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出其不意

古月川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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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国北部的春天,天气仍然不能算得上是暖和。

    就好像是电影《欢迎来北方》中南方人对于北方人的歧视一样:“您在那里一定过得很不如意吧?北部人对您是不是很不好?须知道北部人是不能代表法国人的,因为那里天气太冷了,所以人的血也冷了。”

    因此,在法国,北部的春天实在不是一个适合大兵出动的好时光。

    不过,佣兵们别无选择。

    “你说,咱们的雇主是不是这里有毛病?”

    行军路上,艰难的忍受着将靴子从烂泥中拔出来的痛楚,一个打扮的花里胡哨的佣兵指着他的脑袋,身边的佣兵们立刻发出了一声轰笑。

    “要我说啊,他是真有毛病,好好的大路不走,非要走什么小路,还说近,就这样的小路,哪来的近!”

    再一次艰难的从泥巴中抽出脚步,望着自己出发前才刚刚刷干净的靴子已经变得看不出原貌,另一个佣兵不无抱怨的说道。

    “就是就是!”

    “毛头小子嘛,都以为自己总是正确的,不吃点教训,谁说都听不进去。”

    老佣兵说的话总是格外的有权威性,身着着破破烂烂,甚至都漏了几个大洞的锁子甲的老佣兵一说话,顿时就将所有人的声音都压下去了。

    顺便,老佣兵还收获了一群人羡慕嫉妒恨的眼神——那可是锁子甲,就算破了,那还是锁子甲——能换几头牛的!

    短暂的沉默过后,又一个佣兵的声音响起。

    “你说,咱们这是要到哪去?”

    “我哪知道,在这鬼地方走了这么久,我早就连方向都搞不清了。”

    “而且这两天还是阴天,连颗星星都没有,想判断方向也没办法啊。”

    “我们该不会真迷路了吧……”

    不知道哪个佣兵接了一句话,顿时整个队伍又沉默了。

    因为这正是他们所担心的事。

    在这满无边界的黑森林里面,人最担心的就是迷路,倒不是说怕什么野兽,即使是有野兽,狮子老虎熊,它们也不敢在人气旺盛的地方出没,黑森林中最可怕的,是蚊虫和毒蛇才对。

    不过眼下还是初春,冬天的余韵还没有过去,蚊虫还不见踪影,蛇也正在冬眠。但是,总在这黑森林里面晃悠,那也不是个办法啊!

    “都别说话了!蹦蹦跳过来了!”

    蹦蹦跳,这是佣兵对于骑兵的蔑称。

    因为骑兵是骑马的,而马嘛,总是要蹦蹦跳的,所以才得到这个名字①。

    勒菲弗尔骑着马,一溜跑的从这群佣兵身前经过。

    这些佣兵说的话他不是没听见,他也只能装作没听见。事实上,佣兵们对于其雇主的恶劣态度简直就可以拍成十部连续剧还不带重复的,为了战斗力考虑,勒菲弗尔也只能听之任之。

    另外,他也对马格努斯的这种行为有些不满。

    如果要给骑兵最讨厌的地方做个排名,那森林绝对能排第二——第一是大海,至于说山丘,虽然冲击山上的敌人十分不爽,但是要是从山上冲下来,那就是一边倒的屠杀了。

    但是森林,不论何时都不会受到骑兵的欢迎。

    因为容易被埋伏。

    而且还没法轻易脱离。

    况且,让自己爱马沾上这些令人恶心的污泥,也是他厌恶森林的原因。

    “马格努斯殿下,我们还有多久能出去?”

    一路疾行来到队伍的最前端,还没来得及下马,勒菲弗尔就已经高声问道。

    “快了,按照我们现在的进度,最多两天,我们就能到布列塔尼的边界——如果这份地图没错的话。”

    同样是坐在马上,手持着地图的马格努斯头也不抬的回答道。勒菲弗尔注意到,马格努斯的左手上正拿着一个类似汤勺的东西,而且貌似是靠着它来指正方向。

    不用多说,这个东西自然就是司南。

    司南的制作相当简单,只需要磁铁矿,也就是四氧化三铁——这个很容易就可以在铁矿中找到——西方的铁匠铺门口总会立着一块巨大的铁石,这块铁石是用各种不能打铁的废料制成的,马格努斯只是出钱买下这么一块废铁石,就能到了一大堆能够用来制作司南的材料。

    “士兵们的士气现在如何了?”

