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2章:一生的爱

默雨兮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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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三岁的时候,他便离开了,我刚刚懂事,还不知道生老病死的忧伤,但却清楚地记得母亲一直抱着我,眉头挂满了愁绪。我想,一个十八九岁的女人是不会对七十好几的老头子产生所谓的爱情的,她担心的,该是自己和我的前程。

    果然,在父亲死后,我们的生活一落千丈。母亲成了这里最不受待见的人,她变得小心翼翼,连我也跟着极度小心。在我的记忆里,母亲对我的全部教育就是隐忍,她以为忍了就能活下去。

    所以,从父亲离开后,我便不断地被人欺负。我反抗过,那些父亲的孙子跟我差不多大,他们把我当大马骑,用鞭子抽我,我抽了回去。然而,结果总会是母亲受到重罚。

    在外风光亮丽的母亲,在家里连佣人都不服。我终于学会了隐忍,但这种隐忍跟母亲不同,我忍着等自己长大再报仇。

    上天,连长大的机会都不给我。

    接下来,我经达了母亲被强J,我们被赶出代家的事情。为了不让母亲的丑事影响到他们,代家人把我们送去了美国。离开的时候,我已经十岁了,懂得了很多人事道理,我和母亲都很开心,以为终于离开了牢笼,可以开始新生活了。

    然而,这只不过是痛苦的开端。

    母亲到美国后没多久就离奇死了,结果是自杀。我知道,母亲是不会自杀的,如果要寻短见,她早在被轮J时就死了。而且她说过,我是她的希望,她一定要陪着我长大。

    她死后,连同身上的钱都不知所踪。

    没有人管我,我成了孤儿,流离在美国那些黑暗的街头,等待着随时的伤害,甚至死亡。一群流氓到来,对我拳打脚踢,异常凶猛而且没有理由。

    许多年后,当我有能力时,才一点点查清楚,这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哥哥,代宁峰所为,当然,还有他的儿子代名权也是帮凶。

    我的哥哥代宁峰足足比我大了五十岁,他的儿子也比我大了好几轮,足够做我的父亲。他们怕我瓜分财产,所以派人轮了我的母亲,把我们赶得远远的后又趁机弄死了她,他们原本是想连我也打死的。

    不过,命运捉弄人,我终究没有死。

    我想复仇。

    在无数个夜里,我拧着拳头发誓,要把代家人加在我和母亲身上的痛苦加倍奉还。我跟着救我的干爹学习经商,比他还要狠辣无情,而加上我有极为精明的大脑,所以很取得了成绩,成了那一块的新秀,并且为干爹去掉了许多的对手。

    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收获了爱情——苏沫。

    对于苏沫,无所谓爱与不爱。因为相同的命运,又因为她救过我,所以娶她变成了理所当然的事情。在这之前,我从来不相信爱情,也不想谈恋爱。我的世界里只有工作和……复仇。

    二十多岁的年纪,我终于回到了祖国,终于有足够的能力施行自己的复仇大计。趁着世代集团发生财务危机,我回到了代家。对于我的回归,代宁峰和代名权是又喜又忧,喜的是,有人帮他们了,忧的是,他们怕我报复。

    但我表现得对于他们所做的事毫不知情,他们终于放下了戒心,接受了我。而在这个时候,有人却向我表白了。

    我长得不错,外人常用英俊、俊美等词来形容我,走过街头,女孩们会百分之百为我回头。所以,向我表白的人也不会少。

    但,那种表白的方式却是我从来没有经历过的,简直可以称之为奇葩。

    这是我和余冉的初识。

    那天车子开进小区时,蒋正国噗嗤一声笑出来,惊扰了正在工作的我。抬头时,我看到一个扎着马尾,穿着普通T恤和牛仔裤的女孩子胸前挂了一块大牌子带着几分狼狈站在小区门口。

    胸前的牌子上写着:代宁泽,我爱你。

    “你行情不错啊,都有人追到这里来了。不过,这是哪国的求爱的方式啊,太奇葩了吧。”蒋正国在我面前一直恭恭敬敬的,在那一刻竟也开起玩笑来。

    我只淡淡看了一眼,不置可否,连那女孩的脸都未曾正眼去瞧。跟我打交道的生意动辙千万,在我看来,她这种求爱方式简直幼稚,幼稚到无可救药。

    所以,这件事并未在我心里留下任何痕迹。

    余冉在小区里连站了三天,成了小区里最大的笑话。如果不是蒋正国告诉我,代娇娇的男友跟这个女人认识,甚至来找过她,我依然不会关注她。

    代娇娇,我侄子代名权的女儿,独生女。辈份太高,就是麻烦,连侄孙女都跟我差不了几岁。这个代娇娇也曾在我身上骑过大马,娇纵得厉害,我对她并没有好感。当然,像那种娇娇千金也不会对我勾成威胁,所以我从来不理会她。

