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旅人

奥义传承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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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十九章 旅人

    塔兰特熟悉斯安特的大部分地方,他也认出了那段古旧的城墙是要塞区的城门,但报纸上的尖塔他从未见过,对比一下可以发现那座塔起码是城门的三倍高,研究院塔楼也没有达到这个高度,塔兰特的目光从图案移到标题,《极光塔的凝视》,是那座筹划中的哨塔,“多丽丝,这座塔还没有建起来。**!。*”

    “当然我只是说有机会”多丽丝抬头看着头顶发了霉的天花板,“如果这座塔就在我面前,那是什么感觉棒极了”

    “现在这个地方只是一个普通哨塔,改建可能需要几个月,但你会有机会的”,塔兰特又仔细看了眼草图,他不得不承认极光塔的设计很出色,比斯安特城内的建筑更有活力,相信这会成为斯安特新的景观。

    “威尔辛的发展始终无法追上斯安特,圣骑士,我该不该把酒馆搬到国都?”

    “没必要”,塔兰特摆摆手,“我更喜欢亘科镇。”

    “哈哈哈您可真会开玩笑”,多丽丝大笑着露出两排牙,“我这就准备炸丝牛肉,稍等”

    塔兰特将右手靠在桌上,趁着这会儿的空闲他打量周边的人,都是廉价的服饰,裤脚上粘着干泥,袖口反着油污的暗光,大部分上衣的扣子稀落不齐,普通居民们并不富裕,此刻他们正一起讨论海盗的问题,海盗触痛了每一个人的神经。

    “呀——”,木门嘶哑一声向人们提醒又来了一位客人,一个长发的男子,戴着一顶宽边尖帽,灰黄的旧长袍盖住全身,下面是一双褐色的皮靴,他没有马上坐下而是将酒馆内的人一一扫过,他的目光与塔兰特短暂交错又闪了过去,他不是居民,在他的左腋下夹着一把小竖琴,游吟诗人。

    “您的晚餐”,多丽丝殷勤地把一大盘牛肉放到塔兰特面前,同时而来的还有满满一杯朗特尼,“尝尝托尼的手艺。”

    香味已经证明了蕴藏的厨艺,塔兰特点点头,“十分感谢。”

    “我们还准备了特别礼物”,多丽丝弯腰凑近,“为我们新入住的客人。”

    塔兰特看着那双兴奋的眼。

    “一只烤火鸡,绝对的香薰蜜汁,最好的杜慕酒下料,等您的队友下来”,多丽丝的笑容挤成一团。

    “不必这么费心”,塔兰特感受到了贵宾的待遇,多丽丝的形象逐渐变得优美起来。

    “好客是我们的传统”,多丽丝认真地说道。

    “啊……如果我没看错的话”,塔兰特指着柜台边的游吟诗人,“那位还没有享受到应有的接待。”

    多丽丝转身看过去,“那个家伙,谁都知道他没钱付账”,她向那边走去,“要点什么?”

    “哈哈,真庆幸我的隐身术失效了”,游吟诗人随手拍了拍袍子,一阵土尘飘了出来,“我本打算隐身一晚上呢”他跳上一把长脚椅,对侍者的态度毫不在意。

    “啤酒?青豆?”多丽丝挥手散掉那股怪味。

    “一个流浪在外的旅人可不敢奢求太多”,他将竖琴架起,“作为回报,我用歌声向你表示谢意。”

    “还嫌这里不够闹吗?”。多丽丝向厨房喊道:“托尼,一盘煮青豆,可以不加调料。”

    “谢谢”,诗人卷起袖口缓缓唱起:

    “我喜欢这个宁静的小镇,

    亲如兄弟,

    每日我们欢快姚唱,

    生活如画亲怡,”歌声舒展让酒馆内杂乱的讨论平静下来,那三个孩子向诗人跑来,

    “我喜欢这个热闹的小镇,

    热情如火,

    每晚我们欢聚共饮,

    生活如诗醉人。”

    一片掌声,几个居民高举酒杯,“敬亘科镇”

    “不,不,我还没唱完”,诗人左手下压示意稍等:

    “我喜欢这里的酒馆,

    俨若乐园,

    多丽丝的美味招待,

    我终身不忘——”诗人摘下帽子向多丽丝致意,“感谢款待。”

    “敬我们的多丽丝大妈”一个女人尖叫着站起来。

    “敬多丽丝”诗人敲敲柜台,“我的酒在哪,我不能错过这么美好的机会。”

    多丽丝大笑着倒出一大杯酒,“下次你得换个花样。”

    “游吟诗人最多的就是花样”,那个家伙戴上帽子猛喝一口,袍子被拽了一下,他低头,那三个孩子围在身旁,“啊,你们又找到我了。”

    孩子们笑着点头,没有说话。

    “让我想想,上次说到哪了……”诗人装作苦恼的模样,“我记不起来了,谁能提醒我一下。”

    “那条龙”,一个孩子高声喊道。

    “弗南多消灭了龙”,身旁的孩子补充。

    “对,对,弗南多砍下了红龙的脑袋,那个脑袋比这个酒馆还要高,龙的眼睛比……比你还要大”,诗人指着个子最高的孩子,“他很犹豫,怎么把战利品带回去。”

    “拖回去”,孩子喊道。

    “不那个脑袋非常重,应该叫人来帮忙”高个喊道。

    诗人享受地抖着脚尖,“那你怎么想?”他问第三个。

    “我不知道……”

    “好,让我告诉你们结局,这位英雄把红龙身上最坚硬的鳞片取了下来,带回铁匠铺,做成了最美丽的铠甲。”

    “哇”孩子们一起闪出祈盼的目光。

    他们所说的弗南多是个非常出名的勇士,塔兰特在孩子时也曾崇拜过这个名字,传说弗南多一个人前往红龙栖息的沼泽,在沼泽的最深处找到最古老的红龙,经过连续的艰苦战斗他击败了红龙并且砍下它的脑袋,他带回龙的心脏和鳞片证明他的故事。

    经过几代人的传说,弗南多的形象已经接近半神,牛头人的体格,精灵的智慧,半兽人的勇敢,人类的意志,以及绝对与半身人毫无关系的关系,让这个名字蒙上了一层华光,但故事的很多细节已经无法考证,甚至于连弗南多的职业都流传着数种说法,有人说是狂战士,有人说是剑舞者,更有人认为是战斗法师,多种可能性并存反而降低了整个故事的可信度,以塔兰特现在的眼光看来,那仅仅是一个故事,没人能单独击败龙。

    “弗南多然后做了什么事?”孩子们好奇地问道。

    “嗯……好问题,他回到了他的家乡,霍纳加尔,你们去过吗?”。看到小脑袋一起摇晃诗人得意地微笑,“霍纳加尔是个美丽的平原国家,盛开着鲜花,流淌着银色的溪河,弗南多在那儿结束了冒险生涯,没有什么事再值得他去挑战。”

    “你的晚餐,故事先生”,多丽丝将一盆煮青豆递给诗人。

    “好了,我该享受我的食物了”,诗人挨个拍着孩子的头顶,“认真进食是对厨师、对自己、对神必须抱有的态度。”

    三个孩子认真地点头,他们学习着从诗人口中冒出的每一句话。

    “等我吃完,我还有更精彩的故事,要知道,红石是个充满传奇的地方。”

    第七十九章 旅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