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梦里的男人

韩佳霖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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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真的不想再听到宋灵的名字了,一听到这两个字,我就好累好累,不想思考,不想强颜欢笑,也不想伪装,不想做过多的解释。

    “好了好了,不说了!那我们聊点开心的事吧,你知道吗,这一场硬仗过后,你一定能名扬上海滩!哦,对了,不如接着你的这个名头,明天和我去片场客串一下我的新电影吧!我、秋桐、再加上你,我们的电影一定能大卖!”

    名扬上海滩?客串电影?

    “得了吧,肖大少爷,您今天已经让我名震上海滩了!你看那些狗仔把咱俩的关系写成什么样了?你还跟我走得近,不怕珍妮那个小霸王再使出什么阴招呀!”

    “珍妮不会的,她又不傻。”提到珍妮的时候,肖烨的笑容不自觉的就淡了三分,“她绝不会相信我会爱上你这种人,她这么做,只不过是想引起我的注意罢了!”

    这种安慰,还真是特别……

    什么叫绝不会爱上我这种人!我有这么low嘛?

    “但是呀,我不确保正在气头上的她,会不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情来,所以,你最近……还是住在我这里比较安全。”

    “什么?这怎么行!”他那里就只有一张床,男女授受不亲!

    “我现在空余出一个房间了,我辞退了我的女佣。你就将就将就睡她那里吧。虽然,我也觉得有点委屈我吸血鬼大人了……但是,你看在小的给你提供鲜血的份上……忍一忍吧。这段时间,你给我好好讲讲吸血鬼的故事!”

    他眨巴眨巴眼,用那种小狗一般可怜巴巴的眼神看着我,他眼睛生得本来就又大又明亮,再一卖萌,我这个正值妙龄的少女被他电的心都要化了。

    “而且,我知道你没处可去,伤口又需要包扎。”

    他的语气不带一点儿怜悯,是那种朋友之间的恰到好处的关心,语气轻巧,却莫名催泪。

    我轻轻点了点头,接受了他的好意。我现在真的无处可去,而且这个地方又人生地不熟的,更糟糕的是又莫名其妙的多了一个可怕的敌人(珍妮)。

    然而,就在我同他走进公馆的时候,我却发现,身后一道幽深的目光向我射来。

    “谁!!”

    我仓皇向后望去,可是乌黑冷清的街道上,只有几盏光线昏暗的瘦长路灯立在街边,街上并无一人。

    肖烨莫名其妙的看了我一眼,开始嘲笑我的疑神疑鬼,直到我重新对他亮出獠牙他才讪讪的停了下来。

    这男人真的是,需要强权管制!

    进屋之后,我问他要了些镊子,纱布,酒精一类的消毒工具,想要学着电视里的样子取出子弹。

    我扯开衣服,含一粒止疼片,用酒精灯炙烤了几下镊子和尖刀,一切准备就绪,可是在切实看到伤口的那一刻,我彻底傻眼了。

    弹孔出血肉模糊,糊着一堆干涸的血痂和发黄的血浆,一碰就扎心的痛。

    一咬牙,一闭眼,试着着把镊子插入伤口中夹出子弹,可是……这真的是太痛太痛了,镊子在血肉之间穿梭,猩红的血浆顺着我的手臂流了下来,染红了肖烨洁白的床单。

    我痛的满头大汗,死撑着没叫出声来,在尝试了几次后,把血淋淋的镊子放回托盘,重新包扎好伤口,粉饰太平。

    算了,明天再说吧,我实在是大大高估了我的水平,也低估了子弹没入肉体的深度。明天等着肖烨起来了,让他试试,实在不行,就拖他找个信得过的医生。

    今天太晚了,我也不好再打搅他了。

    左肩阵阵剧痛袭来,我看着染血的床单,终究是过意不去。一咬牙,把它扯下来,拖到卫生间的浴池里,防水,用肥皂,一点一点的将血迹搓洗干净。

    不知是因为是太累,还是失了血太虚弱,洗到最后,我竟倚在浴池旁边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睡梦中,左肩的伤口还是撕心裂肺的痛。我睡得一直不安稳,在半梦半醒间,我恍惚觉得,浴室的门,被人推开了。

    一阵细碎的脚步声响起,来人把我从地上抱起,我皱眉,梦呓般的呼唤:“肖烨?”

    来人没有说话,或许是他的回答,我没有听清。

    “对不起,把你的床单沾上血了,但是我已经洗干净了。”

    “没事,你真傻……我根本就不在乎。床单脏了,再买新的就是的了,你何苦把自己弄成这个样子。”

    那人的埋怨声断断续续的,有点甜,有点暖。

    我的心不由得轻松了一下,“还好……还好是你,如果是宋灵,那我就惨了。”

    “什么?宋灵在你心里就这么坏……”肖烨的声音微微一沉,有些不悦。

    “肖烨,我疼。”

    “疼?哪疼?”

    “伤口……疼得厉害……还有心……”

    “你这个蠢女人,怎么……这个时候,你的好情郎肖烨不帮你处理了?”

    他的嗔怪声,宛若冬日冰湖里荡漾的波声,凄寒而低不可闻。

    男人的怀抱冰冷,结实,让人很安心,他将我放到床上,紧接着,我的伤口猛地一扯痛,我倒吸了一口凉气,他轻柔的安抚声紧接着响起,温暖若春风,一丝一缕,融入我的梦。

    不知他用了什么方法,总之,自那一下之后,我的伤口便再也没有感觉到疼,梦更沉了,他的痕迹也随之消失。

    一切,来的那么寂静,去的也那么朦胧。

    我第二天一大早醒来的时候,恍然发现我左肩上的伤口已经愈合了,新生的皮肤泛着牛奶一般白亮的光泽,连一丝受伤的痕迹也找不到。

    身上的衣服,染着血迹,并且破烂的不成样子,那便是我昨天那段“慌乱”时光的唯一证据。

    正当我为无衣可穿的境地发窘的时候,我忽然发现我的床头,多了两套白色的洋装,叠的整整齐齐的,拿起一嗅,还有些淡淡的香气。

    我心头一暖,昨天在昏迷之际那个模糊的梦从脑海深处翻涌出来。

    别看肖烨看上去一副玩世不恭万事不放心上的混世魔王的形象,其实内心比谁都细腻。

    没想到他竟然默不作声的替我做了这么多。我想,若是这不是在幻境世界里就好了,我和他,或许会成为很好的朋友。

    思及此,我快速换好衣服,简单洗漱了一下。

    出门便见肖烨穿着粉色的衬衫,端着红酒玉立于窗前。

    他见我醒来,咧嘴一笑,溢满风情的丹凤眼,完成两弯黑亮的月牙,“你终于醒来,嗯……裙子真好看!”

    “昨天晚上的事情谢谢你。谢谢你为我做的一切!有机会我一定会报答你的。”

    “报答?”他晃晃杯中的美酒,暗红色的光晕印在他黑亮的眸子上,有一种说不出的邪魅风韵,“我听说,吸血鬼,能够帮人类实现愿望是吗?只要我肯献出我的灵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