    出于对代娇娇的忽视,我依然没有对余冉产生多大的印象。只是让蒋正国去查了一下她的情况。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个傻女人为了代娇娇的男朋友抛弃自己的父母,连学都不上,在人家家里一呆就是五年。供男友上了五年学也就算了,还在人家家里做了五年的免费保姆。

    对于这个女人,我只有一个评价——蠢。

    请原谅我的肤浅,一个不懂爱的人是不会理解一个专情的人做出来的这些事的。

    之后,我源源不断地从蒋正国那里知道关于她的事情。被男友抛弃,被男友的母亲嫌弃,被前男友的现任女友欺负。哦,对了,她还把自己留着准备和准男友结婚的钱给了侦探公司,让人查代家的人脉,最终查到了我。

    我不知道她为什么偏偏选中我。代名权好色,在他那里更好下手。

    三天后,她消失了,我以为终于消停了。却没想到,她突然之间变成了清洁工,出现在我住的屋子的楼道里。她每天做的事情就是等我出门,然后向我告白,而后等我进门,继续向我告白。

    她有一对澄明的眼睛,告白时微微眨动。我见过的人很多,也会点心理学,这种闪烁不定的眼神告诉我,她心里有鬼,并不是真的想要跟我谈恋爱。

    这个女人想干什么?

    我决定利用这个女人是一次偶然。

    那天,我像往常一样回归代家。代宁峰和代名权依然披着友好的面具对我客客气气,热情得不行,代娇娇依然对我冷眼相待,没把我看在眼里,而跟她在一起的那个男人,带着几份拘谨落在代娇娇的身后,对我还算客气。

    因为一点点小事,代娇娇愤怒不已,那个叫方子俊的男人不失所措,而代名权更是急着过来哄他的宝贝女儿。而后我听说,代娇娇患了狂燥症,这样的人最容易激怒。

    虽然代家出现在问题,但根基深厚,并不是那么好对付的,但如果利用代娇娇的病……

    我已经有了一个很好的计策。

    而我更知道,如果把余冉这个方子俊的旧情人带回来,代娇娇一定会恶到死,狂燥不止的。我要利用她的狂燥牵扯代名权,最终把这个家里的所有人都毁掉。

    于是,我终于决定给余冉一个机会。

    恰逢蒋正国找不到女伴。

    那并不是个非女伴不可的场合,但我还是让蒋正国当着她的面打了电话。余冉果然中招。我故作嫌弃,她闪着晶亮的眼睛向我介绍自己:“我的个头不矮,一米六八,上大学的时候学过模特,知道怎么走路优雅好看。别看我现在灰头土脸的,一画妆保准没错。”

    多么上不了台面的自我介绍!这个女孩实在是普通得让人没得挑。坦白说,跟我接触的女孩之中,她是条件最差的,没有之一。

    她的特长是会喝酒。这是我听过的最奇特的特长,我的第一反应是,无论多想激怒代娇娇,我都要把PASS掉!

    但她的眼睛却晶亮得让人心动,她的眼里染满了倔强。鬼使神差地,我带去了会所。

    她并不会喝酒,才一杯脸就红了,指头抖个不停。我却并没有叫停,想看看她到底能把自己喝成什么样子。她也不求人,一杯接一杯地喝,生怕喝慢了会被我赶走似的。我看到她几乎用命在赌,赌我让她做我的女朋友。

    对,她做我女伴陪酒的条件只有一个,做我女朋友。

    在阴诲不明的灯光下,看着她,我仿佛看到了当年的自己。我也曾那样地努力,想要赌赢。不知道为什么,我竟莫名心悸了。

    但我并不会因为这个原因就接受这个女孩子。因为在我心里,她还贴着蠢女人的标签。我需要人激怒代娇娇,但并不是蠢女人,在没有十足的把握之前,我不会轻易下决心。

    所以,那天我只给了她钱。

    我能看到她接到钱时的那份失落,但我不是圣人,不可能让每个人都满意。

    后来,我还是决定一试,想知道她在代娇娇那里到底能起到怎样爆发性的作用。所以,我让蒋正国去找她。蒋正国后来抱回一个醉熏熏的女人回来,她就在我们家斜对面的楼顶上抽烟。

    蒋正国说,她喝得差点从楼上跌下去。

    于是,我借故表示,同意她做我的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