神职。那件事只是一个借口,说到底,还不是因为,他乃是十二泰坦神之一的许珀里翁的儿,现如今奥林匹斯十二主神,都是宙斯亲近的亲人。不是他兄弟姐妹,就是他儿女儿儿媳。

    而赫利俄斯乃是泰坦神的儿。若是让他继续执掌阳神的神职的话,那宙斯估计得寝食难安,因此这才趁着那件事将其神职剥夺,换成了自己儿阿波罗。

    飞扬骑在天马上,一飞行,总算是来到了落日谷,这方世界之中,只有冥王哈迪斯那里,有一个特殊的头盔,可以让人隐身,但是飞扬不同,他来自洪荒世界,各种法门多得是,其中就有隐身术,他虽然没有本体的仙力,但是靠着体内的神力,照样能够施展。

    瞬间,飞扬和天马,就失去了踪迹。

    此时出现在飞扬面前的,乃是一只巨大的老虎,浑身白色,倒有点像是洪荒世界的白虎,巨大的身躯,比起一座山都要来得庞大,就盘在落日谷上,将入口给堵得死死的。

    此时飞扬和天马,都已经隐身了,巨大老虎才没有发现,只不过,飞扬不敢轻举妄动,因为他看出了这只老虎的恐怖,估计能够堪比洪荒之中的真仙乃至是玄仙,飞扬现如今这等实力,若是敢胆冲出去,就算他有一身的装备,那也肯定是必死无疑。

    瞬间,飞扬就无语了,他在这方世界之中,哪怕成为了神灵,也都是最底层的神灵,卑微到,连怪物都打不过,事实上,他收服的那两个怪物,要不是他靠着海神的身份的话,两个随便出来一个,飞扬都打不过。

    “罢了,罢了,等特洛伊战争过后,再来救出那位上代阳神,现在先不说打不打得过,就算打得过也不能打,因为势必会惊动奥林匹斯的诸神”,飞扬瞬间就想到了那把无坚不摧的弓箭,现如今赫拉克勒斯还没出世,那弓箭应该还在飞扬导师手里,只要将这弓箭要来,然后染上九头蛇的毒血,到时候就可以将这老虎射杀。

    “不过问题就在于,那九头蛇恐怕要比这老虎都要恐怖,哎!没有了本体的实力,做点事情都要畏畏尾的,哎!这真不是我的风格”,飞扬无奈的摇了摇头,当即催动天马,离开了落日谷。

    那海德拉是一只具有九个头的怪蛇,是最强悍的怪物之父巨龙堤丰和女蛇身怪爱克特娜交配所生下来的,生活在阿苟思海湾的罗娜地方的沼泽中,被称为罗那九头蛇,他吞食田地,蹂躏人畜,无恶不作,他所吐出来的毒气还使得当地成为所谓的瘟疫沼泽,绝对不是好对付的。

    幸运的是,飞扬有十几年的时间可以去成长,兴许十几年过去之后,他获得了足够的信仰之力,实力大涨,到时候可以轻松解决这老虎也不一定。

    飞扬回想了一下,读过的古希腊神话故事,但是却没有想出,能有什么办法,是可以让人短时间内实力大增的,因为这些故事,记载的乃是诸神的风流韵事,还有就是英雄的故事,而英雄就是英雄,除了赫拉克勒斯外,没有人最终成神,而赫拉克勒斯能成神,还源自于年幼的时候,偷吃过赫拉的奶水。

    无奈之下,他就只好返回自己的领土了,耐心等待神庙的建立,十几座城池的信仰,将作为他进入这方世界的第一桶金。

    飞扬一飞行,饿了的话,就在边的城池停下来,他乃是国王的儿,身上金银珠宝自然不少,有了这些财富,完全可以在最好的酒馆当中大快朵颐一顿,而走着走着,飞扬来到了一个名字叫做亚马孙的城池。

    数年之后,国王欧律斯透斯会有一个女儿,名叫阿特梅塔,欧律斯透斯命令赫拉克勒斯夺取亚马孙女王希波吕忒的腰带,把它献给阿特梅塔,亚马孙人居住在本都的特耳莫冬河两岸,这是一个妇人国,跟洪荒女儿国类似,她们买卖男人生育,把生下的女孩留下,并养育她们长大,自古以来,这个民族就尚武好战。(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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