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盛翔:我给他这一个机会,否则别怪我不客气了

冷茯苓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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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盛翔,上个月二十号刚过完我的二十七岁生日,从我记事开始,我就发现我其实就是一个不幸的存在。

    记忆里,我爸是个又瘦又高又佝偻着背的男人,他爱喝酒爱赌博,还没有工作,其实他最大的爱好不是喝酒和赌博,而是回家问我妈要钱,要到的钱太少或者要不到钱,他就会毫不留情的抽掉腰上的皮带使劲的抽我妈。

    记忆里,我好像就没见过我妈是完好的样子,不管是脸上还是胳膊上腿上,只要是露出来的地方,永远都是青一块紫一块,可想那些被衣服遮挡的地方又是什么样。

    我不明白为什么那样一个佝偻着背的男人,居然会有那样大的力气和精力,总是有使不完的力气去抽我妈。

    我问过我妈,为什么不带着我走,我妈总是哭着对我使劲摇头,却不肯说出原因,一直到现在我都还不知道为什么她宁愿被我爸打死,也不愿偷偷的离开他。

    小时候的记忆是灰色的,我见过最多的是,除了我爸拿他的裤腰带使劲的抽我妈外,就是我妈拉着我抱着她的盗版录音带被一群人穿着制服的人满大街追赶时的狼狈样,尽管这样,可她却从来没有松开我的手过。

    以前我总是以为,日子再难过,只有还有妈妈在,我就还有一片天,直到我六岁那年,我妈倒在了一片血泊中,再也没有醒来为止。

    我妈这一走,我灰色的世界从此变成了黑色,每次到了夜晚,我总有种想下去找妈妈的冲动!

    直到我在孤儿院遇到她,俞美仁,那年我六岁,她八岁。

    还记得那天下着雨,院长说有人来看我们,让我们一起去大厅列队欢迎,那时候的我才刚到孤儿院没多久,心情还处在极度的悲伤中,对院长说的这些,我从来都不感兴趣。

    我没有像大家那样兴高采烈的奔去大厅,而是一个人躲在屋外的窗台下,仰头看着外面淅淅沥沥的小雨,尽情的享受那份永远都不掉的伤痛。

    突然我被一个穿着粉色公主裙的小女孩使劲的推了下,肥嘟嘟的她,瞪着她的大眼睛,眨巴眨巴的问我为什么不进去拿礼物,我因为被她猛的一推,心里很不满,直接扭头走人。

    结果小丫头不放弃,直接抓住了我的手,塞了几颗糖到我手心里,说这个是给你的,还跟我说这是她偷偷留下最好的糖果,本来要留给自己吃的,说看到我好像很不开心,所以为了让我开心,就把她最喜欢的东西送给了我,并且希望我因此高兴起来,不要再不开心。

    当时觉得这个生活在天堂里的小屁孩真是爱管闲事,看着真让人讨厌,我将手里的糖直接扔到地上,并且警告她离我远点。

    我以为她会被我吓哭,没想到她倒好,直接将地上的糖捡起来,剥开一个塞进自己的嘴巴里,然后跟我说,这糖没毒,不信我吃给你看。

    我看着她幼稚的行为,觉得无趣极了,扭头就走,结果她倒好,直接剥了一颗糖强行塞进我的嘴巴里,说这糖真的很好吃的,不信你吃吃看。

    我很想发作,但是当我看到她炯炯有神的大眼睛时,我却发作不出来,因为我好像从她眼睛里看到了我所渴望的东西。

    具体是什么,那时候我还不知道,后来我才明白,那是一种能照亮黑暗的阳光。

    那种天真无邪,不参杂任何杂质的纯洁让我陶醉无法自拔。

    后来每次再见到她,我总是想离她远点,因为我总觉得我跟她不一样,我怕自己的黑暗把她给污染了。所以每回她来的时候,我都是尽可能的躲着她,可她倒好,每回来的时候,都像是个跟屁虫似的跟着我。

    当时我特别想不通,那么多男孩子,她为什么偏偏就喜欢跟着我。

    直到后来,她跟着他爸妈来孤儿院带我们这些孩子做烧烤,我闻着他们烤好的肉,却一点胃口都没有,因为以前跟我妈在一起的时候,我妈总是想方设法的为我变出些肉类,可每回她都是只看着我吃,自己从来不吃,所以当我在看到这些肉类时,我感觉自己的黑暗又将自己给包围了。

    正当我想逃离这时,我又被这个叫美仁,却长得也很美的小丫头给缠住了,她拉着我的手非叫我吃,我不愿意,她又开始了她的霸道,为了不让她得逞,我一挥手,结果那一片刚烤好的肉串直接贴在了她白嫩嫩的脖子上。

    因为这个,她的脖子上便从此留了个疤。

    那时候没人训我,可能是顾着我比较孤僻的性格的原因,但是我自己知道,我犯了错,可是我低不下来头跟她道歉。

    可能是真的很痛,她一直在哭一直在哭,我实在看不下去,走过去拉住她的小手,跟她讲你别哭了,我会对你负责的。

    也就是因为这个承诺,我一直在坚持,坚持好好的好下去!

