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七章 老魔王的书

浪迹中人 / 著投票加入书签

歪歪文学 www.yywx.net,最快更新史上第一魔王御厨最新章节!

    熊猫爪子轻轻地翻着书页,一页又一页,这只爪子的主人看书的速度似乎非常快,而且是越来越快,大概是半分多钟之后这本不算薄的书就全都被他看完了。

    “唉,我的新书会是蔷薇骑士的最终卷了,如果我还能再支持更久的话,说不定还能够把故事多多写下去。”

    老魔王手里的书正是他用新书的书稿做出的限定版《蔷薇骑士》的最终卷,这最终一卷是全世界仅仅只有这一本的,老魔王目前为止还没有下定决心让它在全大陆范围内发售。

    “以我最为热烈的激情与利刃,代表诸位骑士们一齐为世人献上我等最后的热血,今次的突围之战,便是蔷薇骑士震动世界之时。”

    这是《蔷薇骑士》的最终卷的卷首语,白兰雪正在老魔王的身边,笔直的坐在价格高昂的木椅上。她从老魔王的手里拿过来这本书并且轻轻地将其翻开,念出了《蔷薇骑士》这写在卷首上面的第一句话。

    此时老魔王穿着略显滑稽的睡衣,半靠半躺在软绵绵的床上。屋子内整体的色调是深棕色的,一看就是老迈之人喜爱的颜色,而家具也都是偏向典雅的类型。十几个能够一口气烧上几个月才会熄灭的火盆围绕在屋子的四周,给这个屋子以足够多的温暖,虽然魔族王族其实是根本就不怕寒暑冷热,但还是有模有样的烧起了火盆。

    其实《蔷薇骑士》这一本书,老魔王是还想要写出更多更多的内容的,但是他现在的身体情况实在是太糟糕了,用了整整三年的时间他拖拖拉拉的才写完了这一卷而已,虽然这一卷的内容相当于之前的两卷了。

    “爷爷,你甘心么?”

    只是这一句话,就让老魔王浑身一震,他有些说不出话来了。

    白兰雪把书放到了一边,然后她回想起了李功哲,李功哲那个人对于梦想的执著,可谓是至死不渝。

    写小说恐怕就是爷爷的梦想吧,或者是爷爷儿时的梦想,爷爷这么多年以来也没有忘了初心,但是到了这个时候却也不得不放弃了么?

    不甘么?

    那是理所当然的啊,怎么可能会甘心啊。

    老魔王看着放在了旁边小桌子上的书,有些难受,这本书他并不喜欢,虽然是他亲手写的,但是他并不是太喜欢这本书。

    总觉得这个结尾写得不够完美啊,好像对不起自己啊。

    不对,与其说是对不起自己,似乎自己对于自己还真的没有那么多的愧疚。

    我对不起的是千千万万的读者啊,对不起书中的角色啊。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没想到有一天我这个杀人魔王也会有对不起他人的想法啊。

    老魔王轻轻的闭上眼睛,回想起了几百年前,他还离魔王之位远上加远的时代。

    那个时候的他当然还没有被变成熊猫,那个时候的他还是一个少年,而且是一个魔族奴隶。

    在那个大笼子里,一个和他一样是奴隶的人类作家生活在一起,每一天作家都会给他讲故事。

    一个又一个传奇的故事,是关于正义战胜邪恶的故事,是关于奋斗与努力的故事,是关于战争与和平的故事。

    现在想起来的话,那一段的时光真的是非常的快乐的啊。

    自己在他的帮助之下逃离了那里的时候,随口答应了他以后也会成为一个作家。事实上那个时候的自己并没有履行承诺,同时也没有履行承诺的心情,那个时候的大陆黑暗无比毫无秩序,能够挣扎求存的活着就已经很不容易了。

    哪里还有什么心情去写书,成为什么狗屁的作家呢?

    自己到底是什么时候开始尝试写书的,大概是自己刚刚成为魔王的二十年之后吧。

    那几年政权已经被自己牢牢地稳固了,魔族内外日渐强大,万众一心的魔族不惧怕世界上任何势力和种族的欺压。于是自己一口气成为了这个世界上最有权势的人,以及这个世界上最强大的人。

    然而这个时候空虚寂寞来袭,每一天的生活似乎都是在忙碌着。无趣的政治,魔族上下在自己的极高威名之下可谓是能够一言以决的地步。无趣的修炼,因为自己已经强到再怎么修炼也提升都不大的水准了。无趣的杀戮,自己已经杀了够多够多的生灵了,已经杀的麻木了。还有无趣的战斗,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人再是自己的对手,甚至把世界第二强到世界第十强的高手一起打包过来也不够自己打的了。

    无论什么都是这么的无趣,整个世界都变得无聊至极,自己甚至一度有过‘干脆毁灭掉整个世界吧’的念头。

    然而后来,有一次自己无意之中再一次的听到了多年以前那个人类作家所讲过的故事,忽然就想明白了什么。

    如果这个世界已经对我来说毫无趣味可言的话,那么我就换一个世界好了,我再创造一个世界即可。

    老魔王虽然武力通天,但是肯定无法做到这种只有真正的神灵才能够做得到的事情了,所以他才开始了写小说。刚开始的时候他的文笔可谓是很糟糕很糟糕,几乎是可以用不堪入目来形容了,然而在过了一段时间之后他的文笔逐渐有了起色。

    配合上他丰富的眼界与知识,他的小说是越写越好,越写越厉害,甚至在匿名发表之后还得到了人类作家圈的认同。

    《蔷薇骑士》自然不是他写的第一本小说,但绝对是他写的小说里影响力最大,写得最好,读者最多的一本。

    如果就这么草草收尾,真的是死都无法瞑目啊。

    “真的是不会甘心啊。”

    老魔王苦笑着自言自语了这句话之后,便把那本书丢进了火盆里面,和白兰雪一起看着那本书烧的干干净净。

    竟然不满意的话,还是重新写吧。

    (高中没学导数,到了大学好辛苦。)

    中括弧里的(每当我这本书写累了的时候,都会想想下本书到底写啥,说实话我已经有七八个不同类型而且不少于两万字的小说开头了,不过还是没想好写啥,我最近小说看得少,了解网文市场动向的读者请在书评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