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关中有大都

玉面小孟尝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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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舒让站在坚实肥沃的土地上,遥望远方的骄阳,只见广袤无垠的大汉疆域之上,巍峨耸立着一座壮丽动人,气象万千的金城汤池,洛阳。终于得见大汉帝国的首都,这让远道而来的少年,心中由衷的感到一丝满足。

    骄阳下的大汉都城,北临邙山,南系洛水,群山环绕,山河拱戴,空前绝后,不愧于“国中之国”的美誉,甲冠于天下。

    “江山如画,洛阳帝都名不虚传啊!”

    微微长叹一声,舒让便向着官道前方的一家茶馆走去。

    他来到这里之前,已经走了一百多里的山路,此刻终于走出深山,来到了大汉帝国最为繁华富饶的地方,心中之喜,自然是难以言表的。

    “小二,上茶!”

    进入客店,舒让顺手找了一个靠中的位子,坐了下来,对着门口的小厮,呼唤道。

    客店里的一切对于眼前的少年,都是那样的新奇。无论是古朴盎然的小阁楼,还是店外山涧的小溪潺潺,亦或者是路边行人的汉风装束,所有的一切都是舒让以前从来没有接触过的。

    当然,他也不可能接触过。

    他本来也不是这个时代的人,只是因为他在课堂上教学的时候,太过疲惫,小睡了一会儿,一觉醒来,就发现自己来到了这里,东汉末年,洛阳城外。

    坐在客店的位子上,舒让的心情是复杂的,痛并快乐着,说的就是他此时此刻的心情。

    虽然意外的回到了一千多年前的悲催时代,但是自己的身体却年轻了不少,本来二十六七的年纪了,现在居然一下子变成了一个十六七的小少年。

    舒让窃喜之余,颇为怀疑,自己是不是初中老师当久了,被那群“小混蛋”潜移默化了,心态也年轻了,才造成现在的状况。

    慵懒的趴在木桌上,舒让好整以暇的赏玩着自己身上的一切。

    一件葱绿色的长袍,是跟山里的猎户换取的,里面穿着的一套白色长衫,脚下是一对灰黑色的皮靴,简单的修饰让舒让显得颇为不凡,尽显少年人的潇洒气度。

    “虽然不知道自己怎么就来到这里,但是既然来到这里了,也就好自为之吧!”

    一杯凉茶下肚,舒让有些清秀稚嫩的嘴角微微上翘,把玩着食指上的白银色花纹指环,灿烂笑道。

    以前,他是初中的生物老师,现在,他同样可以继续以此为生啊!

    退一步,他可以进宫为皇帝看病治病,做个御医玩玩。进一步,他也可以开馆收徒,开宗立派,说不定也可以流芳百世,成为一名可以和华佗丶张仲景一样的医家前辈呢。进退之间,他总有一技立身,总不至于没饭吃。

    片刻之间,舒让便想好了自己以后的日子该如何生活了。

    “小二,结账。”

    休息了一盏茶的时间,扔下一枚铜钱,舒让便迈出客店,顺着山路,向洛阳城的方向走去。

    此处距离洛阳城看起来片刻即到,只是实际上走起来,却还有十几里的路程,这让初临贵地的舒让心中颇为不痛快。

    若是有地铁,或是公交,哪里还需要这么麻烦...

    洛阳城的确物华天宝,周围有九条河流环绕,九条山脉拱卫,有山有水,葱葱郁郁,草木茂盛。其外,又有函谷,伊阙、广成、大谷、轘辕、旋门、孟津、小平津,八部镇守,形胜于天下,不愧为大汉帝国首府。

    秦川自古帝王乡,这句话果然不是虚的。

    “可惜,沃野千里最后还是被董卓一把火烧掉了。”

    四周植被茂盛,入眼之处,青翠欲滴,让生活在二十一世纪的少年大为动心,也让他为后来发生的事情颇为感叹。

    白骨露於野,千里无鸡鸣。

    生民百遗一,念之断人肠。

    心中感叹,舒让却终于进得洛阳城中。此刻,正是华灯初上,但见宽阔的街道两边,每隔十数步便是一颗大树,浓荫夹道,清爽异常。街道之上,车马辚辚,却不见马粪牛屎。炊烟袅袅,道路上却无一摊弃灰堆积。偌大都市,弥漫出的草木清新之气,让人大感意外,惊喜。

    “想不到一千多年前的洛阳城,连一个小小的绿化问题都解决的这样好,啧啧啧。”

    靠在道路边的树木上,舒让颇为感叹的说道。

    想他生活的年代,虽然也称得上,繁荣富强,威慑一方,但是终究有一股子暴发户的气质,还有诸多的问题需要解决的呢!

    揣摩着一下兜里剩下的几枚铜钱,好像也住不起什么客栈酒店。舒让便在路边要了一壶米酒,两斤酱牛肉,一边提着,一边漫步游览起洛阳城内的夜景起来。

    夜色渐渐浓密,喝了一些米酒的舒让有一丝醉意涌上了脑门。洛阳城虽然繁华,随随便便的睡在大街上,终究是不安全的。微微揣测,舒让便来到了洛阳北部尉的官署门前,就在这里睡下了。

    据他所知,若论安全,洛阳城内,也就这里最安全了吧!有曹操任职的北部尉,可是有一尊大神罩着呢!哈,五色棒可是名震千古呢!