    “很糟糕。”

    策马来到马格努斯身边,勒菲弗尔直言不讳的说道:“雇佣兵们的怨气已经很大了,有许多人都在抱怨不该走这条路,就连骑兵部队里面也已经出现了不少声音,如果再不赶快走出去的话,我担心……”

    “是吗?”

    闻言,马格努斯也只能苦笑。

    和之前那个老佣兵说的一样,年轻人,总是自以为是,没吃过两次亏谁也教不了他。

    嗯,马格努斯这也算是犯了经验主义的错误。

    毕竟,用思想和觉悟武装起来,能吃苦能受累,爬雪山过草地吃树根挖草皮也没喊过痛的军队,全世界也就那么一支。

    而且此后几十年,也没有任何一支军队能够模仿的出来。

    “不过,您的这些士兵真是令人钦佩。”

    这句话勒菲弗尔是真心实意的。

    勒菲弗尔所指的,是马格努斯的禁卫军,跟随着他一同从英格兰逃出来的三百撒克逊人。

    和后面那些叫苦连天的雇佣兵完全不同,一路行来,几天的时间里,除了休息的时候以及传令声,勒菲弗尔就没听过这支禁卫军在行军路上说过一句话。

    纪律,真是铁一般的纪律。

    勒菲弗尔估计,一旦这三百禁卫军结成阵型,自己率领的一百骑兵就算能够冲破,代价也一定是相当的惨烈;更不用说之后绞肉机一样的接近战,这支军队,肯定不会像农民军那样直接溃败的。

    “谢谢夸奖,不过他们还是人数太少了,不堪大用。”

    听到勒菲弗尔的夸奖,马格努斯先是笑了笑,然后又摇摇头,示意自己不想讨论这个话题。

    到底,自己还是要留一些底牌的。

    “还是来讨论一下如何进攻的问题吧,虽然因为走这条路让士兵们怨气很大。但是同样,多亏了小路,我们才能得以彻底隐匿自己的踪迹,现在,我估计布列塔尼还是完全不设防的状态。”

    马格努斯的话并不算夸张。

    众所周知,中世纪领主作战的主要方式便是靠着精锐士兵与征召民兵的混合兵种,现在是春天,农民们都在忙着准备春耕,因此这数量庞大的炮灰集团就算是废了。

    剩下的,就是如何对付他们的骑兵以及精锐步兵了。

    “勒菲弗尔,我有一个很重要的任务要交给你。”

    “您尽管吩咐。”

    谈到正事,马格努斯的语气一下子就变得严肃,受此影响,勒菲弗尔也端正起来。

    “如果我们的方向没有走错的话,我们很快就会在布列塔尼重镇圣马洛登陆,圣马洛是布列塔尼重要的经济来源,一旦圣马洛被包围,布列塔尼公爵一定会心急如焚,率兵来救——”

    “我知道,我们在路途间埋伏,打他个措手不及,对不对?”

    马格努斯话才说到一半,勒菲弗尔就已经变得特别兴奋,这不怪他,学了十几年的兵书,就等着今日大展拳脚。

    “不,对方对布列塔尼的地形远比我们熟悉,埋伏的话很可能会被识破,况且,即使是埋伏,正面对抗精锐士兵的伤亡还是太大了。”

    出乎意料,马格努斯竟然摇头,然后将手指向地图上的某处,勒菲弗尔的眼睛顿时缩的好似针尖一般。

    “南特堡②……”

    “没错,南特堡,布列塔尼的首都,这就是你的目标!”

    “布列塔尼公爵兵力不足,为了保证能够和我们正面对抗,他一定会精锐尽出,到时候南特堡的防守就会十分空虚。我要你带着你的一百骑兵星夜奔驰,打下南特堡,为我们彻底奠定胜局!”

    注①:蹦蹦跳这个蔑称出现在英国斯图亚特时代,我这里是把它提前了。

    注②:南特堡,又称布列塔尼公爵堡,始建于十五世纪,同上,我实在是找不到布列塔尼之前有什么著名城堡,只能提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