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回 通灵报纸(一)

蒲松龄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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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黎明的曙光从地平线上升起,灰蓝色的天空开始泛起淡淡金黄。沐浴在烫金色的小镇确实给人一种惬意而又宁静的感觉。与之前的印象大不相同,现在的小镇与昨晚相比有着天壤之别:熙熙攘攘的人群,店铺接踵,车水马龙,吆喝声此起彼伏。

    穆翊背着行囊回到了之前的鬼莫来旅馆,与昨天所见的情形相去甚远——挂牌已经泛黄发旧,旅馆外灰尘遍布,无论怎么看都像是很久无人打扫一样。五位带着灰色大檐帽的警察围在旅馆门口,不停地询问过往人员。

    “昨晚,这里有什么意外的响声么?”

    领头的警官拿着笔记本询问着隔壁的老板。

    “没有,不过,前天貌似听到了一个女人的尖叫声,听意思貌似跟乐乐有关......”

    不知道为什么,那个老板在提到“乐乐”这两个字的时候,声音压得非常低,似乎这个名字叫“乐乐”的人是个非常危险的人物一样。

    “乐乐?哪个乐乐?”

    “警官,您有所不知啊,二十年前,有个小男孩,就是住在这里的。这儿本来一家三口,日子过得穷困潦倒的,他的爸爸是在忍不住了,出去南下打工,留下孤儿寡母。这一走可真是杳无音讯啊,他的妈妈再也坚持不住了,最终把这里卖了带着钱款跑了,走之前,说是什么丈夫都不管这个家了,要这个家有什么用?当年的公安局看着留下来的乐乐太小,没人照顾,寻思着就把他寄养到福利院里面,谁知道这孩子三天两头地就从那里跑回来,”

    老板的眸子里面闪烁出一丝不易察觉异样的光芒,警察一边听一边写,

    “后来三天两头寻找丢失的乐乐派出所里公安也厌烦了,提前将买家接到这里,省的这孩子说:‘我凭什么不能来,这是我的家!’。买下这个房子的主人就是那个女老板。女老板起初并没有察觉到什么异样,可是有一天,她在打扫二楼的时候,发现了一张恐怖的人脸画像,还有贴在墙上无数看起来让人毛骨悚然的油画,而这些东西都是乐乐带回来的。”

    话从穆翊的耳朵进去,立刻在脑海中还原成当时中的画面:

    ***

    后来,乐乐来的次数开始越来越频繁了,直到有一天,乐乐把一块人体上血肉模糊的指甲盖带回了旅馆的二楼。

    女老板再也忍受不住了,她报警,请求撤销交易,然而,乐乐的妈妈早就无影无踪了,交易怎么可能取消!无奈之下,女老板找来了雇来一帮小混混,伺机埋伏。可是每次都蹲不到人,那孩子就好像是凭空出现在二楼一样。

    说来也奇怪,乐乐每次到来都是无声无息的,而且无论女老板如何阻止,即便是安装报警器,也没能阻止他的到来。

    九七年腊月三十的前一天晚上,一直看守在二楼房内的女老板打了一个瞌睡,就在她迷迷糊糊的时候,恐怖的一画面出现了。

    全身充满血渍的乐乐地躺在木制地板上,他的肚脐处被割开了一道口子,鲜血不断从肠子处喷涌而出,弹珠沾着血,从肠道内一颗一颗地跳出,落在了木制地板上。

    “哒——哒——哒——!!”

    弹珠清脆的下落声在空气中泛起涟漪,女老板瞬间清醒了过来,随着一声尖叫,她昏死了过去。

    乐乐死了,直接死亡原因是流血过多,而公安局也没找到切开他腹部并塞进弹珠的凶手是谁。

    据说,那天夜里教堂里面的值班人员亲眼看着乐乐上厕所。三分钟后,又一位值班人员进入厕所里面的时候,才发现人已经不见了。乐乐如何从数十公里开外的钟楼大教堂来到小镇上的?这个问题至今没有人可以解释清楚。

    ***

    话说完了,穆翊也从老式电影的画面中回过神来,刚才所叙述的那件故事,和他昨晚所经历的有些相似。

    “他是阴魂不散,错将女老板当成杀人凶手了。”

    一个熟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穆翊转过头,天奇和二狗子已经跟了上来。

    “哟,好巧啊,大——哥,咳咳。”

    天奇差点又喊成大叔了。

    二狗子拿着破旧的木吉他,不屑地说道:“喂,城里人,要不要听听我们家奇天王的演唱会?不过要收费的。”

    穆翊摇了摇头,面无表情地从天奇的身旁掠过。

    天奇有些难受,不知道为什么,穆翊对他总是冷漠,可以明显地从他的眼神中读到“小丑”两个字。

    “二狗,以后别对大哥这么说话。”

    “哎哟,我的天哥,咱们好说歹说也是救了他,他可倒好一言不合就开溜,连句谢谢和谢礼都没有。”

    “咱们救人可不是为了钱和名利。”

    天奇刚要张嘴,二狗子连忙回道:

    “哎哎,得儿,哥,哥,我错了,你别说了,你的那些东西文绉绉的,我听着就头大。”

    “你呀,走,咱们去真理的酒吧里吧。”