    时间匆匆,舒让紧闭双眼,略显青涩的脸庞,渐渐进入梦乡。

    睡到半夜,凉意袭来,让舒让几次醒来,好不困顿,这也让他暗暗下定决心,明天一定一定要找一份工作,先把房子的问题解决了,绝不能就这样流落街头。

    夜色沉沉,浓如墨水,伸手不见五指。

    黑暗之中,一只微黄枯瘦的手掌在舒让的身体上来回摸索,让昏睡中的舒让陡然惊醒。

    “干什么呢?”

    黑夜之中,少年漆黑的眸光严厉的打量着眼前的小偷。站起身体,舒让做遇敌状,双拳紧握,腰微微弯起,脚下蓄力,怒视道。

    站起来之后,舒让食指上的银白色花纹指纹,一下子变得闪亮起来,在夜色当中熠熠生辉,显得极为璀璨。

    这戒指是舒让小时候在河边玩耍时候捡到的,虽然不知道值多少钱,但是却被他引为奇遇,一直佩戴在手上,视为保护神,颇为爱护。

    “嘿嘿,臭小子,快把你手上的夜明珠交出来。”

    小偷怪诞一笑,眼神大亮道。

    “偷东西偷到我的头上,你TM真有才啊!”

    环顾四周,舒让嘴角噙着一丝苦涩,难堪的说道。

    他的处境,和这小偷差不多。除了手上捡来的戒指,他也是身无分文,若是明天找不到工作的话,只怕也要跟这小偷一般,靠偷窃为生了。

    “呀~”

    眼前四下无人,而舒让食指上的指环又似乎就是传说当中价值连城的夜明珠,小偷心中不由大为振奋,怒吼一声,挥舞着拳头,就是拳打脚踢的冲了上去,如同饿虎扑食一样。

    猝不及防,一只拳头打落在舒让的头上,让舒让顿时有些受不了。他除了每个月去一次健身房之外,基本上就没有离开过自己的办公室,很少锻炼,现在身体又变小了近十岁,他哪里受得了这个暴击。

    眼冒金星之际,舒让只见得黑暗之中,一队带着火把的黑骑士兵映入眼帘,让他大感意外。

    为首的骑士,五短三粗,相貌丑陋,手持长剑,威风凛凛,不畏自怒,这让被揍的舒让联想起了印象当中的魏武大帝,曹操。

    在他的记忆当中,未来的枭雄曹操,相貌丑陋,但是气概不凡,官至校尉,又出现在北部尉官署的门外,不是曹操,曹孟德,又是何人?

    “孟德兄救我,孟德兄救我!”

    被打的眼冒金星,好不凄惨,舒让拼尽了全力,大声的呐喊起来,仿佛抓住了最后一丝救命稻草一般。

    如果真是曹操的话,那也是极好的。曹孟德虽然不能和及时雨宋公明相比,但也算的一方豪杰,救苦救难了。在他的地盘上,发生这样恃强凌弱的案子,他总不会装作没看见吧。

    “臭小子,别吵吵!”

    见有人骑马而来,小偷的心中有了一丝胆怯,怕怕的说道。

    偷窃是见不得光的,当今天下,治国虽为儒家,治民却是法家,再加上当今的皇帝陛下极为喜爱钱财货物,他这样的人,是要治大罪,罚大钱的...

    “孟德兄救我,孟德兄救我啊!”

    见求救有效,舒让胆气为之一壮,更是高声呼喊起来。语气当中,极为亲昵,放佛他和曹操是多年不见的好友,多年失散的兄弟一般。

    缓缓而来的黑骑士微微惊讶,坐骑踏着沉重的步伐,居高临下,气度森严的望向舒让两人。

    “温侯!这里果然藏有曹贼余党。”

    微微沉默,为首的黑骑士惊喜的回首,对着身后的一队士兵说道。

    “哒,哒,哒。”

    声音落下,舒让的心中就升起了一种不好的预感。接着,只听一阵狂风暴雨般的马蹄声落下,便见的一道火红色的飞影极速而来。只见他顶束发金冠,披百花战袍,穿唐猊铠甲,系狮蛮宝带,使方天画戟,胯下是撕风赤兔马,威风凛凛,气度森严,貌若天神,不可一世。

    “义父有令,逆贼曹操,胆敢行刺相国,大逆不道。凡与曹贼一党有旧者,株连九族,万杀无赦。”

    凶狠仿佛是从幽冥中走出来的幽灵一般,来人的声音让人不寒而栗,竟吓得舒让两人一下子呆立当场,心神巨颤。

    “温侯饶命!温侯饶命!我只是想要偷一点东西啊!”

    小偷吱呀一声,醒悟过来,急忙跪地求饶,涕泗横流,五体投地,悔恨千万,痛恨万分。

    人中吕布,马中赤兔,吕布温侯之名,对于洛阳城内的平民们来说实在是太过恐怖了。

    “哼。”

    飞跃而来,吕布不屑的冷笑,戟起,头断,马蹄香,血洒长空。一条人命,魂归黄泉,呜呼去也。

    “你就是曹贼余党?呵呵。”

    回眸冷笑,方天画戟上的鲜血尤为冷却,锋利的寒芒紧紧的逼近着少年的额头,吕布微微一笑,如神入佛,冷漠而低沉的沙哑声音传入耳中。

    生死存亡,就在这咫尺之间,舒让的心思一下子提到了嗓子眼上。

    我猜中了开始,却猜错了结局...

    危急时刻,舒让很是欲哭无泪。

    “曹操,有一句mmp不知道当讲不当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