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章城主与人马

湖喵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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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度德城隶属罗菲帝国,可现在,国王就像不存在一样。各城的贵族们抱成小团体,把国王的敕令拿来垫桌脚,每个城和每个城的律法都不一样——只有在袭爵的时候,他们才会突然想起,城主之上可还有位手握权杖的国王呢——但那也不过是道为了面子而必须增加的手续而已。

    就算是这样的罗菲帝国,与周边比起来也还算好了——至少人家还有个像样的国王。罗菲帝国的周围有许多自立的小国家,说是国家,其实和村子差不多大,整个“王军”也就配备了几把菜刀,几根烧火棍,就算是这样,人们也打得不可开交。

    在这样的环境下依然繁荣安定的度德城,除了靠那些法师骑士世家支撑之外,也离不开一位强悍的城主。

    城主的名字是谢塞,没有姓,因为他是平民出身,虽然早就加封伯爵,但却因为“想个姓太麻烦了,以后我儿子可以用我的名字当姓嘛”这样的理由拒绝了国王的赐姓(国王:是我来想又不是你来想你急个什么啊)。谢塞是位非常出色的骑士,早就达到了圣骑士的水准,然而,又因为“出去一次好麻烦”这样的原因拒绝了封典(*师和圣骑士是要通过高级神殿的承认才算数的)。

    现在,这位城主正斜躺在藤椅上,他半长的棕色头发散在身后,古铜色的肌肤配上凶狠的面相,还有那双浅色的眼睛,以及把衣服都撑起来的肌肉,使他即使是如此随意地躺着也压迫感十足。

    然而,无论是站在他身边的忠心的银发管家,还是他对面的客人,都显得无比淡定。

    “没想到我们三个还能重聚一堂……”谢塞眯起眼睛,“赫利斯,你还是那么俊……真想再一次骑在你背上啊……”

    名叫赫利斯的人马抽了抽眼角。他也是全身棕色,长长的头发连着背上的鬃毛,漂亮又强健的尾巴时不时甩动着。即使到了人类的地盘,他也还是遵照人马的习俗没有穿衣服,一路上已经被好奇的人们打量得有些烦躁了。

    “我那时年纪小,才会被你骑到背上。”人马悠悠地说,“把你的精力留给尼安里德吧,他一定会很乐意的。”

    尼安里德是谢塞的管家,也是幼时的玩伴。

    “我自然很乐意为谢塞分忧,可是赫利斯,今天请求会面的不正是你吗?”

    “说得好,尼安!赫利斯,往常人马可不会要求参加人类的丰收庆,更不会派出代表来和哪里的城主会谈——说吧,你们想干什么?我可不会看在你的面子上就随随便便什么都答应的。”

    “哼,”赫利斯说,“说大事是大事,说不是,也可以算不是,毕竟目前和你们还没有多大关系……尼安里德,你记得现在是什么时候吗?”

    “水元历931年,赫利斯,人马族历法混乱了?”

    “我只是提醒一下……‘那个’快到了——上一次是火零历978年,对吧?”

    “……”

    “作为童年的好友,我可以友情多提供点情报——人鱼的‘千年王’,已经诞生了。”

    “所以呢?人鱼有了千年王,人类也同上一次一样,几乎全大陆都陷入战乱……所以,人马一族,干了什么?”

    “你不必如此紧张,谢塞,我们来参加丰收庆也好,和你会谈也好,都只是为了表示和平——这种时刻,特别需要同盟不是吗?”

    “我们?你不是单匹马来的?”

    “是的,我们。”赫利斯拍了拍手,一团黑气便从他身旁涌现,最后凝成实质,显出了一只人狼的样子。

    那人狼的狼身比一般的狼已经大了不少,可就算是这样的比例,配上的人身也比正常的人类少年小些。他全身黑色,短发中露出一对狼耳,锋利的犬牙从唇中现出点尖儿,一对幽蓝色的眼睛在背光时整个闪着绿光。他那张少年脸倒是非常精致,只是配上他全身的死气和血气,反而显得诡异凶残了。

    “赫利斯,你居然现在才把我叫出来,”人狼后腿一蹬,努力把前爪搭上高大人马的背,“我可是吃了好久的醋呢,原来这美味的背上还被别人骑过……”

    赫利斯抖了抖身子,人狼便被甩了下去:“这是芬里厄,如你们所见,他是只人狼。”

    “你在开玩笑吗,赫利斯!这是亡灵魔法!人狼是早就灭绝的半人种,你们人马居然……”管家激动地拦在谢塞面前,完全忘了他的主人才是更强大的那个。

    “全身死气又不一定是亡灵,”芬里厄嘻嘻地笑着,“虽然是早该死了,哈哈哈哈哈——真要说的话,是英灵才对吧!”

