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任务

尖叫酒杯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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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天晚上,一群鸽子冲天而起,分成八个方向消失在天际。

    三天之后,八大商号名下超过三千家银号同时宣布开通黄金与钞票兑换业务。

    随后一个月,只要有银行所在的繁华街道,就出现了钞票消费。

    百姓们带着试探与好奇,用着花花绿绿的纸片子买到了东西。商家们带着忐忑和不安收下纸片卖出货。

    甚至连青楼和赌场,也不少见挥舞着钞票,叫嚣着撒钱的人。

    好似一夜之间,钞票成了一种等同于金子的物品。

    与此同时,程明的院子里陆陆续续出现了不少人。

    这些人很奇怪,他们似乎特立独行,又连演连成一体。有的脸上带着古怪的面具,有的身上穿着特意的衣袍,还有的连头到脚包得严严实实,一丝皮肉都不露出来。

    他们只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每个人身上都带着一款手机。

    所以他们有一个同样的名字,天宫!

    程明玩闹班创建的组织,虽然不过一年多时间,但有着无穷无尽的金钱为催化剂,有着金钱帮强大的情报系统为后盾。这颗幼苗已然成长为一棵大树。

    虽然无法与金钱帮这棵庞然大物相比,可天宫也有它自己的特色。

    程明以公会的形式来运营天宫。

    他在每个人的手机上,都装载了一个类似于微博的简易软件,所有人都可以在上面发任务,获得积分。

    而积分可以直接与黄金挂钩。

    同样的也可以跟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挂钩。

    起先大部分任务都是由程明来发布,以短暂的小视频作为验证手段,然后发放奖励积分。

    获得了积分的人,可以直接点击程序消耗积分来换取东西。

    确定了之后,所需要的东西会在半个月之内送达,或者自行上门提取。

    如今设定的自动程序,程明得以从手机上解放。除非要发布自己所需要的任务,他基本上没有怎么关注过天宫的运行。

    成员发展新成员会得到一定的积分奖励,所以扩张从来不需要程明操心。

    新的成员加入后,将会随机匹配一个成员前去考验。如果符合标准,则发送手机正式成员,可以接取任务。

    如果不合格,新成员将被清退,老成员的奖励积分会根据不合格程度,扣除一定的比例。如果差得太离谱了,还会倒扣积分。

    所以老成员既热衷于发展新成员,又有谨慎挑选的意识。

    因此天宫虽然人员杂乱,却少有滥竽充数者。

    任务会因难度评估分为三个等级,以星级标注。每完成十个同级别任务,才可以接取多一颗星的任务。完成十次三颗星的任务,即可获得称号。

    这方面的工作,大部分是宋金刚在做。他现在人多势众,手底下不少好手。无所事事的时候,也很乐意赚些外快。

    几何式爆炸是恐怖的,如今天宫的成员已经超过了两千人,有称号的也超过了一百多人。

    这些人或有独行高手,或有团队合力,总之都不可小觑。

    如今这么多有称号的天宫众出现在这里,是因程明在半个月前发布了一个特殊任务。

    海量积分以及一次顶十次的升级条件,吸引了大批好手。

    任务很简单--夺取怜花宝鉴。

    程明给了他们三个主要目标,林诗音、龙小云、孙驼子。

    程明瞟了一眼系统,任务进度已经推进到了90%。

    这说明民间对钞票的认可概率达到了一定程度,如今的提升速度,最多再有半个月,任务就可以完成。

    无论成功与否,最后程明都要试一试。

    一个盘着白发的侏儒突然出现在大院门口,脸上带着一个老头的面具,手中拄着龙头拐杖,显得和蔼可亲。

    他扫了一眼,院子里的众人,目光注视着程明,说道:“金钱帮的人撤了!时辰已至!”

    这是土地,专门打听消息的。

    他似乎只有一个人,有好似分身无术,常常能在不同的地方同时见到他。程明猜测这是一个队伍,略有兴趣,却不怎么关注。但不可否认,他的情报非常准确。

    “李寻欢到哪里了?”

    土地回头,自他身后竟然又冒出来一个一模一样的侏儒,他说道:

    “上官金虹给他写了信,孙白发和孙小红给他指了阿飞的住处,郭嵩阳死了,蓝蝎子找上了门。”

    他说的很乱,程明却听懂了,李寻欢麻烦缠身,难以脱身。

    这就好。

    不管怎么说,程明还是不想与李寻欢敌对。

    或许是少年情怀,又或许是对他专情又悲惨的命运有些感触。

    程明抬头看着满天的星星,缓缓戴上了一个喜庆的面具。

    财神!

    他缓缓举起手,院子中的人慢慢聚集,一张张面具戴到脸上,各路神仙都出现在眼前。

    “出发!”

    一声轻喝,院中人影闪动,所有的人都消失不见。

    只剩下程明手中拎着巨大烟斗,一步步走出院门,缓缓消失在夜色中。

    兴云庄大院,漆黑一片,安静的像一片死地。

    后面小楼有微弱的灯光,那是整个大院唯一的一处光亮,住着一个恶人和一个可怜人。

    孙驼子倚在门框上,沉重的门板在他手中好似一根稻草。

    鸡毛小店足足闹了半个月有余,金钱帮在这里杀了一批又一批的人,地面上的血迹染了一层又一层,可还是有不怕死的江湖人,飞蛾扑火一般的冲上来。

    还有一年,他心里默默计算着。

    再有一年的时间,就可以回家做回自己。他再一次发誓以后不再欠人情,上一个人情让他忍受了十五年的孤独。他宁可死也不想再品味一遍。

    他想起了弟弟,哥哥和嫂子,还有小侄女的俏模样,死寂的心有些躁动。

    快了,马上就能回去了。

    忽然,他的眼神射出一道锐利的光芒,回身一甩,手中的破烂抹布如炮弹一般砸了出去。

    远远传来一声惨叫,紧接着是骨骼碎裂的声音。

    孙驼子幽幽叹气:“为什么总是学不乖呢”

    他身后蜡烛上的火苗轻晃,眼前突兀的出现了一道又一道的人影,密密麻麻,将整个小店包围。

    街道安静极了,没有人说话,只有火苗的猎猎风声。

    孙驼子缓缓抬起手,干枯手掌如同钢筋铁铸的鹰爪一般。

    又,要染血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