    每天下午两点到晚上九点,镇上的许多年轻人、妇女都会到镇上的酒吧听流浪歌手的表演,当然最近流行的不再是流浪歌手,而是小道士唱歌。

    穆翊对这些东西没有兴趣,他重新选择了正规一家酒店,包了个小时房,准备整理一下,傍晚时分前往迷雾岭。

    洗手间内传来哗哗的流水声,穆翊洗了五次才将那骚腥味去除,他抽出一条干毛巾,擦了擦脸上的水珠,然后回到了床边。

    “看样子,这迷雾岭比我想象的还要危险。”

    穆翊自言自语道。

    “怪不得山猫和舒心要找我。”

    当然,能让穆翊亲自出马的,肯定不是简单的事情,不过这次穆翊亲自领教到了这个地方的恐怖之处——杀人没有预警。这恐怕是难度最高的一次任务了吧?穆翊无奈地撇了撇嘴。

    芮芮的病情不知道怎么样了,穆翊又想起了自己可爱宝贝女儿的脸,于是,他摸出了手机。

    手机屏幕显示着99+的短信提醒,穆翊赶紧打开,上来第一条就是芮芮发来的:爸爸!你去哪儿了?爸爸,你不要芮芮啦!

    穆翊微笑着回复:爸爸出一趟远门,很快就会回来,别担心,爸爸怎么会不要你呢?

    穆翊删除了这条短信,紧接着又冒出另外一条,这条短信的发起人很陌生,穆翊犹豫了一下,然后才点开。

    那是一张照片,似乎是在大学门口照的,照片里面站着一位可爱女孩儿。她披散着乌黑亮丽的长发,面容如瑞雪一般珍白;有着一张可爱的天使脸孔,小巧的粉嫩的鼻梁旁边印着一颗美人痣;做着一副撒娇的样子,摆着剪刀手依偎在一个陌生的男人的身旁。

    穆翊看着这张照片标题,才知道发起者是谁。

    那照片标题栏上写着三个大字:燕婧雯。

    “山猫?”

    穆翊冷笑一声,怪不得走的时候总觉得少点什么,这山猫也是粗枝大叶,没有照片又何谈去找人呢?

    照片被保存下来,又一条短信被删除了。接下来的97条短信全部都是芮芮发过来的,穆翊一一过目后,尽数回复过去。

    时间推移到了中午,穆翊起身,将行囊提了过来,打开,检查是否有遗漏的东西。翻着翻着昨晚那本破旧的日记本掉了出来,日记本落地散开的一瞬间,扉页夹着的一张旧的报纸滑落在了地上。穆翊连忙拾起,打开了。

    这是一张一九九七年二月十三日的乾县晚报。报纸上大篇幅刊登了一条关于马家坡失火案调查进展。穆翊眉头紧皱,他连忙坐在床上仔细读了起来:

    一九九七年二月七日,乾县警方经过调查后发现,多数尸体是被烟雾呛死,还有一部分尸体————

    “!”

    穆翊惊讶地发现,后面的字居然被污渍挡住了,于是下面的内容变成了这样:

    福利院院长燕溪尽力指挥,但是无奈大火太过于凶猛,仅有小部分存活了下来————(污渍挡住了)————现在燕溪已经被革职,接受组织调查中。

    一九九七年二月八日,警方在搜集大火遗留下来的过程中,发现了一条通往后山的通道,由于测试仪显示里面二氧化碳浓度过高,只能择日再进去调查。

    一九九七年二月九日,火源被找到,失火的直接原因是由于后山发电厂电机接地短路造成的,外加周围有易燃易爆物品,加速火势蔓延,进而形成爆炸。

    一九九七年二月十日,警方宣布,教堂就读的学生共有一百零七名,其中一百零五人于大火之中遇难,剩下的两名学生至今下落不明。名单如下:

    001金大宇002冯佳003徐佳音————(污渍覆盖了大概八十多人的名字)——100许乐乐——(又被覆盖了两名)——103林雪104余凤梅105金川

    两名失踪学生:

    106李天奇107李兰兰

    穆翊读完之后,发现了许多疑点。其一,徐乐乐不是死于家中么?怎么到这里变成了死于火灾之中?其二,李天奇是不是之前遇到的那个小道士,或者重名而已,可是会那么巧么?

    算算年龄,那孩子还真差不多是现在这个样子。

    “莫非?”

    穆翊紧皱的眉头突然舒展开了,他决定先去找这个天奇,或许这个天奇会是一个很有力的人证,而且对他探索迷雾岭有帮助。

    报纸翻到了背面,“没了?”

    穆翊再次仔细检查了一遍,背面就是一张画好了的标题栏,但是却是空白的。

    就在穆翊放下报纸的时候,那张报纸的背面居然显现出了一些字!穆翊目不转睛地盯着,那字居然一笔一划的形成,他确定自己什么也没有做,也没有用什么特殊的东西让它显现出来。

    等到字完成的一刹那,穆翊立刻读道:“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三日,23点59分,地点:马家坡方向国道。这里将会发生一场车祸,如果有人能够看到这段文字,请立刻前往阻止。如果没有人看到的话,这就是我最后的留言了,请帮忙转告燕氏集团CEO,我的父亲燕辉镇,女儿很荣幸会有您这么伟大的父亲,女儿死而无憾——燕婧雯绝笔。”

    “有趣了。”

    穆翊心血来潮的拿出铅笔,在上面写道:“你是说你可以知道自己的死期?”

    写完,穆翊感到自己很无聊,他翘了翘嘴,正准备将报纸折叠起来的时候,意外出现了。

    报纸上迅速书写着一行歪歪扭扭的字迹:“你可以看到我写的字?求求你救救我,我现在困在一辆通往迷雾岭的大巴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