    “够了,芬里厄,你又没死。”赫利斯叹了口气,“因为你们以后恐怕还会见到许多,我就提前告知了——我们人马族已经唤醒了沉睡的狮人和人狼,他们都是大炼金时代最强壮的勇士,自愿被封印起来,用死气固化自己的身体,成为半人种的保护神的——他们没有死,这不是亡灵魔法。”

    “这就是……人马族应对‘那个’的方法?”谢塞站了起来。

    “算是吧。也是因为最近人类对半人种的捕猎实在太过分了。你也知道,这种时候法令就是一纸空文——度德城已经算好的了,我一路进来,还看到三个卖兔人的呢。”

    “可是到现在为止,你都只是在为我们提供情报。”谢塞缓缓地向前踏了一步,“你真正想说的呢?”

    “嘛,这不是很明显吗~”芬里厄开心地笑了起来,“我们人狼,还有那些狮人可不是温和的食草动物哟~我们是要吃肉的啊~可是人马怎么舍得把半人种哪怕是兔人送给我们吃呢?所以我们商量了一下,反正大陆上有这么多人类,吃人类也是一样的嘛~虽然不知道有没有兔人好吃~”

    “你想在丰收庆上把这种东西放进来吃人?!”谢塞拔出剑指向赫利斯和芬里厄,“我不会同意!”

    赫利斯耸耸肩:“我说了,参加丰收庆是为了和平,谢塞,外面有大量的流民,我为什么要让这些家伙在度德城里觅食?我可以向你们保证,他们是受人马约束的,绝对不会出现你们想象中的状况——虽然这些家伙也想参加丰收庆,不过只会以气的形态看看而已,就当是满足他们的好奇心——他们只会在度德城外猎食,我特意来打招呼也只是希望你不要随便爱心泛滥去与他们交手——我已经讲得够清楚了,假如你多读过一些魔法书,就会知道他们是杀不死的……”

    “如果你不告诉我,也许我还无法阻止,”谢塞皱了皱眉——不过要是这种生物大批量地涌入,就凭这死气量,想不被神官发现太困难了,“可你都说了,你觉得我会无动于衷吗?我不会允许这种生物进度德城,你最好尽快把你的芬里厄带出去——至于他们在度德城外干什么,我不会主动管,可是发生到了我眼皮底下,我就绝不会姑息。……赫利斯,多年没见,没想到你变得这么……”

    “居然能这么理所当然地说出以人类为食的想法,有想过身为人类的我们的心情吗?”尼安里德出声道。

    “真是高尚的同胞爱啊,”赫利斯冷笑了一声,“谢塞,你当上城主也够久了,有很多事你有能力改变,可是人马的尾巴依然被当作刑鞭的材料,人马鬃毛做的挂饰卖得也不错,鹿人和羊人的角是个魔法学徒手里就有一份,还有那些贵妇的围巾,明明被抓住就会死还是不停地被当作宠物的兔人——谢塞,这些也都发生在你眼皮底下。”

    “这不是你能让人狼随意猎食人类的理由,”尼安里德瞪视着赫利斯,“你觉得只吃度德城外的人就是发善心了?对我们说一声‘不会吃你们的,不要插手,看着同胞被吃就可以了’我们就该放任你们了?再说,如果你赫利斯的保证我还可以相信,那么他——”尼安里德指向芬里厄,“他的保证,我绝对绝对不会相信!谢塞不知道,你以为我也不知道吗?他是‘吞天’之芬里厄吧?只要他愿意,吞下整个度德城也不在话下!这样的存在……”

    “哈哈哈哈哈哈哈!!!赫利斯!你的小伙伴很有意思嘛!”芬里厄兴奋地跳了起来,他可爱地眨眨眼睛,可神情却变得无比危险,令谢塞都感到一丝恐惧,“现在还能认识我的小鬼不多了呢……呐呐赫利斯,我可以吃掉他的一部分吗?不全部吃,就咬一块肉……一点耳朵加一只手好不好?”

    “不行。”赫利斯无情地用前蹄踹了一下他的头,“真的很饿的话,你可以咬一下我的尾巴。”

    “你的尾巴上都是毛。毛下面就是骨头,根本没肉。”芬里厄摆出了一张嫌弃脸。

    “总之,我的通知就这些了。”赫利斯转向谢塞,“你尽可以告诉你的民众,也可以提前和神官打招呼,可是明天,人狼和狮人还是会进度德城。他们最初的目的只是玩,要是把他们惹到吃人,那我可不负这个责任。如果合作愉快,我们不介意多一个城当盟友,如果不,人马族也不缺一个度德城。”

    “这意思,是不听你们的就当食物吗?”

    “我可没这么说。”赫利斯向谢塞鞠了一躬。他打了个响指,芬里厄便消失了。接着,人马也离开了城主的房间。

    “谢塞……”尼安里德有些担忧地看向正闭着眼睛的男人。

    “管他狮人还是人狼,”谢塞将手中的剑狠狠插到面前的桌子中,“我就不信,没有制得住他们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