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章 手艺

五铢钱 / 著投票加入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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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珠、匕首、飞镖、铁盒子、袈裟、辣椒面、盐巴…都是些什么玩意。”一刀疤脸的青巾汉子,一边骂一边搜身,两只手麻利的连李渔藏在腋窝下的金珠子都摸出来“咦?竟然还有几十辆银子,啧啧!还有几颗金珠子…看不出来,这小和尚是有些油水。”

    “这是什么?…呸,骨灰,直娘贼的和尚!”刀疤脸好奇的尝了一口了空的骨灰,连叫晦气,抬腿在李渔屁股上踹了一脚。

    李渔看的心惊胆战,其他的也就罢了,了空的骨灰舍利可是万万丢不得的,舍利子没了,他魂归故里的任务,可也就泡汤了。

    可是,这群天鹰旗的汉子,可不会分文别类的把李渔的东西整理整齐,被丢的满地都是,包裹着骨灰舍利的袈裟,也在空中画出一道弯曲的弧线,不知道掉在那个草坑里去了。

    “没想到这苦差事,还能碰到个肥羊!”红巾首领,把几颗金珠子塞进怀里,说道“兄弟们,收拾一下,今晚歇一晚,明天一早上路,至于这肥羊,宰了吧。””

    李渔吓的脸色煞白,连忙叫道“各位好汉,正所谓行有行规啊!既然油水给足了,我也没反抗,没道理要杀人啊。”

    “嘿嘿!咱们天鹰旗的人,什么时候讲过规矩。”那红巾首领咧嘴狞笑“既然已经拿了你的银子,留着你还有什么用处!?”

    我靠!倒霉催的!李渔的心顿时沉了下来,眼珠子一转,嘴里连忙的高呼道“好汉别杀人,咱有用处,有用处!”

    “你能有什么用处?”这大当家咧开嘴,露出一口黄牙。

    这些人可都是杀人不眨眼,又全无规矩的主,只有对他们有用处,才能活下来,连忙放眼望去,只见这些人一个个风尘仆仆,看样子近来是长期在外奔波。

    “这位老大,小的烧的一手好饭菜,这天上飞的,水里游的,地上跑的,土里长的,小的都会做,只要能留小的性命,小的保准以后每天都能让各位老大吃的舒舒服服的!”李渔豁出去了,这一下要还是不行,他也就只能试试强行突围了。

    红巾大汉微微皱眉,看来也有些犹豫,倒是那搜身的刀疤脸突然开口,看着李渔笑道“铛头,反正最近咱们也要在外面,就先留着他做饭打杂,出来跑了十几天,嘴巴都淡出鸟了,这小和尚真有手艺,咱们兄弟也能好过一些,而且看他这样子,只会点皮毛的功夫,谅他也没有逃跑的本是。”

    人都是贪逸恶劳的,如果有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日子,绝对没有人愿意自己动手,既然有人开了口,顿时又有有几个汉子帮腔,倒不是看李渔顺眼,纯粹是为了方便自己。

    既然,兄弟们是这个意思,当头也不好拒绝,便道“好吧!算你小子运气好,先给大爷们做饭去,马脸你负责看着,要是跑了,老子剁了你的鸟!”

    “得嘞…”刀疤脸抿嘴嘿嘿一笑,看的李渔头皮发麻“这小和尚细皮嫩肉,弟兄们若是着急了,也能拿他泄泄火。”

    “先做饭,先做饭!”李渔心底咯噔一下,性命保不住也就算了,菊花居然也要保不住了!

    女侠,你在哪里?快来救我啊!!

    酒馆有现成的灶台,材料,虽然简陋了些,但李渔是谁,可是精通四大菜系的大厨,用店里的骨汤合着材料,做了一顿麻辣火锅,红油翻滚,热辣滚烫,正适合潮湿的山岭中享用。

    把一众大汉吃的是畅快淋漓,满身大汗,一边忙着涮肉涮菜,嘴里一边夸张马脸,幸亏他把这小和尚保下来,不然哪能吃到如此美味。

    李渔顿时松了口气,不管怎么样,他这小命总算是保住了。

    ……

    三天后,王屋山周边林间的一条小溪边。

    李渔坐在水边上,咬着牙刷着马鞍,十根手指都磨出了血茧,旁边还有比人高的一堆马鞍马镫。

    这一刻,他无比庆幸这群人都是邋遢的汉子,想不起来更换衣服,不然这些拿人当牲口使唤的家伙是绝对不会客气的。

    三日来,别人骑马他跑步,这一只天鹰旗的队伍,就在王屋山周边来回逛荡,并且目标明确,就是抓捕和尚,那些倒霉的遇上他们的和尚,可没有李渔这么好的运气,皆是被洗劫一空,继而一刀子剁掉脑袋,尸体随意的被丢进不知那个山沟里。