    只是命运弄人,后来我不得不跟着养父母离开孤儿院,去了美国。

    在美国的那些年,我听了养父母的话,不断的提升自己,完善自己,后来进了家族企业,我跟妈说我想回国,去找属于我的小太阳。

    可妈却告诉我,只要你有能力将竺家的产业发展到国内,我就让你回去。

    为了能不断壮大在美国竺家的产业,能早点回去与她见面,我没日没夜的拼搏着,白甄说我特没趣,就是个没有血又没有肉的工作狂,我对此嗤之以鼻,也不削解释。

    因为她不知道我到底有多么的想早点回到中国,去寻找她的踪迹,我怕我回去晚了,她就是别人的了。

    可是不管我怎么努力,最后还是晚了一步,等到我好不容易回到中国找到她家后,还是被告知她已经结婚,甚至还有了一个一岁大的女儿。

    关键是她还是远嫁!

    突然很想看看她看上的男人到底有几分能耐,是不是比我还优秀,于是然做了连我自己出乎意料的事情。

    我从他爸妈那得知她结婚后生活和上班的地方,通过关系进入与她所在项目的监理单位,成为她的直接合作人。

    还记得第一次在n市见到她时我心跳猛然加快的样子,那天她穿的并不美丽,一条灰色的紧身铅笔裤,一件白色的长袖t血,一条马尾,一双刷的很白的高帮帆布鞋,配上她这张圆嘟嘟就跟没张开的脸,乍一眼看上去,还以为是哪个刚毕业的小姑娘呢!

    根本看不出她已经是一个孩子他妈妈的人!

    平时看惯了满脸挂着一层又一层的胭脂水粉,突然见到她这没有任何点缀的圆脸,还有她这一身轻快的妆扮,说实话,我心动了。

    本来想整整她的,却没想到她那样大方的拍着我的肩膀,还跟我套近乎,心里便有了主意,这套近乎的手段,我可是比谁都玩的漂亮。

    我闻着她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的清香,像是香水可又不像,我故意站一起来,靠近她倾身闻了下,才发现,原来是宝宝花露水的味道。

    我没记错的话,应该是汉草型的六神花露水!

    因为竺盛雪那个丫头用的也是这个东西,她说这东西不仅驱蚊还不伤皮肤,更重要的是还有股清香!

    看来是真的,这不知道到的人还真以为是喷了香水呢!

    我虽然知道是花露水的味道,但是我嘴巴却还是故意的说:还好啊,没闻到臭味,倒是有股清香,你用的什么香水?

    当我看到她有了点点的羞涩时,我心里居然有种说不出来的愉悦,甚至更加想跟她都弄下去,于是我有事没事就爱跟她闹腾,因为我发现这真的是一种乐趣,一种我活了这么多年都不曾尝试过得乐趣。

    为了这份难得的乐趣,我愿意放下豪宅不住,跑来这又偏条件又差又没有网络的项目部里住着,我还愿意放弃千万豪车不开,跑来跟她一起挤公交,我还愿意放弃高档的酒店里价格不菲的牛排红酒,跑来跟她挤在路边的大排档吃路边摊。

    总之,只要能离她近一点,我就觉得无比的莫名的开心,还有舒畅,这些感觉是我在美国的这些年所体验不到的。

    跟她相处的时间越久,我就发现自己越无法自拔,我开始有点后怕,我怕自己总有一天会控制不住自己,做出什么令她讨厌的事情来。

    甚至忘记了我来这里的最初的目的,于是那天我让白甄调查了她的老公,王明的详细资料。

    让我没先到的是,这个家庭背景极度贫乏的男人,不仅工作一般,连人品都渣到了极点,一个月不到五千块的工资,居然还在外面养了个三。

    关键是他弄大了人家肚子还不想负责任,不负责任就算了,连给人家打胎的钱都没得!

    说实话,当我看到这样一个男人站在她的身边时,我愤怒了,但是我忍了下来,我想也许我可以帮帮她,只要这个男人对她还有爱,于是我让财务部给他提升了职务,给他涨了工资,让他有钱财去解决掉外面的女人,然后再给她一个温暖的家。

    我告诉自己,我只给他这一个机会,如果他不珍惜,那么就别怪我不客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