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 风城旧人

牵着线的风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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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要说速度,金易应该算是这里最快的,完全幻化出原形的时候,展翅便是几千米,翅膀扇动可以卷起飓风,千里遥遥,对他不过是眨眼之间。

    想到刚才推门进去看到的那一幕,金易心里便替沈星月感到不值,话说完后,也不管肖墨答应没答应,伸手拽了沈星月胳膊便纵身往上一跃。

    等沈星月反应过来的时候,人已经在万米高空之上了。

    金易的背上其实并不好着力,他不是那种软软的长毛,而是光滑的羽毛,滑溜溜的不太能抓的住,当然完全化形的时候是没有这个顾虑的,那时候他的背部宽的可以跑上几圈,就算是急转弯摔个跟头也不会有掉下去的风险。但现在不同,沈星月晃了一下后发现自己这处境实在是太危险,无奈的只能伸手搂住金易的脖子,那总算是个细一些能下手的地方,就算她并不恐高,从这个高度落下去也不会摔的四分五裂,那总不是个令人愉快的过程。

    金易斜眼看了看沈星月,咧了咧鸟嘴笑了笑,一个急转弯加了速。

    “喂。”沈星月无奈的很:“你就不能好好飞……”

    沈星月的声音不小,奈何高空的风实在太大,她刚张开嘴,话没说完便被一阵风给吹散了,只换来金易半响的一句哦,除了紧紧搂住他的脖子,再没有别的办法。

    好在对金易来说,从北冥山到风城的路程并不长,需要的时间也不多,当隐约能看见山下熟悉的景色时,沈星月不由的叹了口气,伏在了金易背上。

    “怎么了?”金易打了个旋往下落去,半空中变回了人形,稳稳的落在青云山间。此时还是深夜,青云山中只有淡淡月色,不过的两人的视力来说已经足够,而且金易前前后后在青云山住了千年,对这里的一草一木再熟悉不过。

    三百年的时间看似不短,但对一座山来说也只是弹指一挥,除了当年被毁的树木又长得茂密了一些之外,几乎没有任何变化。

    “没什么,只是有点感慨。”沈星月摸了摸身旁的一颗大树:“上次我从凤宫离开的时候,虽然也是从青云山走的,但因为什么都不记得了,反倒是没什么感觉。”

    “那现在呢,现在有什么感觉?”金易笑了笑:“故地重游,有些亲切,还是有些伤感?”

    “都有点。”沈星月想了想:“只是没想到一觉醒来,一切都不一样了,所以有些不适应罢了。其实说起来,如果我一直醒着,一切都见着,看着一切慢慢的改变,可能就不会是现在这个心态,可能更容易接受一些。”

    肖墨知道沈星月指的是什么,不由的哼了一声:“如果是慢慢的改变,这事情你就能接受了?”

    这世间无论人魔妖三界,男子三妻四妾都是寻常事情,更何况是肖墨这样的魔尊,便是有一个后宫也不为过。那如果这一切都是慢慢发生的,她是不是就能接受了?

    听金易这么一说,沈星月愣了半响,终于道:“你说的没错,我不能接受的是这件事情本身,和时间没有关系,即便再过百年千年,这一点也不会改变。我可能是在给他找理由,也许是在给自己找理由……”

    归根到底,上一刻还是海誓山盟的,下一刻便情谊不在,就算外表再冷静淡定,心里也有个坎过不去。

    “找又如何,不找又如何呢?”金易倒是坦然的很:“若要我说,既不必刻意分离,也不必刻意相聚,当做寻常相处好了,时间久了,自然知道什么样才是最好的。也许是另一种相处的方式,也许是另一个人,天意莫测,就算是有未卜先知的本事,又怎么知道自己以后会遇见谁,会喜欢上谁。”

    “看来你这几百年真的没有白过。”沈星月不由的刮目相看道:“这若是放在以前,打死我也不相信你会说出这样的一番话来。”

    沈星月侧了侧头,想想以前那个倨傲的不将任何人放在眼里的金易,大概应该会说,我看上的,若是得不到,就算毁了也不会让别人得到。而不是,只要看着你幸福,便是我的幸福。

    “此一时,彼一时。”金易往前看了看,再往后看了看:“去凤宫,还是去风城?黑水潭虽然远,但对我来说也是扇一扇翅膀的事情,我们不必急着动身。而一应起居用品魔神殿自然有人会准备,不必操心。”

    要是放在以前,金易会夸一句,肖墨身边那个红狼,虽然打架本事不大,但时操持起来还是很叫人放心的,再多杂乱的事情也能安排的井井有条。但如今她突然成了横在肖墨和沈星月中间的一道阻碍,他便不愿意再提这个人。