    同时,李渔还零散探听到,如这样的队伍,天鹰旗派出了百只,几乎将王屋山周围区域完全包围起来。

    毫无疑问,天鹰旗的目标也是让无数江湖人眼红的“伏魔宝盒”,当然那红巾铛头是绝想不到,这引的天下人疯狂的重宝,就是自己怀里的破盒子。

    “小和尚,饭什么时候好?”马脸在树后面撒个泡尿,边扎裤腰带,便高声问道。

    李渔立马露出阿谀的表情“马上好,马上好。”

    甩甩手上的水渍,颠颠的跑了过去,只见在小溪的边上,埋了七八个大土坑,上面零星的火苗还在烧着,也不顾灼热,挑了一块石头片就挖了起来,不一会功夫,就挖出了一个冒着热气的泥球。

    十几个大汉顿时都好奇的围了过来,近几日,他们是完全被李渔的厨艺折服,每天都有新花样,全都是闻所未闻,见所未见,现在就是让他们杀李渔,他们也舍不得杀这个宝贝。

    把这已经烧的炭化的泥球敲开,剥去泥壳,一股闷久了的香气喷了出来,扳开一看,全是白又嫩的鸡肉,模样酥烂肥嫩,还有一种独特的烧烤味。

    这叫化鸡可是民间一绝,配上山间野鸡这种顶级的食材,再加上李渔这位顶尖大厨,自然就弄出一份顶级料理。

    红巾铛头也不嫌烫嘴,一把抓过来一口气就啃了一只鸡,骨头岔子都被他嚼碎咽进肚子里,眯着眼睛细细平常,然后连连点头,道了一声“好!味道很好!”

    一群早已迫不及待的汉子一哄而上,这些叫化鸡顿时被一只只的扳开,风卷云扫的扫了个光,当然是没李渔份,乖乖的回到了溪水边上,刷起了马鞍。

    他倒也不是没打过逃跑的主意,只不过他草上飞哪能跑过四条腿。

    那群青巾汉子中一个,一箭射死百米外野鸡的时候,他也就打消了这个念头,而且,伏魔宝盒还在他们手里,而了空的舍利骨灰,还不知被他们丢到何处。

    只要一想到这个,李渔就只觉得魂儿一阵发凉,没了了空的舍利,他还怎么完成任务,他的小命也就跟骨灰一样,风一吹就没咯。

    足足两个时辰,刷了马鞍,刷马背,烧水,洗菜,弄得腰酸脖子痛,还未等李渔松口气,一直负责盯着他的马脸,突然笑盈盈的走上来“小和尚,没肉了,你跟我去打几只山鸡。”

    “好嘞!好嘞!”李渔忙不迭的点了点头,心里却在哀叹,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是个头啊——

    进了山,小树林,两人深一脚,浅一脚,李渔走在前面,刀疤脸走在后面。

    “小和尚,爷今个儿带你出来溜达溜达,看起来不高兴?”刀疤脸打了个饱嗝,笑盈盈的说道,追上前半步。

    “小人不敢,小人不敢。”李渔表面上装出一副惶恐的表情,可跟着身体一僵,全身的汗毛都扎起来,刀疤脸走在他后面,而他的手,顺溜的在李渔的屁股上捏了一下。

    见李渔浑身僵直,刀疤脸尖笑了两声“小子,打看你第一眼,老子就看上你了,细皮嫩肉的,这小身子骨,啧啧…放心!跟了我,以后一定给你吃香的喝辣的。”

    他奶奶的!李渔心儿一阵颤,他娘的,被绑了也就算了,更倒霉的是被一个同志了。

    双手暗暗捏拳,李渔心里暗道,不行,宁愿被干掉,也不愿意菊花残,这是原则性的问题!

    正当李渔准备拼死一搏的时候,远处营地中,猛然的传来一声战马悲鸣,马脸先是一愣,继而脸上淫邪的表情骤然消失。

    他突然变成一条猎犬,那么凶狠,敏捷,一手拉着李渔便迅速的向回赶去。

    远远的可以看见营地孤烟,走到进出,小溪边马蹄纵横,还可以听到有马嘶声随风传出。

    到了近前,就可以发觉营地突然静得出奇,除了偶尔有低低的马嘶外,别的声音一丝也没有,马脸皱了皱眉头,狼一般窜了过去,李渔只能小心翼翼的跟在他后面。

    可是,一走进营地,他们却立刻就见到了红巾当头!

    当头竟正在直着眼睛,瞪着他们!

    眼睛几乎完全凸了出来,脸上蒙着一层淡绿色,说不出的狰狞可怕,他就站在一根拴马石旁。

    周围的汉子或是坐,或是卧,有几个还保持着喝酒的动作,在那里,既不出声,也不动,就象是一个泥塑的雕像。

    “铛头!”

    马脸轻轻唤了一声,可随即就脸色大变。

    因为他已发觉铛头再也听不到任何人说话了。