    金易不提,沈星月便也不提,想想道:“去风城吧,我想去找个老朋友,就是当年跟在我身边的小狐狸初雪,我前几日遇见她了,也不知道这几百年她是怎么过的,还有一个桃花妖,当年被黄觉重伤,现在也不知道恢复了没有。”

    姚慕那伤虽然比她不算什么,但也不是短时间可以恢复的,何况黄觉作乱后,肖墨身上魔性苏醒,打上天界,那一时间想必混乱的很,谁又能注意到下界一个小小桃花妖。

    “初雪,你说那只白狐妖啊。”金易一副挺熟悉的样子:“我知道她在哪里,我带你去吧。”

    前几日匆匆一见,可没来得及说几句话她就被肖墨带走了,而那时的沈星月也沉浸在肖墨成了魔尊这个叫人惊愕的消息中,无心多去想初雪。如今从北冥山归来,自然想见一见以前的老朋友。毕竟对她来说,分手不过才几日而已,一切不应该有太大的改变,该担心的,一样还是担心。

    见金易知道初雪的下落,沈星月这总算是这些日子最好的一个消息,当下道:“那我们去找她吧,对啦,你在凤宫不是也养了一只白狐狸,是因为初雪么?”

    “我不是因为初雪,我是因为你。”金易笑笑:“这叫爱屋及乌,你没注意吧,我还在凤宫种了不少桃花树呢,虽然你一直昏睡不醒,可我想,能够有熟悉的人或者景陪在身边,总是会舒服一些的。”

    金易这话说的太自然,叫沈星月实在不知道如何回答,不过金易也根本没有打算叫她回答,而是接着道:“说起来,你肯定怎么也想不到初雪现在在做什么。”

    沈星月刚才有点尴尬,一听金易换了话题,忙道:“做什么?那姑娘以前害羞的很,柔柔软软的,那日见她我还真吃了一惊,就好像是几日不见,养在深闺人的大小姐变成了山大王一般。”

    不过那日初雪显然已经是可以独当一面的模样,这叫沈星月也算是放了心,不然一夜之间所有人都或死或伤失了踪影,她真担心一个小狐狸承担不了。

    见沈星月好奇的很,金易却只是笑了笑,卖了个关子。

    金易不说,沈星月也无法可想,别说撒娇卖萌不是她的强项,即便是,面对金易也做不出这事情来。

    从青云山出去的时候,天色已经大亮了,为了平常联系方便,金易在山下有个庄子,雇了些农夫住在其中,种点果蔬养点鸡鸭供着凤宫的饮食,那庄子金易不常去,他们也只是知道自己的主子是个有钱人的公子哥,再没其他。

    庄子里的人起的都早,金易和沈星月到的时候,大家都已经热火朝天的在忙了,大门敞开着,里面传来说笑的声音。

    比起凤宫和神魔殿的冷清,这种喧嚣和热闹是人间特有的味道,沈星月曾经过太漫长的黑暗和孤独,所以有时格外留恋这种有些吵闹的热闹。

    金易进了门后,在门上敲了敲,叫院子里正在忙活的众人都停了下来,纷纷抬头看他。

    因为金易并不靠这庄子赚钱过日子,所以除了些日常的农产品,其他的进项一律不要,都让庄子里的人自己支配,这比起其他的庄子可要厚待多了,因此大家都很敬重这个显少露面的主子,感激老天给了这么个肥差。

    一见着金易来了,院子里各自干活儿的人们忙停下手里的事情,朝着屋子里喊了一声,一个男人应声而出,看见金易后忙迎了上来。

    “金少,您来了?”男人也是个典型的庄稼汉子,没金易高但魁梧出一圈,显然也是正在做活儿的,他在衣服上擦了擦手:“金少您怎么还亲自跑一趟,有什么叫人来吩咐一声不就好了。”

    “没什么事儿,我要去一趟风城,叫人套辆车。”金易不在意摆了摆手:“你们继续忙吧,不用管我。”

    如此好说话没要求的主子真是上辈子修来的,庄户头子忙应着是,吩咐手下套车。

    从青云山飞去风城只是一眨眼的事情,但金易显然不赶时间,和沈星月坐着马车晃晃悠悠的直走了大半天,到风城的时候都已经是半下午了。

    马车到了城门口便不用了,自己回去,金易则带着沈星月到了一家成衣店门口。

    沈星月抬头看了看,这店眼熟啊,正是前些日子自己女扮男装跟着肖墨进青楼时买衣服的那家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